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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CHCUP 看板 #1GrLSlH3 ] 作者: new12321 (Green) 看板: SCHCUP 標題: [心得] 真的是沒有必要 時間: Sat Dec 22 14:46:04 2012 我是南大男排的隊員 我今天很無言的被沒收了晉級資格 因為我們用了俗稱的"槍手" 其實本校雖然轉型為普通大學 但是校內練球方式仍是跟以前一樣中英文系合併練球 因為名字從語教改成國文 所以當然會報中文科系相關的盃賽 但畢竟是同一支球隊當然會希望能夠好好的在一起打球 今天被高師檢舉在秩序上當然是站不住腳 但是其實大家都是同一個大家庭 想在一起快樂打球無可厚非 真的是沒有必要做到這樣 景樺的舉球很漂亮沒錯 但是今天我們也不是完全靠他的舉球才贏的 不然前兩屆的南中盃我們也沒辦法拿到冠軍 我沒有要指誰的不是 但是如果今天我們輸了 我們一定是開檢討會好好的審視自己的不足 反求諸己 讓自己變得更強下次討回來 而不是............................................................... 好吧 只希望大中盃我們還有緣對到 讓大家知道南大不用槍手舉球 全部打修正球也是有 贏的把握 非戰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3.77
pan5138 :而不是怎樣? 12/22 22:18
litavv :球員資格有爭議,希望可以因為「傳統」或其他原因通 12/22 23:41
litavv :融的話不是應該在賽前的領隊會議提出讓大家討論嗎? 12/22 23:41
litavv :另外,我也很好奇「而不是...」欲言又止的後續是? 12/22 23:45
而不是賽前就認出球員卻因為無法晉級而賽後採取檢舉手段 今天我們不是為了贏而刻意找一個打手 不然我們也沒有立場在這邊講話 我們只是想要同一個系隊好好一起打球 ※ 編輯: new12321 來自: 58.114.83.77 (12/23 00:52)
Koduc :好像兩年前的大中杯就有討論過嘉大語教類似的狀況 12/23 00:58
Koduc :CHCUP z-6-3-5-7(應該是啦XD) 12/23 01:06
loise0902 :報名比賽=必須遵守相關章程規定 要一起打球哪都可打 12/23 01:32
loise0902 :整篇文章立意充滿矛盾甚至虛偽 而且正常來說賽後也無 12/23 01:34
loise0902 :法檢舉 資格要在賽前(挑邊前)就查驗 12/23 01:34
loise0902 :若非為了贏而「只是想要同一個系隊好好一起打球」 12/23 01:35
loise0902 :請不要「報名」「比賽」 比賽是在公平合法條件下進行 12/23 01:36
loise0902 :資格問題在領隊會議就要主動提出 事後發文沒甚麼意義 12/23 01:37
哪裡矛盾哪裡虛偽 就是因為我們各個比賽都一起參加 對各個位置的分配都很清楚 才會想說直接把平常的隊型搬過來 我們也向主辦單位強調競賽規程中有賽後不理的制度 無奈不被採納 最後兩補容我澄清 我們就是要「同一個系隊好好一起打」 不然何必冒這個險 如果只是要贏的話貴隊應該也跟我們打過 不難知道我們要拿這場比賽的冠軍不差一個舉球員 還有不事後發文難道要事前發文嗎? 我也看不懂這一補有甚麼意義 我發文在這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個版是本盃各校系隊都有在用的版 希望告訴大家 這就只是一個促進各校相關系隊交流的盃賽 今天我們也不是說實力不到就找甚麼誇張的打手來影響比賽平衡 何必如此讓大家撕破臉皮? 老實說為甚麼每個(排球)盃賽都會制定選手身分賽後不理的原則 就是因為有些人會賽前就知道選手身分不對但是不提出質疑 賽後輸掉靠檢舉來挽救淘汰劣局 我們今天問過一些A、B級裁判 他們也都說這種處理方式是最嚴重並且有疏失的 所以我們覺得非常遺憾 ※ 編輯: new12321 來自: 58.114.83.77 (12/23 02:57)
hansonbb :言下之意,就是今年的男排冠軍嬴得也是徒然僥倖 12/23 10:0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eihoncheng (123.204.202.145), 時間: 12/23/2012 11:48:29
min19892007:看不懂 12/23 12:12
joliwugy:基本上就是"系"的名稱改變,使得有某些選手資格不符合, 12/23 13:02
joliwugy:然後該"系"學生認為不能因為這個改變就取消選手資格, 12/23 13:02
joliwugy:而且在諷刺這次XX盃的冠軍實力不如他們. 12/23 13:03
s15512207:不管怎樣..畢竟還是違反規則阿 12/23 13:12
s15512207:檢舉對手本來就是對手的權利阿..除非有先跟對手橋好 12/23 13:13
s15512207:不然就沒什麼好說的 12/23 13:13
s15512207:修正第二行:檢舉跟檢查對手身分本來就是參賽隊伍的權利 12/23 13:14
hushiang:老實說 已經有自知之明找槍手了就不要怪對方事後諸葛 12/23 13:26
josh0804:擺明是戰文嘛!有錯在先講那麼多!? 12/23 13:50
miracleo:有錯在先 END 12/23 13:53
away01231259:真的是沒有必要 轉錄這種文 12/23 13:53
veloren:印象中不是比賽完成後就無法查身分了嗎@@ 12/23 15:04
WAV:賽後要看是多賽後~ 如果還沒有比完(差幾分) 那檢舉都有效 12/23 16:14
WAV:不過本身已經不照章程走了 那去報名社會比賽就可以一起打了 12/23 16:16
onde:轉來這是要討拍還是怎樣嗎? 12/23 16:43
小弟我只是路過看到,本身非該盃賽任何相關人員XD"
qazqazqaz13:那還要規則幹麻 科科 12/23 18:15
summer0621:找槍手就找槍手還討戰... 12/23 18:21
r21328943258:就找槍手了還想爭辯什麼 自己不照規矩還說得冠冕堂皇 12/23 18:27
milukusand:就是要打比賽的話就是要遵守章程,這件事是不容質疑。 12/23 21:01
milukusand:貴系今天不遵守大前提被檢舉還這麽理直氣壯我也替你們 12/23 21:01
milukusand:感到遺憾,根本呵呵 12/23 21:01
ddar:用槍手廢話還這麼多歐~一點體育精神都沒有> 12/23 21:02
HELEN94729:錯就是錯嘛 說這些又如何呢 嘖嘖 12/23 21:12
※ 編輯: weihoncheng 來自: 123.204.2.126 (12/23 21:28)
smalldds:就是自以為很強又有理的大學生~想要取暖不成反被打臉 12/23 22:24
hwaien:報名前 應該把這些事情問清楚 這樣假如有問題 就可以把球丟 12/23 22:57
hwaien:給主辦單位 12/23 22:57
Ringinging:自己錯在先還把責任都推給檢舉你們的球隊,臉皮真厚... 12/24 00:53
Ringinging:他早就知道我要搶銀行,故意等我搶了才報警,害我犯法? 12/24 00:56
Ringinging:觀念完全就有問題啊 12/24 00:57
xx41102:沒救了 12/24 01:57
volleyer:他後來還有在原文繼續回推文...但似乎不懂大家反駁的原因 12/24 09:20
volleyer:話說看原文 似乎是預賽晉級 但被對手檢舉所以被取消資格 12/24 09:41
volleyer:所謂「賽後不理」是指要讓他晉級 但爭議球員不能上場嗎? 12/24 09:44
onde:還惱羞的回"干你X事"..沒救了 12/24 18:14
wonepiece:我們有人找公開一球員當槍手連學生證照片都換掉的,也只 12/24 21:46
wonepiece:能當天回家搜尋確定後在賽後提出阿!結果他們也是被取消 12/24 21:47
wonepiece:資格!這樣我們算輸不起嗎= =? 12/24 21:47
hwzero:有這種道德觀混淆不清的人,社會真的病了。 12/26 08:11
la03:幫你噓一個!根本討戰 12/30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