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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vin79115 信箱] 作者: gavin79115 (風中蟾蜍) 標題: Re: 對PublicServan板主gavin79115處分不服 時間: Sun Sep 10 08:17:51 2017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1m推 *[33mgavin79115*[;33;40m: ....久沒來這裡結果怎麼亂成這樣 給30天水桶是 : ? : *[1;31m→ *[33mgavin79115*[;33;40m: 條板規也沒寫 板主心證是這樣用的? : 依二、(一)4 : *[1m推 *[33mgavin79115*[;33;40m: 足以辨識之個人資料 IP是能辨識出什麼東西 這種 : 網 : *[1;31m→ *[33mgavin79115*[;33;40m: 查得到的東西根本不在個資法保障的範圍內 依 : 這 : *[1;31m→ *[33mgavin79115*[;33;40m: 接給到處分上限的30天 ... : 」 : 你當又是怎麼心證的 : 政治人物的fb也可能是炒菜文啊 : 還拿簽名檔硬凹 : 寄信給是三天慢慢回 : 怎麼現在又換了標準 : 作者 gavin79115 (風中蟾蜍) 看板 L_LifeJob : 標題 Re: [申訴] : 時間 Sun Jun 25 00:22:35 2017 : ─────────────────────────────────────── : 本板板規無明定禁止政治人物FB文。板規二、(一)、9:禁止發表討論政黨與政治人物文 : 章,可單純討論無關黨派之行政及業務文章。 : 原文內文為立法委員facebook文章轉貼,已符合該條板規所稱「討論政治人物文章」。另 : 該文文末簽名檔亦提及投票予特定政黨,依本板板規二、(一)發文規範:「以下規範包含 : 文章標題、內文、帳號暱稱、簽名檔等於文章內會顯示之內容。」,亦同時違反板規二、 : (一)、9,文章刪除並禁言處分。 本人已不是板主,有關板務處分請洽現任板主,勿再寄信給我。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Nexus 5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7.2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avin79115 (118.160.50.109), 09/17/2017 23: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