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本板對Cross-post行為無管轄權限,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跨板發文 Cross-post業務,已轉由板務部看板警察局處理,
本板並無管轄權限。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實習法務 sk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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