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howeig 信箱]
作者: uhottle ()
標題: Re: [申訴] LAW版主定義營利行為錯誤規定失當
時間: Sun Jun 16 00:07:16 2019
※ 引述《showeig (漩渦)》之銘言:
: ※ 引述《uhottle ()》之銘言:
: : 此為兩事故分開申訴
: : 此信己寄showeig站內信
: : ----------------------------------------------------------------------------
: : Showeig 在law板公告表示
: : 一、依據本群組進版畫面之公告以及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十一、8規範,
: : 本群組一般看板之基本屬性皆為學術性討論看板,禁止各種營利行
: : 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廣告招攬、募集團購
: : 、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
: : 桶,情節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 : 請問徵求專業協助並致贈薄酬叫做營利?
: 對方給你專業諮詢、訴狀,你給對方金錢
: 就算訴狀不是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寫的,
: 兩邊都有獲利,這邊就是營利。
其他人諮詢免費獲利 單方獲利
那不是獲利?
我為獲得幫助付出金錢 我哪有獲利
你這什麼狗屁道理
: 本版不排除用P幣獎勵,但金錢就是不可以
這誰說的這什麼規定 你無謂限制自由
: 金錢交易不行
: 金錢交易不行
: 金錢交易不行
: 很重要,要說三次
: : 我並沒有在板上提供任何諮詢服務 並以此廣告營利
: 不是你提供諮詢,是你提供諮詢的對價
: : 我營了什麼利 本人也絕對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 你獲得訴狀的利益
我是徵人寫訴狀 寫訴狀本來就要付錢 不付錢才奇怪
板上所有人都獲得諮詢的利益
: : 為何從來沒看過的規定還要溯及既往的水桶?
: : 麻煩請給我解釋
: 先前已經有公告
: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270049.A.251.html
: 請你刪文,你也有如期刪文,本來不打算處分,
: 但你持續在版上爭辯:
: 「禁止律師能看見我們的案情及需求並以專業協助合理收費?
: 略
: 只有互相尊重 在不妨害他人權益下 自由的各取所需」
: 要知道PTT屬於學術網路,
: 原則不是拿來商業目的使用,
: 如果真的要找律師,
: 可以找有開放的版,諸如律師版徵求。
我就是要律師針對案情簡單回答問題以做挑選
不然我要怎麼挑
: 如果你(1)"意識"到徵求給予金錢利益這件事情是不可行的話,
: 是違反群組規定,
: 並且(2)同意不再使用不雅字詞。
: 例如:
: 感謝你媽的X
: 要我服從你這種X 不如你水桶我
: 以及(3)不傳遞不實指控,諸如盡量拍小組長的馬屁 好讓他罩你
: 使得S以其心機迫害他人野心得遂 竟然當選板主
: 而且許多投票者很有可能是S分身或是被他拉來投票
: 導致此板的言論自由和大家使用此板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 我會重新解除你的水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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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howeig (61.227.100.63 臺灣), 06/16/2019 00: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