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判決主文:    本板對Cross-post行為無管轄權限,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跨板發文 Cross-post業務,已轉由板務部看板警察局處理, 本板並無管轄權限。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實習法務 ske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0.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olation/M.1414255781.A.8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