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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lculus1119 (Irving)》之銘言: : 請考慮以下的論證: : 1. 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 : 2. 根據上述第一個前提,我的任何行動都是被先前的原因C所決定的。 : 3. 根據上述第一個前提,C本身又是被另一個先前的原因所決定的。 : 4. 如此追溯下去,我的行動便是被我以外的原因所決定的。 : 5. 如果我的行動是被我以外的原因所決定的,則這個行動便不是我決定的,從而我便不需對我的行動負責。 : 6. 結論是:我不需對我的任何行動負責。 : 請問您同意上述的論證嗎?如果同意,則我們的法律或道德的基礎在哪裡?如果不同意,則上述論證的問題何在?請詳細申論之。 這個論證好奇怪喔.. 請問人的思維行動是連鎖的固定選項嗎? 這種論證只能用在數理公式 a+b=c 對人來說 並非完全的線性系統 也就是可能 a1+b2=c3 or an+bn=cn.. 全部的選擇都化約成只有a b c 是不符合現實的 因此以上的邏輯無效 但是我們可以說 這個世界的基本規則框架是被決定好的 其實這是正效用 因為若無任何認知框架(零規則) 你將不知你做了什麼之後又會如何 這才是真正不用負責任的世界!! 但是規則若又完全定死 和零規則的結果又是相同(全有=全無) 所以有規則但又存在著裁量權 才是選擇的自由可能成立的最好模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