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之銘言:
: 不對,我是認為你誤以為"even if D, there is MR"可被譯為 (D -> MR),
: 因為事實上不行。
哈 太好了...我和你在這點上沒歧見了^^
我也覺得"even if D, there is MR"翻譯為
(D->MR)似乎是犯了你所謂的混淆英文文法結構與邏輯結構的問題
(不過也有可能是忽略了日常語言even if轉譯成邏輯語言if時 兩者意義上的落差)
而我認為我從一開始就不認為可以做這樣的轉譯(或許是我沒講清楚 才造成
你的誤會!^^'')
我原先會提出質疑純粹只是因為(D & MR)這個語句本身表示的意思是
"Determinism is true and there is moral responsibility)
當然
你把(D & MR)放入論證前提時, (D & MR)不一定為真 說得更清楚一點
當(D & MR)在論證前提時 (Determinism is true and there is MR)這個語句不一定為真,
"Determinism is true"當然有可能為假
但這不表示 D因此就不表示Determinism is true
因為原先當你說(D & MR)時, 你是用一個
sentence letter "D"去表"Determinism is true"這個命題
但我不認為frankfurt的例子有commit frankfurt to accepting
determinism as true,
(套用我之前用的術語 frankfurt在例子中只是"假設"determinism為真 而不是"假定"
determinism為真)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 如果"D"代表的是"Determinism is true"這個命題的話
(D & MR)就不是對frankfurt的例子的恰當表述 因為frankfurt例子裡從來未假定
"determinsim is true"為真
frankfurt的例子充其量只是說"even if determinism is true, there still can
be moral responsibility." 不管你將這句英文 翻譯成怎麼樣的邏輯句式, frankfurt
在那句英文語句中都不需要承認"determinism is true"為真;
我想這是我想表達的..
你大概會說"even if determinism is true, there still can
be moral responsibility."這句話的implicature是
"Traditionally, many hold that if determinism is true, there cannot
be moral responsibility. But I don't think so. I think that even if determinism
is true, there still can be moral responsibility."
的確在例子裡frankfurt必須要承認(determinism is true)才能證明傳統的看法是錯
誤的 (這點你說的沒錯) 但這不表示frankfurt在例子外也要承認determinism is true
我想這是 我想要說的
我想這大概是我們有點雞同鴨講的感覺 可能是我的錯 ,因為當我講frankfurt的例子
並不commit他接受決定論為真時, 實際上我講的是不能從他的例子去講決定論為真
或決定論為假 而(D & MR)給人的感覺是從他的例子去說決定論為真 (他只是為了反擊
傳統上的看法 必需要去假定例子中的決定論為真)
如果你的sentence letter D所代表的命題是:Determinism is true in Frankfurt's
example 而不是Determinism is true, 那我想我就同意你的看法了..
hope this will help clear things up!@@ 呵~
: 不對,這一切的誤會都是來自於我抄錯了你寫的 ~(P & ~Q),不要太執著在
: 這上面,我所有的重點只有一個。
: "Even if D, there is MR."絕對不是 (D -> MR) ,這才是我的重點,希望
: 你可以針對我上篇文章解釋這部分的內容多做討論,然後忽略我的誤抄 ^^"
: 不然我實在會很不好意思,連抄都會抄錯。 ="=
呵 以I兄的功力而言 我當時就知道應該是筆誤啦
: 關於抄錯的部分,我已經修改過了,或許你可以回去重新看一次,可能會更
: 清楚一點。
: PS. 我也把該文的重點段落給「黃」起來了。 ^^/
嗯 你黃的那一段 我之前就覺得那是重點 我覺得你分析的很精采 或許那樣才真正
精確地掌握到frankfurt的例子想要表達的意思,(有空時 我會再看一遍 再思考一下)
不過generally speaking,我一直對於把日常語言先形式化再做論證的做法
有點持疑啦..翻譯得好的話 當然是很好 但我感覺有時在翻譯時 日常語言中的
implicature似乎流失了...回到frankfurt的例子來看的話,或許值得思考的是
將例子形式化成邏輯語言時 是不是有些意義流失了?
anyway,一點淺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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