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好想做愛(♀))》之銘言:
: : 決定的。
: 我想先澄清一個認知上的差異。
: 我從頭到尾都不是在質疑「有沒有嚴格指稱詞」,而是回歸到Kripke
: 對嚴格指稱詞的定義。嚴格指稱詞的指稱對象「不是」透過任何描述
: 性命題所界定或挑選出來的。
同意。
: 也就是說,本質做為「某物是某物的必要條件」,卻不一定是充份條
: 件,因此專名的意義決定於其「指涉」而非「本質」。
看不大懂。首先是前件到後件我看不懂,再來是後件:什麼叫專名的意
義決定於其「指涉」?指涉是一種抽象且單向的關係,不是嗎?
: 而這個設定正好是為了批評羅素的描述詞理論而建立的,我想Kripke
: 不會再回過頭來認為,專名(或自然類詞)的指涉對象可以透過描述
: 性命題來挑選或界定。
: 因此我的質疑是:「在Kripke僅透過『命名』這個動作來賦與專名嚴
: 格的指稱意義時,他是否需要接受本質論?」
我是這樣想的:一個詞如果要不管脈絡、不管指涉對象如何變化、不管
指涉對象在怎樣的可能情境下,都指到該指涉對象,請問,如何可能不
接受本質論?
這個詞要「不變地」指到某「一個」東西,似乎必須預設這一個東西有
某種不變的....本質吧?否則說不變地指到同一個東西,是什麼意思呢?
一定要有些東西不變,給那個詞去指,所謂的嚴格指稱性才有意義不是
嗎?否則怎麼個嚴格法?所謂嚴格,其實就是「不管怎樣都指到同一個
」的意思嗎?
反過來說,抽掉本質論,我們如何理解或詮釋什麼叫做「在所有可能世
界裡,都指到『同一個』東西」這句話呢?
什麼叫「同一個東西」?
別忘了,這東西可能披著不同外貌歐!如果沒有某種本質去連接那些不
同外貌下的「同一個東西」,這同一個東西怎麼會是同一個東西?什麼
使得他們「同一」?In what sense to say that they are "the same
one"?
: 但如果我的質疑所根據的前提根本是錯的,也就是,Kripke本人一點
: 都不反對用描述性命題來界定嚴格指稱詞的指稱意義,那我的質疑自
: 然沒有立足點,也就不攻自破。
他當然反對囉。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