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以前寫的報告,我節錄了兩段跟Putnam的孿生地球,以及Kripke
對自然詞項的規定有關的部分。不確定跟你想談的問題有沒有直接相關,
所以如果無關就一笑置之吧。(哈哈)<-- 像這樣 XDDDD
因為是直接從Word上複製貼上來的,所以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把排版弄得更
清楚,請大家見諒。
Putnam於1973年在Journal of Philosophy發表的Meaning and Reference
中談到孿生地球的科幻故事,描述在宇宙遙遠的一端存在著另一顆和我們
所處的地球一模一樣的另一顆行星,那顆行星上發生的大小事和地球都一
模一樣,也有一群說著英文的人。這顆星球跟地球唯一的差別在於,在那
顆星球上被稱為是「水」('water')的東西,其化學式很長很複雜,我們
姑且縮寫為'XYZ'。Putnam認為,就地球人對「水」的意義來看,孿生地
球人稱為「水」的東西根本不是水;反之,就孿生地球人對「水」的意義
來看,地球人稱為「水」的東西也不是水。假使一艘從地球出發的太空船
到了孿生地球上,地球人在初看時或許會把那些「XYZ」誤認為水,但等
到分析其化學結構之後,他們會改口回報「這個星球上被稱為『水』的東
西其實是『XYZ』。」如同從孿生地球出發的太空船到地球上時亦會把「
H2O」誤認為水,直到他們分析過其化學結構後,也會改口回報「這個星
球上被稱為『水』的東西其實是『H2O』。」
Putnam繼續論證,用類似於Soames解讀Kripke時對複合述辭的方式,把時
光倒回至1750年代,當時並沒有發展任何化學技術和知識,沒有人知道水
的分子式是什麼,然而,當50年過後,水的分子式被發現了,這也不會影
響我們之前對「水」這個語詞的理解,分子式的發現不會改變語詞的意義
。Putnam認為,當我們指著一杯水說這裡面的液體是水,並且跟這液體一
樣的液體都是水時,我們是指著杯子裡面擁有一定物理結構的東西,並指
出所有和這東西的物理結構相同的東西都是同一類,我們稱之為「水」。
文中,Putnam舉了地球的Oscar1和孿生地球的Oscar2為例,在1750年的時
候,兩個Oscar對於「水」這個字的理解就已經是不同的了。Oscar1理解
的水是「H2O」而Oscar2理解的「水」則是「XYZ」。在當時,兩個Oscar
儘管對「水」這個詞有不同的理解,但要等到五十年後,科學發現了分子
/原子的互動結構關係之後,兩位Oscar才會「發現」他們對水的理解是
不同的。Putnam運用這個例子主要想要反對的想法是,意義是在人的想法
之中,而他認為的是,意義存在於客觀的世界當中,是外在於人的心靈的
,而不是如傳統的想像般內在於人的心靈。
除了這個例子以外,Putnam為了要說明意義的外在性,又討論了黃金的辨
識。事實上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具有辨識真假黃金的能力,但並不是只有那
些能夠辨識黃金真偽的人才算是理解「黃金」這個詞。我能夠理解「黃金
」這個詞,但不能夠獨自辨識,是因為社會上有那些知道如何辨識的人存
在。這些關於「黃金」的專家能夠界定出「黃金」這個詞所能夠正確套用
的對象,換言之,這一部份的語言使用者,能夠把「黃金」的外延界定出
來,一旦「黃金」的外延被這些專家界定出來之後就被固定住了,而事實
上使用這個詞的人本身即使沒有界定這個詞的外延的能力,他們也是知道
「黃金」這個詞的意義是什麼,他們也能夠正確地使用這個語詞。Putnam
對這個現象下的標題是"Sociolinguistic Hypothesis"。也就是說,語言
的意義是存在於整個語言社群中,而不是存在於單獨個人的思想中,如果
是後者,那麼那些不知如何分辨黃金真偽的多數人都不算知道「黃金」的
意義是什麼,因此不能正確地使用「黃金」這個詞,而這樣的說法顯然是
錯誤的,那麼只有把意義拉到人的腦袋外面來,放進社會的分工中。
儘管Putnam並沒有提到不同的可能世界,而是利用了同在現實世界中的孿
生地球為例。但Putnam和Kripke都達到一個結論就是,對於這些自然種類
詞項來說,總有一些本質的性質是不能取消的,例如對於「水」這類實體
的自然種類詞項而言,其基本的物理結構(化學式)就是其必要且充份的
條件。因此,當Putnam把時間拉回到1750年代時,儘管兩位Oscar對於「
水」的基本物理結構沒有概念,但是他們所面對的實體本身為了是自身非
得符合自己的化學式不可,而這一點與人的理解與否無關,因此兩位
Oscar即使不知道,但仍使用著意義不同的同一個語詞「水」,一個指涉
到「H2O」,而另一個則指涉到「XYZ」。正如Soames所說的,即使言說者
在實指的過程中對他所指的樣本的分子結構沒有任何了解,也不影響言說
者把「水」所指涉的對象規定為他正指著的樣本的基本物理結構。這都是
由於基本的物理結構被視為實體的本質之故。
在一開始,我想先就Putnam和Soames對於「水」這個實體類型的自然種類
語詞所設想的實指定義的情形做一些討論。不論是Soames或Putnam對於「
水」的實指定義都設想成,「我現在所指著的這個樣本是水,而只要有任
何東西的基本物理結構和這個樣本相同,就是水。」因為這個實指定義當
中並沒有牽涉任何關於該樣本的基本物理結構是什麼的問題,因此他們共
同認為即使在該有的化學技術還沒有被發展的時候,這個定義也能夠在「
無意識中」被完成。Soames把這一點視為「水是由包含兩個氫原子和一個
氧原子的分子構成的實體」能被判斷為後驗必然命題的原因,因為若是實
指定義不在這樣的條件下完成,則該語句的「是」的右側的複合述辭就不
能用來「決定」「水」的外延,因為「決定」必須是能夠在所有可能世界
裡都能挑出「水」的外延。而Putnam則是利用這一點來論證意義並不是存
在於人心裡面的,而是公共且外在的,因此提出一種社會語言學的假說,
認為意義也是透過社會分工而來的,公共地存在於整個語言使用的社群裡
,因此不需要具備能夠分辨某個語詞的正確外延是什麼,就算是知道該語
詞的意義。因此Oscar1和Oscar2雖然不能分辨彼此所理解的「水」的意義
是不同的,但他們所理解的「水」的意義事實上是不同的(即使他們不能
分辨)。
對於兩個人都同意的「把一些事實上存在但尚未被認知的東西無意識地置
入實指定義的過程中」我有一些不同意的地方。由於Soames幾乎沒有對這
一點進行討論,我大概會比較專注於Putnam的兩個Oscar的例子。在
Putnam的故事裡面,Oscar1和Oscar2是存在於同一個世界狀態中的不同星
球上,因此不需要用到可能世界的想法。而我想質疑的地方是,意義的公
共性是不是能夠把意義完全拉到人心以外?雖然Putnam並沒有在該文中明
白說出這一點,但我認為他的論述中似乎蘊含了這一點。先就兩位Oscar
的故事來看,Putnam說,在1750年兩個Oscar所居住的星球上都沒有發展
出任何相關的化學技術,因此對兩位Oscar而言,「水」這個他們共同都
使用的詞,一切相應的心理狀態都是一模一樣的,因為在故事的設定中,
兩個星球上被稱為「水」的東西除了基本的物理結構(也就是化學式)之
外沒有任何差異。因此不論是使用上,或一切自然現象的判斷上都是一模
一樣的,因此Oscar1和Oscar2對於他們用「水」這個詞來稱呼的東西的一
切經驗和想法都是一樣的,但是,兩個Oscar所理解的「水」這個詞的意
義不同,在這裡,意義的不同以Putnam的想法來看是一個事實,只是這個
事實並沒有被任何人認知到,因此,除非意義和人的認知無關,否則就兩
人對於「水」這個詞的認知上沒有差異這一點而言,似乎還有討論的餘地
。先看一下我對Putnam的故事稍微修改後的版本好了。
設若不論在兩個地球或孿生地球上都存在著「XYZ」和「H2O」這兩種實體
,而且兩種實體之間除了化學式(基本的物理結構)的差異之外沒有任何
不同。因此,不論是在地球或孿生地球上,從天空中降下來的雨裡面有
H2O也有XYZ,湖裡河裡海裡也都有H2O和XYZ。因此很合理地,當Oscar1或
Oscar2在指著他們杯子裡的樣本時,他們心裡所想的就是,只要和這個杯
子裡的東西「一樣」的東西,就都是「水」。由於當時該有的化學技術尚
未發展,甚至,不要說水的基本物理結構是什麼他們不清楚,可以設想成
當時他們認為水本身就是一種基本的物理結構(若回想起古希臘時期的四
元素和泰利斯就能知道這並不是不能發生也不是不曾發生)。若如Putnam
所認為的,意義是無關於人的認知能力的,我不清楚在我設想的情況下,
「水」的意義應該是被外在實存的「H2O」這種基本的物理結構所決定,
還是應該被外在實存的「XYZ」這種基本的物理結構所決定?
我同意Putnam所說的,意義不是完全內在於人的,意義有其公共性,是存
在於整個語言使用的社群之中的,但仍不能排除意義是人所建構的,像是
分辨黃金真偽的能力,如果沒有任何人擁有這個能力,那就不會有所謂黃
金的真偽之分,如果事實是如此,那麼在這個語言使用社群中,「黃金」
這個詞的外延就會被我們所謂為是的「真黃金」和「假黃金」所決定,更
正確地說,應該是這個語言使用社群裡的「黃金」這個詞的意義或許就不
同於我們所使用的「黃金」這個詞,我們所使用的「黃金」是用來指涉一
切僅由原子數是79的元素所構成的礦物;而他們所使用的「黃金」則可能
是由一些被Kripke認為是偶然偶然性質的描述詞所「決定」(註)。而當
這個設想中的語言使用社群發展出了一定的化學技術之後,他們發現原來
他們所認為是「黃金」的東西有的是僅由原子數79的元素所構成的,而有
的則不只包含了這種元素,也有一些不同的元素摻雜其中,甚至有些他們
認為是「黃金」的東西,裡面不含有任何原子數79的元素。由於這個發現
,他們或許會認為,原來「黃金」的結構這麼複雜,但仍繼續因為某些原
因(例如這些物質總是一起出現,或者這些物質在透過一些傳統的冶鍊方
式都會在一起……等等)繼續延用他們往常對「黃金」這個詞的使用方式
;又或者,他們會因為另一些原因(例如他們開發出了新的冶鍊技術能夠
把各個成份獨立分開來),而決定將他們利用新開發出來的技術所發現的
不同成份的東西分別以不同的名稱稱呼,而「黃金」這個詞或者可以因為
這些成份時常出現在一起而原始的意義則繼續被延用,然而發明一些新的
詞彙來分別指涉新發現的不同元素所構成的礦物,又或者他們會因為另一
些原因(例如單純由某種元素構成的礦物特別漂亮或特別有延展性或特別
容易導電導熱……等),而把「黃金」這個詞拿來指涉到其中一種特殊的
元素所構成的礦物(例如僅由原子數79的元素所構成的礦物)。由於我看
不出任何理由來反對這三種選項的任一種存在的可能性,我願意同意這三
種選項都可能發生。然而在這三種情形下的「黃金」一詞的意義似乎都有
些不同,至少前兩者和第三種情形下所使用的「黃金」的意義就不同,既
然三種情形下的「黃金」一詞互有不同,而三種情形下所使用的「黃金」
一詞都是從原本設想的情形中所使用的「黃金」一詞發展出來的,那麼這
三種情形下所使用的「黃金」一詞和原本的情形下所使用的「黃金」一詞
的意義也必有不同,否則不會有三種情形互有不同,因為若三種情形都和
原情形相同,則三者間應該沒有不同才對。
那麼回到我的Oscar1和Oscar2的例子來,我的問題是,「水」的意義若根
據Putnam,應該要被「H2O」還是被「XYZ」來決定?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
透過我對「黃金」這個詞的討論來檢視,由於Oscar1及Oscar2所指著的樣
本都包含著「H2O」和「XYZ」,對他們來說,一方面他們的心裡或認知上
並沒有特別想要把「水」指涉著任一種物理結構的東西,也就是說,他們
並沒有特別想要把「水」指為H2O或XYZ,儘管他們所指著的是由兩種物理
結構上完全不同的東西,但因為除了物理結構上的差別之外沒有任何其它
差異,而物理結構正好是他們認知能力範圍以外的性質,對他們兩個人而
言,他們所指的是「一個」東西,而對於他們兩個人所處的語言社群中,
他們用「水」來稱呼的也是同一個東西。直到後來化學技術的發展讓他們
發現他們所指著的是H2O和XYZ兩種不同的東西,或許這兩個人所處的語言
使用社群會為了化學上的理由把H2O和XYZ分別給與不同的名字,而用「水
」這個詞繼續指稱自然界中幾乎沒有差別的兩種實體的複合體(也就是說
對「水」這個詞的外延不做更動);也或許他們會把「水」這個詞特指
H2O,而用另一個詞(例如「凼」)來指稱「XYZ」;又或者是反過來。在
Putnam所設想的情形裡,因為H2O和XYZ分別存在於兩個幾乎沒有任何交流
的星球上,因此要辯稱這兩個星球上的居民在有區別這兩種實體的差別的
能力前對這兩種實體分別都命名為「水」的同時,他們所使用的「水」這
一個詞的意義是不同的,而在化學技術的發展之後他們才會認知到自己所
使用的詞和對方的不同,而根據Soames,化學技術的發展對他們使用的詞
的意義不會有變更。我認為這種想法並不正確。意義確實是公共的,但意
義仍是被使用者建構的。社群當中必須存在有能夠分別是或不是某個語詞
所指的對象的使用者,只要社群中的使用者多數都同意這種分別的方法,
這些使用者的能力就是做為這個詞的意義被固定的標準,因此在這種使用
者存在的同時,即使有的使用者不具有這種能力,他們對「水」這個詞的
使用也是根據著相同的意義的,但如果有些使用者不旦不具有分別的能力
,甚至在他們的認知當中不存在著那種分別,像是剛學會說話的小孩,他
們不僅不具有分別「H2O」和「XYZ」的能力,他們也不知道分別有這兩種
有差異的東西,那麼他們在使用「水」這個詞的時候,和其他使用者是不
同的,而當他們開始唸中學,接觸到化學這個科目時,發現原來每天喝的
水裡包含著兩種基本物理結構不同的物質,而「水」指的是H2O、凼指的
是XYZ時,日後他們所使用的「水」這個詞的意義就會跟以往不同,而正
式和他們所處的語言社群所使用的「水」的意義相同。
然後回到Putnam自己的故事裡,在1750年,甚至是更早的時候,兩個星球
上的Oscar使用的「水」這個詞的意義其實是相同的。在他們實指的過程
中並沒有設定「跟這個樣本具有相同基本物理結構的東西」這個條件,不
論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而到了他們分別發展出足夠的化學技術之後,他
們會分別將「水」這個詞特指「H2O」和「XYZ」,因此從這個時間點開始
,他們所使用的「水」這個詞的意義不再相同,而這同一個詞對發展出足
夠的化學技術之前的語言使用社群來說,也產生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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