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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證據不足,不予處分。 判決理由: 1.本案被檢舉者是否為商業廣告尚缺乏證據,該信件內容並未有特定商家名稱 ,未能達宣傳之目的,亦尚未達應處罰程度,故本案暫不予處分。 2.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 LLsol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89.1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olation/M.1415984457.A.9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