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篇文章寫的:「但我說不出一個標準」.....
我沒有說其他人"只是"哲學工作者,無論以前或當代,
有的人我也會認為是哲學家,舉他們只是舉例。
我的想法,姑且聽之就好,我沒有企圖要替這個名詞提供定義,
它也不需要我來提供定義,儘管我會將某些人納入哲學家。
附帶一提,我也不認為「文字工作者」的概念等同於「文學家」的概念,
也不認為它們的外延相同。
※ 引述《A1Yoshi (我是按摩棒...)》之銘言:
: ※ 引述《COCOAII (yaya)》之銘言:
: : 我總覺得「哲學家」這個稱謂與「哲學工作者」有別,
: : 但我說不出一個標準。
: : 像是蘇格拉底到近代的Gadamer或Davidson,我會稱他們為哲學家。
: : 而一般的研究人員或教職人員,我並不願意只因為她們或他們從事哲學工作,
: : 而稱其為哲學家。
: 請問一下,你認為兩者的差別主要在哪兒?
: 為什麼Gadamer或Davidson是哲學家,而其它只是哲學工作者?
: 有沒有什麼比較具體可供參考的指標或判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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