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free4590 (gofree4590@yahoo.com.tw)》之銘言:
: ※ 引述《popandy (pop)》之銘言:
: : realove舉出上述實例,是為了要問:為什麼從兩個人互相指責對方是錯的,
: : 可以推論出兩個人都對或者兩個人都錯,不是為了說明道德概念的荒謬.
: : 這兩段一起看,可以詮釋成以下的論證:
: : ∵(1)雙方的正義互相牴觸
: : ∴(2)雙方都是正義的或者都不是正義的
: : ∴(3)沒有客觀的正義判準使得一方為正義,而另一方為不正義.
: 排列錯了~
: : 如果將g兄的文章看作哲學性的論述,
: : 一般我們會作如上的詮釋,
: : 而r兄想問的只是:從(1)怎麼推論出(2),或者從(1)(2)怎麼推論出(3)
: : 也就是想請g兄仔細補充自己的論證
: 盡量吧,不過我沒辦法那麼勤勉
: : 如果g兄認為自己在談哲學,但是又不願意進一步補充說明自己的論證,
: : 並且回以:「再多解釋也不能為它加分~」「難道你還沒發現嗎」
: : 一般我們會認為這樣沒有討論哲學,甚至討論任何問題的基本風度.
: : 因為為對方進一步說明,是提出某種說法的人應盡的責任.
: 你認為我有這個責任,但我認為我沒有~
: 道德概念不是憑空生出來的,它是從已知事件的詮釋中學習得來.
: 在這時候,道德是一個純粹概念.
我是這樣理解你的說法,你在這裏是指個人所擁有的道德觀念是個人透過其成長經驗
過程學習而來的,如此而言,道德觀念反而更具有實質的內容,而不可能只是純粹抽
象的。
: 但我們將道德概念予以運用後,
: 它就是"我認為該如何如何",
: 不論我們說的是如何相反,這跟它的本質都不違背.
我認為這是由於你的道德觀念不同於一般而言的使用方式才會導致如此的結論。首先
,我們必須先澄清何謂道德觀念的運用。我們至少可以同意以下這點,亦即某某行為
、事物或事件是善、好、道德的、有價值的,是一項道德判斷。也就是,道德觀念的
運用至少在語言使用上是指將道德概念運用於判斷語句之中,而語言使用當然預設了
一個語用使用者的存在。其次,道德判斷的結構至少包含三個環節,判斷主體、判斷
對象以及判斷標準。如此,當兩個主體對於同一對象作成相互矛盾的道德判斷之時,
我們則可以說,他們彼此之間據以作成判斷的道德標準產生了矛盾。第三、當兩個人
可以持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之時,是否道德標準即無對錯可言?換言之,即無客觀性可
言?我想當然無法直接導出如此結論,其理由可以一個例子說明,當我跟你都看到一
隻貓走過我們面前,我可以說有一隻貓走過,也你可以說沒有任何貓走過,但是我們
事實陳述的互相矛盾確不意味著我們的陳述沒有真假可言。因此,第四、真正重要而
且困難的問題是,道德標準有無客觀性可言,如果有客觀性,那麼是甚麼意義的客觀
性?
: 所以在這裡你認為的跟我所認為的互相牴觸,
: 它說明的是我們的應用本身無法作為評判標準,而他人的評判也奠基在這之上.
: 因此牴觸說明了道德概念的荒謬,它是虛無的.
: 舉例的話就是
: 你是對的<<<概念一
: 我是對的<<<概念二
: 這二個概念事實上都存在~
: 概念一跟概念二會同時出現在這該不該負責任這個事件的詮釋上,
: 不管你是抱哪個概念,也不管我是抱哪個概念,也不管旁觀者甲乙丙丁是抱哪一個概念,
: 事件的發生是真實的,
: 但將概念運用在事件上後,不管抱哪一個概念都是偏見,因為那只是刻意抹殺其他概念.
: 事實上每一個概念都存在,而概念彼此牴觸,
: 因此說明了道德完全無法作為評判的標準.
: 所以我們一方對一方錯的可能性會最早被否定,
: 因為那只是試圖以偏見作評判標準.
: 既然道德無法作為評判的標準後,
: 在這時會衍生出另一個概念,
: 即我們兩個人都是對的.因為你想怎樣都可以,而我想怎樣也都可以.
: 但是,
: 也可以認為我們兩個都是錯的.
: 因為我根本還是不知道我跟你對在那裡,也沒證據支持.
: 這才是它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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