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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utejoanna 信箱] 作者: Michiyo6952 (米琪優女王) 標題: Re: 請問我到底為什麼水桶? 時間: Mon Oct 15 17:11:37 2018 水桶就水桶~我說啦!我尊重,但不認同。 至於眼殘的是誰,我懶得跟妳爭, 對於一個溝通視為抱怨的版主,又能要求什麼呢? ※ 引述《cutejoanna (金枝玉葉)》之銘言: : 合購文本來就要註明清楚避免紛爭 : 都再次提醒你 : 板規也有寫 : 眼殘的不知道是誰喔 : 你不願遵守這邊規定那當然要水桶 : 之後若只是純抱怨 : 板規都不看 : 那請勿再寄信件給我 : 我拒收 : 若仍執意寄信會去站方檢舉 : 謝謝 : ※ 引述《Michiyo6952 (米琪優女王)》之銘言: : : 我付款方式明明就有寫直接付給店家, : : 你自己眼殘看不懂,怪誰? : : 本來不想跟妳吵,既然妳寫信來理論,那就來講。 : : 我在下面明明就有推文問妳,妳自己又回答的不清不楚。 : : 文章已被刪,我是看不到,不然妳貼上來理論呀! : : 我自己的刷卡,我當然歸我自己,難道歸妳,還是歸團員嗎? : : 不要斷章取義,明明付款的部分就有寫直接刷卡或付現付給店家了。 : : 主購須於匯款通告信中主動告知相關主購個人資訊(包含真實姓名 : : 我又沒有要團員匯款,我幹嘛提供手機? : : 而且都已經說大家約在專櫃了, : : 用腳指想也知道最後會提供吧?不然怎麼連絡? : : 再說,只要團員準時出現,我給不給手機,有差嗎? : : (主購可依照個人情況修改,但不得僅用「站外」通知, : : 且必須提供手機給團員) : : 都已經寫可以依個人情況修改了,有寫「一定」要嗎? : : 難怪版上一堆無主文,沒啥人愛開合購, : : 你們自己才該檢討定版規的目的和管理方式吧! : : 都什麼年代了,還在覺得收5元的雜費很合理, : : 明明就有很多不用錢的連絡方式, : : 不思考改變優化,一直針對我這種根本不想賺錢的,有意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194.1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utejoanna (61.231.65.124), 10/15/2018 20: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