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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Yoshi (我是按摩棒...)》之銘言: : ※ 引述《COCOAII (yaya)》之銘言: : : 我也對prototype感到好奇,以前在認知心理學有看過粗略的介紹, : : 其中也涉及連結論的說法,不過已經忘了差不多。 : : 最近有個語言所的朋友,想探討prototype,再問問她好了。 : : 另外,若A1網友看到我提出Wittgenstein而認為他是所謂的「行為主義者」, : : 由於我對他的思想不熟悉,這仍需要更多的澄清。 : : 若A1網友原本就對Wittgenstein有一定的認識, : : 那我只是好奇,我知道有的哲學家, : : 認為語言起碼要兩個人以上的溝通,才稱得上語言,語言需要規範性 : : 而一個人的私有語言不具有規範性。 : :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他們是主張某種行為主義? : : 他們並不認為語言的內涵是可化約至社會行為。 : : 若只是根據這點,而將Wittgenstein納入所謂的行為主義,是否稍微偏頗? : : 是否還根據Wittgenstein的哪些思想,才得以判定他是行為主義者? : 或許問題還是在語言的定義上。為什麼語言一定要能夠與人溝通?一組符號, : 組字組句規則,意義 -> 不就構成了語言嗎? : 若你強調語言一定要能夠拿來溝通,否則不是語言,自然地規範性就有道理了 : 。但如果說我把溝通這要件拿掉,語言似乎就不需要具有規範性。 : 我想維跟斯坦談的並不是規範性,而我說他是行為主義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他 : 把語言或概念的意義化約到社會溝通行為上。但,我也不是維跟斯坦專家,所 : 以我可能有誤。 : : ------------------------------------------------------------------------------- : : 回應其他問題。 : : 首先,我沒有想處理這個「哲學家」和「哲學工作者」的問題。 : : 當然,人難免邋遢,只是我不想在晚宴穿得邋遢。 : : 當然聊聊也是可以,只是當時我將這問題設定成比較嚴肅。 : : 在西洋哲學版對問題,都用聊天的態度面對,並不妥當。 : : 所以,我盡可能都認真回答。 : : 「說話要說得清楚,不然別人怎麼知道你在說什麼。」這當然是一般的看法。 : : 一個介係詞as,也可以表達東西,只是不是一般想的那樣,毫無表達。 : : 這要看脈絡,或是雙方談話者的背景知識或horizon是否一致。 : : 面對一幅畫,畫著大大的AS,或是一個人輕輕在我耳邊說著as.... : : 我可能非常困惑,他究竟要說啥。一旦我慢慢瞭解他的想法,我就知道"as"的意思。 : : 對於討論「哲學家」和「哲學工作者」的問題,我的確沒說的很清楚。 : : 卻也不是毫無表達。 : : A1網友應該很清楚,只是不滿意僅有如此, : : 但我前面文章就開宗明義說我沒有想討論這個問題,不清楚是沒錯, : : 「需要說清楚」則成為我的責任,但在這邊,這是責任嗎? : 你可以不多說一點啊。只是,我就說了,那你只是說爽的而已。你 : 當然可以在版上波文,寫滿"as",並且說你沒有責任說的更明白你 : 到底想表達什麼、想說什麼。你當然可以這樣做。 : 只是,正如你說的,溝通蘊含規範性的對話,你不甩規範,你就不 : 是在進行溝通,或至少你溝通的效果很不好,因為你資訊量給的太 : 少。 : 這當然不是說你百分之百只是在自言自語,百分之百自爽,但,我 : 應該還是可以說,自爽的程度很嚴重了吧。 : : 「說不出一個標準」與「依然能說服自己」兩者是相容的。 : 一個完全沒有語言能力的人搞不好都可以說服自己哩。 : 你如果只在意說服自己,何必波文呢....對著鏡子自言自語不就好 : 了。 : 更有趣的是,有功夫花在這兒,卻連簡單地多說點理由都不肯。 : 我幾乎完全無法理解你到底在幹嘛、想幹嘛。 ~~~~~~~~~~~~~~~~~~~~~~~~~~~~~~~~~~~~~~~~~ 我不知道A板友是怎麼看待C的文章的 但我覺得C板友一開始的文章 應該還是有提供一些資訊呀 跟寫滿"as"的文章應該很不一樣吧? 他說了像Gadamer,Davidson這種大師級的人才算得上是哲學家 其它 像我輩之流 大概只能算得上是哲學工作者吧(說不定連哲學工作者都算不上 畢竟連教職都還沒拿到 只能算是對哲學有興趣的人) 哲學工作者與哲學家之間 像是一道光譜 是程度之分 而不是類別上的不同 功力越強 越受到眾人的肯定 就越往哲學家那一端邁進了吧 (記得T大有老師說過 我們現在可能是在玩青少棒 希望有一天可以進到小聯盟 然後再進到大聯盟) 或許A板友對文章論據的要求比我來得高 或許客觀上來講 我對論據的要求太低 不過有時 哲學到最後還牽涉到品味的問題 你可以了解為什麼別人這麼想 但是你自己就是沒法接受 就像我可以瞭解為啥有人願意花大錢上國家音樂廳聽古典 音樂 但對我而言 要我接受大概是很困難滴 呵~ 但這麼說 不是說A版友不能就覺得不清楚的地方對C提出質疑啦.只是覺得C應該是 已經有提出一些理由來回應了 (我個人覺得啦.. 當然你可能還是會覺得那些理由 不算是理由 或並沒有真正回答到你想問的問題 但C應該還不至於到讓人無法 理解的程度...i don't know..或許這也只是我自己很主觀的看法) anyway..我覺得有趣的地方 不在於以上說滴 呵..比較吸引我的 是維根斯坦對語言的 看法..McDowell用quietism去說 Wright採取了communitarian的詮釋 或許可以討論 一下這些比較富有哲學意涵的課題吧...另外proto type也是個很有趣的概念 我上網稍微 查了一下 似乎跟之前A兄講的有關連 但似乎又不完全一樣 有興趣有空的話 不如 討論這兩個課題吧 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0.203.2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