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olunte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招募對象:凡大專以上學歷(在學學生可) 年滿二十歲 諳電腦打字(每分鐘至少30字) 歡迎報名參加 經審核通過即可成為法扶志工 ★ 服務時間:週一 ~ 週五 上午 8:30 ~ 12:30 下午13:30 ~ 17:30 ※可以選擇您個人合適的時段 ★ 服務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 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9樓之1 ★ 服務內容簡介:協助受理案件 等流程 ★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請先將簡歷郵寄到高雄分會信箱 kaohsiung@laf.org.tw 會再統一通知面試 ★ 招募時間:長期招募 ★ 其他資訊:詳情請參考法扶網頁說明 http://www.laf.org.tw/tw/help/volunteer_register.ph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96.10
zenk0113:我的重點在...為啥一定要60小時才給時數條呢?感覺跟志願 09/09 03:20
zenk0113:服務的法規衝突吧!我是說時數條不是志工證明喔! 09/09 03:21
zhan:這篇 還有這推文,我好像之前看過耶?? 是手動置底嗎?? 09/09 03:42
shony1117:因為我們目前真的很需要志工的幫忙,所以才會一直PO文 09/10 10:04
※ 編輯: shony1117 來自: 59.120.118.112 (09/11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