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暫時把之前的言論都刪了
看了看兩位的回覆
我想我主要的問題 可以歸結於這樣
區分出這樣的主義有什麼好處或者作用??
或者應該這樣問 有沒有德性倫理學家卻是認為規則有普遍性的
既然是德性倫理學家 他的主張必然把德性作為根源,價值或者第一訴求
那麼道德原則這件事本身就不是那麼重要 只是用來輔助德性養成
就這點看來 我們不是只需要德性論者就夠了嗎??
從上述兩篇回應中 可以約略得到
道德實在論者需要的是道德價值有普遍性 而不盡然需要道德原則的普遍性
道德個別主義有多說了什麼嗎??
如果說它批評效益論者或義務論者 也只是它們本身原來的問題
即使不是個別主義者也可以這樣批評 那麼我們需要道德個別主義做什麼呢??
即使是義務論者 也不盡然會接受個別主義的批評
真正熟悉康德理論者(不是後來的另外發展的義務理論)
可能仍然不會贊同個別主義的主張
因為就康德的講法 要形成格律 那必須是普遍的律則
若非普遍律則就不算是定言令式 只能是假言的....
是否個別主義者要說的是 根本就沒有定言令式這種東西
還是說 可以接受在所有a情境做d是對的 但非a就不一定做d是對的
可是康德或者近期一些義務論者也不會否認這點阿
就如同 r大所提可普遍化原則
我想我應該是說還看不到個別主義者真正存在的用意在哪....
如果是早就被推翻過的粗糙效益論與義務論者 那似乎不需要個別主義來再打一次
如果是義務論與效益主義的適用於所有情境的毫無例外 那根本就是這兩者的立基點
而去打這個立基點 跟德性倫理學家有什麼兩樣?? 德性倫理學家很早就在打這個了
至於 o大說效益論在倫理學上沒有效用 我持保留態度
畢竟效益理論某些狀況下真的很好用 即使德性倫理學家也不會否認需要效益原則補充
強與弱只是一種比較性質吧 我比較注意他們的主張確實的是什麼
若康德被歸類成強的普遍主義 我想它的解釋性仍然是足夠的 也少有行不通的地方
不過 o大把相對主義與個別主義的區別說出來 真的滿好的 很感謝:p
--
在知識存在之前 就有了智慧
並且扎根於一個朦朧年代的陰影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