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Yoshi (好想做愛(♀))》之銘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我想先澄清一個認知上的差異。
: : 我從頭到尾都不是在質疑「有沒有嚴格指稱詞」,而是回歸到Kripke
: : 對嚴格指稱詞的定義。嚴格指稱詞的指稱對象「不是」透過任何描述
: : 性命題所界定或挑選出來的。
: 同意。
: : 也就是說,本質做為「某物是某物的必要條件」,卻不一定是充份條
: : 件,因此專名的意義決定於其「指涉」而非「本質」。
: 看不大懂。首先是前件到後件我看不懂,再來是後件:什麼叫專名的意
: 義決定於其「指涉」?指涉是一種抽象且單向的關係,不是嗎?
我想說的是「指涉對象」,reference,我常犯這種過度簡化的錯。
我會改進。 orz
: : 而這個設定正好是為了批評羅素的描述詞理論而建立的,我想Kripke
: : 不會再回過頭來認為,專名(或自然類詞)的指涉對象可以透過描述
: : 性命題來挑選或界定。
: : 因此我的質疑是:「在Kripke僅透過『命名』這個動作來賦與專名嚴
: : 格的指稱意義時,他是否需要接受本質論?」
: 我是這樣想的:一個詞如果要不管脈絡、不管指涉對象如何變化、不管
: 指涉對象在怎樣的可能情境下,都指到該指涉對象,請問,如何可能不
: 接受本質論?
: 這個詞要「不變地」指到某「一個」東西,似乎必須預設這一個東西有
: 某種不變的....本質吧?否則說不變地指到同一個東西,是什麼意思呢?
: 一定要有些東西不變,給那個詞去指,所謂的嚴格指稱性才有意義不是
: 嗎?否則怎麼個嚴格法?所謂嚴格,其實就是「不管怎樣都指到同一個
: 」的意思嗎?
: 反過來說,抽掉本質論,我們如何理解或詮釋什麼叫做「在所有可能世
: 界裡,都指到『同一個』東西」這句話呢?
: 什麼叫「同一個東西」?
: 別忘了,這東西可能披著不同外貌歐!如果沒有某種本質去連接那些不
: 同外貌下的「同一個東西」,這同一個東西怎麼會是同一個東西?什麼
: 使得他們「同一」?In what sense to say that they are "the same
: one"?
我先把這個問題分成兩個問題。
一、在什麼意義底下,專名所指涉的對象在同一個世界裡是同一的?
如果不想解決同一性的問題,那其實就依照日常生活所建立起來的同
一性的概念,把同一個專名一直都用在同一個對象上面,其實就可以
了。當然,如果要進一步問,同一個對象要怎麼判斷,這當然可以討
論,但就不會涉及「本質」的問題,畢竟在Kripke的觀念裡,本質指
的是「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某物所必然具有的屬性」,因此只在同一個
世界中的討論則不會涉及本質。
二,在什麼意義底下,專名所指涉的對象在所有可能世界裡同一?
這個問題回到Kripke的文本,在我看來他並沒有預設本質,他的回答
就是一個簡單的「規定」。「陳水扁可能沒有在兩千年總統大選中勝
出」,這句話是真的,而這句話是真的,並不是因為我們可以在某個
可能世界中找到某個個體,具有陳水扁所擁有的一切本質,然後只有
該個體擁有那些本質,而這個個體沒有在兩千年總統大選中勝出。
這句話是真的,只是因為我們在談的是「至少存在一個可能世界,在
其中,我們在現實的世界狀態中用『陳水扁』所指涉的對象不具有『
在兩千年總統大選中勝出』的性質。」
如果「可能世界」對Kripke而言只是用來描述「世界」的各種可能的
「狀態」,那麼「跨世界同一」的問題是可以被取消的,因為只剩下
一個世界,以及這個世界的眾多「可能狀態」,就好比只有一個我,
而卻有我的各種可能狀態。
所以專名何以能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涉到同一對象?因為專名只在一
個世界裡指涉到一個對象,而一切可能性的談論,都只是在這個對象
上面做討論。
因此,可能性的談論並不是說,在另一個世界裡有一個人跟現實世界
中的某個人是同一人,而他們兩個在某些面向上不盡相同;而是說,
我們現在所談論的這個人,可能有不同的性質或處在不同的狀態下。
對我來說,我偏好這種對可能世界的理解,有很多理由,但最重要的
一個理由或許是,它似乎最接近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可能性」的
概念時的情況。我們說「陳水扁可能不在兩千年總統大選中勝出」時
似乎不必先想到一個不同世界的陳水扁,而只要想到現在我們眼中所
見的那個陳水扁,在兩千年大選中沒有勝出的「情況」。並且,在我
們設想那個情況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在沒有勝出兩千年大選的情況
下的陳水扁的其它屬性是否與現實情況下的陳水扁一模一樣,畢竟我
們或許還會問:「那他會不會連台北市長都當不上?」在問這句話的
時候,我們似乎不是在問,那第二種可能世界(有別於陳水扁未在兩
千年大選中勝出卻有當過台北市長的可能世界)存不存在?而比較像
是在問,那「當不了台北市長」會不會也是陳水扁的一種可能狀態?
當然,我必須澄清的一點是,跨世界等同問題依然可以存在,我們依
然可以問:「如果陳水扁在兩千年總統大選中落敗,我們還能說他是
陳水扁嗎?」而這個問題正好就是在問:「請問陳水扁有本質嗎?如
果有,那『在兩千年總統大選中勝出』是他的本質嗎?」
因此這個問題仍不預涉本質論,如果排除本質論,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就會是:「當然『可以』,只要你說你是在談論同一個對象即可。」
也就是說,你是不是在談論同一個對象,不是讓你來判斷的,而是讓
你來決定的。
: : 但如果我的質疑所根據的前提根本是錯的,也就是,Kripke本人一點
: : 都不反對用描述性命題來界定嚴格指稱詞的指稱意義,那我的質疑自
: : 然沒有立足點,也就不攻自破。
: 他當然反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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