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Yoshi (好想做愛(♀))》之銘言:
: 我把你的質疑這樣看,因為這樣看的話我覺得就很有意義了:
: 到底有沒有,到底存不存在如Kripke所說的嚴格指稱詞?
: 意義呢?除了回到指涉對象的本質,還有更好的答案嗎?
: 最後是丐題的質疑。我是從語言哲學出發接觸Kripke的。
: 我的理解是,Kripke想解決這樣的問題:「專名的意義到底是怎麼
: 來的?」或者「專名的意義是被什麼決定的?」
: 針對這問題,他進行了分析,並得到以下結論:
: 專名,尤其是專名中的自然類詞,其意義是被其指涉對象的本質所
: 決定的。
我想先澄清一個認知上的差異。
我從頭到尾都不是在質疑「有沒有嚴格指稱詞」,而是回歸到Kripke
對嚴格指稱詞的定義。嚴格指稱詞的指稱對象「不是」透過任何描述
性命題所界定或挑選出來的。
也就是說,本質做為「某物是某物的必要條件」,卻不一定是充份條
件,因此專名的意義決定於其「指涉」而非「本質」。
而這個設定正好是為了批評羅素的描述詞理論而建立的,我想Kripke
不會再回過頭來認為,專名(或自然類詞)的指涉對象可以透過描述
性命題來挑選或界定。
因此我的質疑是:「在Kripke僅透過『命名』這個動作來賦與專名嚴
格的指稱意義時,他是否需要接受本質論?」
但如果我的質疑所根據的前提根本是錯的,也就是,Kripke本人一點
都不反對用描述性命題來界定嚴格指稱詞的指稱意義,那我的質疑自
然沒有立足點,也就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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