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COAII (yaya)》之銘言:
: Salmon區分law、lawlike statement、accidental statement。
: law和lawlike相對,差別在後者不一定為真。
: law也和accidental相對,差別在後者非物理上必然為真。
我還是不是很明瞭三者的區別在哪 可以舉例來說明三者嗎?
現在看起來
law語句為真 具有物理上必然真的特性
accidental語句為真 但不具有物理上必然真的特性
那lawlike呢?滿足下列(1)-(4)就可以稱做是lawlike, right?
所以law語句 必然是lawlike語句; 但lawlike語句不見得是law語句
這是你(或salmon)要說的嗎?
: : 我想問一下 (1)與(2)有什麼不同?
: : (1)是表達全稱語句,right?
: : (2)呢? 怎麼樣scope才算unlimited?
: : "所有的人會死" "所有的猶太人會死" 雖然兩者都是全稱語句滿足了(1)
: : 但是前者的scope顯然比後者來得廣一些 這是你(或salmon)所要表達的意思嗎?
: : 但是前者的scope卻比"所有的哺乳類動物都會死"來得狹隘 所以salmon說的
: : unlimited scope是什麼意思呢?
: (1)的普遍形式除了全稱普遍,還包含存在普遍(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可以舉例說明一下嗎?
現在看起來"普遍性"與全稱或偏稱沒有必然的連結
我之前以為"普遍性"指的是全稱命題 哪一類的偏稱命題也可以稱做是普遍的呢?
: (2)是說,要能表達在所有地方都成立,也就是宇宙。
: 「所有人會死」我不知道算不算這個意思下的law,
: 但「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的scope僅限於地球,因而不符合(2),
我還是不是很清楚這當中的區別 一個命題是否成立(是否為真)似乎跟地點無關 僅僅取決
於它的意義與世界的狀態 分析語句根據字詞的意義為真或為假 而綜合語句的真假則
部份仰賴在世界的狀態之上;但或許你講的成立是適用的意思 而與真假無關? I don't
know...
如果是因為其它星球沒有生物而論斷"所有生物都含有水份"這個語句不是lawlike的話
那基於類似的理由我們也可以論斷"所有人都會死"不是lawlike,因為沒有其它的星球
上有人...但我覺得"所有人都會死"很明顯是一個lawlike語句哩
: 也可以說不符合條件(3),因為只說特定地點的生物。
: : 到這裡 你是想說 (1)-(4)是law的必要條件 right?
: Yes.加上"it is true"就成為充分必要條件。
嗯 我想這點就是popper所反對的 他不會認為truth是law的必要條件
他認為law都是一種conjecture 在未來都有可能被falsify
: : 但不知道你會不會覺得(1)-(4)之中對於law似乎沒有那麼必要?
: 保留。我還研究得不夠多。
: : 如(1)或許就不是那麼必要 統計的定律(statistical law)就不是全稱語句
: : (2)的意義 我不是很清楚
: : (3) 或許也有點爭議,"太陽每天從東方升起"我不確定算不算是一個law 如果算的話
: : 好像就表示(3)也不是那麼必要
: : (4)的目的是要排除哪一類的語句呢? 為何要特別強調是qualitative?
: : "S=1/2*gt^2"自由落體定律似乎也不具有qualitative predicate 所以似乎
: : (4)也非必要
: 統計定律是個law,有以下形式「所有A有B傾向」和「有特定比率A具有B」,
: 例如,「所有骰子擲一次有1/6會出現一點」、
: 「木炭中碳14同位素的比例,是大氣中碳14同位素比例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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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炭的例子好像沒有符合你說的統計定律的兩種形式...i don't know...
: 這是他所舉的例子,我不知道有沒有符合(2)。
: 不過他倒是區分fundamental laws和derived laws,
: 前者得滿足(1)-(4),後者如伽利略自由落體的法則的地點是地球,
: 但這是由fundamental laws而來。
所以derived laws不用滿足(1)-(4),(1)-(4)只是fundamental laws的必要條件
而非derived laws的必要條件 這是你(or salmon)想要說的嗎?
: (4)不是對立於quantitative predicare,
: 而是對立於not purely qualitative predicate,
: 像是「月亮的」、「太陽系的」,
: 基本上也是為了排除特定對象,
關於(4) 我還是不是很明瞭..自由落體公式有沒有滿足(4)?
什麼是purely qualitative predicate?
有哪些語句是看起來滿足(4)且看起來很像law,但實際上卻沒有滿足(4)的?
: 不過(3)是排除句子中的主詞或受詞,(4)是排除述詞。
: (3)和(4)可以用來排除accidental generalization,
: 像是「現在我家冰箱裡的蘋果是黃色」,指特定地點、特定人士、特定時間 ,
: 這不表示只要放顆紅蘋果到我家冰箱,就會變為黃色。
: : 所以 到這裡
: : 你想說的是(1)-(4)+ (5) truth 還不足以構成law的充分條件, right?
: 我還研讀不深。
: 但Hempel(應該是他)會認為(1)-(5)足以構成law。
嗯 之前我會認為 你另外舉了反事實條件句 主要是要說明滿足(1)-(5)
還不足以構成law, 但你這篇有提到(3)(4)的作用就相當於反事實條件句
的功能 所以(1)-(5)就足夠了..
: : 但是另外你也想說(1)-(5)是一個語句為law的必要條件,right?
: Hempel(應該是他)似乎如此認為。
: : 在此 你是想說 有人認為
: : (1)-(5)+(6)滿足counterfactual為law的充份條件 還是必要條件?
: Hempel(應該是他)認為是充分必要條件。
: : 該語句不能通過counterfactual的測試
: : 而如果通過counterfactul的測試是law的必要條件的話 則該語句不是law而是salmon
: : 說的lawlike(我說的accidental)
: : 嗯 很有趣的論點...但或許不必用循環來看
: : 因為就像你說的 對於大多數的案例 我們不用用反事實條件句就能夠判斷
: : 一個語句的真是lawful還是lawlike (我還是順從你與salmon的區分好了 避免混淆
: : 雖然我比較習慣用lawlike與accidental>_<)
: Salmon是用law(lawful)和accidental。
okay...嗯 這樣看起來合理多了..
據我所知 很少人會去計較lawful與lawlike之間的區別
那只是看你怎麼定義你的詞語的問題(要不要把truth納入lawlike的定義中 or not)
這裡沒有很嚴重的哲學問題
主要需要區辯的是 lawful v.s. accidental或 lawlike v.s. accidental
: Yes.
: 科學哲學領域我還在摸索當中,
: 之前回應不是我的論點,我不過是重寫Salmon對Hempel等人的理解。^^
cool..我也沒有很瞭解..anyway..it's good to have some 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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