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但值得注意的是 普遍主義 不應該與客觀主義混淆
: 站在客觀主義的立場 一個人仍可以說 一個普遍為所有人接受的道德判準仍有可能是錯
: 誤的 道德客觀的真理與人是否接受它毫無關連 舉例來說 客觀主義者認為
: 不會因為所有人都接受"為了自己的快樂放火燒一個小女孩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
: 而就會使這個命題成為一個道德上的真理
痾...我有一點問題,
為什麼"普遍為所有人接受"與"客觀"之間還存有鴻溝?
(當然,談別的我就不會這樣問,但我們現在主題是道德.)
我的意思是:為什麼一個普遍為所有人接受的道德判準會不是一個客觀的道德判準?
並且如果普遍為所有人接受的道德判準還不是客觀的道德判準,
我們要怎麼知道客觀的道德判準?
因為畢竟現在談的範圍已經大到"所有人"而不是特定的某些人.
我覺得難以想像一件主觀的事可以讓所有人接受.
如果所有人都接受"為了自己的快樂放火燒一個小女孩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
他們是怎麼接受這件事的?
難道劇本是這些人都無理性可言嗎?
這個情況似乎離我們的現實很遠...
我的意思是,你要我想像你我一樣的正常人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卻認為
"為了自己的快樂放火燒一個小女孩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這好像對我來說有點困難.
因為如果在這個假想情況中大家的道德感與道德觀都和現實一樣,
但是又相信"為了自己的快樂放火燒一個小女孩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
我覺得這就好像一堆蘋果裡的西瓜...
實在是很突兀...
但是如果把蘋果都換成西瓜,這又和現實完全兩樣...
其實我的想法是這個例子似乎有點作弊,
我的意思是因為有了這麼一個殘忍的例子好像會刺激我們的道德感,
因為這個例子絕對不合乎現實而且又很嚴重,
所以誘導我們用實際的道德感去判斷這件事.
而我們現實的道德感能去討論跨世界的事情嗎?
我不確定...至少就我覺得就這例子來說離現實太遠了.
以我的想像力沒辦法想像那個情況會和現實很接近.
當然,不會因為所有人都接受"為了自己的快樂放火燒一個小女孩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
而就會使這個命題成為一個道德上的真理.我完全同意.
大家怎麼想,跟事實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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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越談越玄了@@
而且怎麼例子都是一些殺人阿,虐待阿,放火燒貓之類的,
倫理學家們都這麼嗜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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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freeman shall be taken,imprisoned, or in any other way destroyed,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peers."
—The Magna Car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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