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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Kripke基本上是對的。一個東西像水和一個是水的東西的確有差。 但一個像痛的東西和一個就是痛的東西,兩者沒有差別。 這是現象經驗(作為一種真的存在的東西)的特性。現象經驗是「像與實 在」重疊的。沒有像痛卻不是痛的東西存在(但有像水卻不是水的東西存 在)。(像:seems、looks、what it's like)當我們說「痛」的時候, 該字詞指涉到的是某一種現象經驗。 就如同你說的,痛有某種本體的地位。 我覺得心腦同一論者若連這點也要質疑,那或許可能得走上取消論的路。 我的看法是,心腦同一論者可以削弱自己主張的強度,將心腦同一的事實 限縮在這個世界裡就好。也就是說心腦同一,這同一只是一種適然(contingent) 等同關係。 ※ 引述《blindmelon (democrazy)》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好想做愛(♀))》之銘言: : 因此,心物問題並不在嚴格指稱理論所能處理的範疇之內。把「痛覺等 : 同於痛覺神經激發」類比成「water等同於H2O」而後用套用嚴格指涉理 : 論,顯然在一開始就忽略了兩個命題中的討論對象有本體論上的差異, : 因而犯了類比謬誤。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