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本板所謂之人身攻擊字詞應為社會大眾客觀認定之辱罵或不雅之字眼,
「黨工」一詞顯未符合前述要件,因此本案予以駁回。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 LLsol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46.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olation/M.1417183357.A.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