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aacStein:要說"水的物理結構是H2O"不是水的"可感性質",那我們究
→ IsaacStein:竟透過什麼方式發現"水的物理結構"??如果不是感覺器官
→ IsaacStein:經驗到這個現象,會是什麼??
→ IsaacStein:如果確實如此,我們還能堅定地宣稱那不是水的可感性質??
推 realove:我想我知道你為啥這麼質疑..不過ㄟ 感覺上似乎不難回答..
我不太曉得為什麼會「不難回答」欸。
這樣說吧,先跳開「可感性質」這個用詞,回歸到Kripke所認定的
「本質屬性」,究竟Kripke如何從「水」這種物質所擁有的許許多
多「屬性」當中,把「物理結構」單獨挑出來規定為「水」這種物
質的「本質屬性」(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不可能沒有的屬性)?
在Putnam的論證裡,無論兩顆地球上被稱為「水」的物質在任何物
理特性上(例如沸點、凝結點、體積與氣壓變化……)都具有相同
的特性,唯獨在物理結構上有所差異,我們仍必須將此兩物質視為
不同的物質。
那「物理結構」做為眾多「非可感性質」(我相信包括沸點、凝結
點、或其它物理特性也都可被恰當地視為「非可感性質」)當中的
一項,為什麼能夠被視為是唯一的「本質屬性」?
我想,這個問題才是我對Kripke的本質主義最大的困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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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79.217
推 realove:right..如果是沖著本質主義而來 的確是不好回答 而不是不 10/28 20:05
→ realove:難回答.:) 10/2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