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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樓上某篇志工招募文被板主修改 □ (與公益性質無關 請自D) <Aves> 但是我看了一下內文 該單位提供誤餐費與交通費 工作內容則是文書作業 (擺明就是要找工讀生啦) 但是後來想一想 該單位為政府機關 (請詳該篇的聯絡人電子信箱) 根據志願服務法的第四條第二款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凡主管相關社會服務、教育、輔導、文化、科學、體育、 消防救難、交通安全、環境保護、衛生保健、合作發展、經濟、研究、 志工人力之開發、聯合活動之發展以及志願服務之提昇等公眾利益工作之機關。 --------------------------------------------------------------------------- 我是覺得不能端看工作單位與工作內容來界定公益性質 如果單位是符合志願服務法的機關 機關當然能合法的運用志工 如果不是符合自願服務法所敘述的機關或是團體 那時候再來看工作內容是否符合公益性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84.251
fisheu:機關對 不見得內容就符合 所以還是可能只是濫用 加上省錢 09/08 15:23
沒吧?工作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是要由被招募的志工決定 換個說法 如果今天機場沒有提供誤餐費與交通費 不就是跟捷運公司與台鐵等運輸機關所招募的志工是同類型的嗎?? 至於志願服務法遭到濫用的問題 我承認那篇招募文有想要找工讀生的味道 一開始我也覺得說應該要找pt板 但是為什麼機關想要找的是志工 這點應該可以好好想想吧?? 以下是新聞 ---------------------------------------------------------- 700旅客滿意度調查 服務品質4成不及格 2010年08月21日蘋果日報 擬號召志工天使 機場改善小組昨在桃園機場舉行第2次會議,首度公布700名國內外旅客對桃園機場服務滿 意度調查,改善小組召集人張有恆說,整體40項目平均分數為3.5分(滿分為5分),其中 16項低於3.5分被視為不及格,包括機場餐飲貴,選擇少、停車收費貴等,希望半年內改 善。 昨在桃園機場受訪的陳姓旅客說,一般賣場的罐裝可樂只要16、17元,超商也只要20元, 機場竟要價60元,實在太貴了。 機場改善小組召集人、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張有恆表示,近日將建議找志工組「機場天 使」隊伍,主動服務旅客。交通部次長葉匡時則說,將在1個月內把該改善的調查報告公 布上網。 ---------------------------------------------------------- 板主快來加入討論啦 這是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99 年國境事務大隊志願服務計畫 http://ppt.cc/E3V- ※ 編輯: pichu369 來自: 210.69.84.251 (09/08 16:33)
bjk:請問它是符合"提昇等公眾利益工作之機關"這一項嗎? 09/08 16:49
pichu369:請翻一下服務計畫的pdf檔,我想應該能讓你的問題獲得解答 09/08 16:55
bjk:選擇少,收費貴跟主動服務有甚麼關係 09/08 16:57
pichu369:它是由志工服務隊所發出的招募文 09/08 16:58
pichu369:既然符合志願服務法的精神,為什麼不能上來發招募文?? 09/08 16:59
pichu369:如果不符合期待,有問題的是服務法吧?? 09/08 17:06
bjk:政府經費與人力之不足,為什麼不是想辦法解決問題的根本 09/08 17:07
pichu369:你說的政府經費與人力不足跟人家來PO招募文沒關係吧?? 09/08 17:11
pichu369:你說的問題可是中央級的,可能要麻煩你去寫部長信箱喔 09/08 17:12
bjk:計畫目的,第四行:受限於政府經費與人力之不足 09/08 17:19
pichu369:我想要幫他們澄清的已經說明完畢,請你找一下他們不符合志 09/08 17:26
pichu369:願服務法的地方並且寫信到部長信箱 09/08 17:26
Aves:我有回文了,機場文書處理那篇符合工讀生之判定 09/08 17:32
Aves:但若招募上述的"機場天使隊"服務旅客,則不符合工讀生標準 09/08 17:33
Aves:所以還是要看服務內容 09/08 17:33
pichu369:OK,請板主試圖把回文的部分想辦法擠到板規之中 09/08 17:37
pichu369:以當作日後板友調查運用單位與服務內容的依據 09/08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