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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neumo 信箱] 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標題: Re: 判決疑問 時間: Tue Jul 15 14:43:01 2025 ※ 引述《jim0619 (jim3345678)》之銘言: : 如果這樣可以 豈不是都可以說版主我當時沒看到 以後放個一年也能桶了嗎? 雖然才三天 : 啦 但這也是我的權益吧 檢舉案一開始沒達成共識最後達成共識 跟沒看到不一樣吧? 如果有疑問 請去SP1_Basket提申訴。 請勿再來信。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78.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neumo (61.220.78.2 臺灣), 07/15/2025 15: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