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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回到你最初和最終想談的「不一樣」。即,「這個東西」,和 「同一個東西」兩者間的不同。然後再先回到Kripke的專名理論, 與他解決跨世界等同的辦法。 首先,承認了「這個東西」和「同一個東西」是不同的,而後者必 須預設「本質」(在所有可能世界中均擁有的屬性)。那麼回歸到 Kripke的專名理論,我們發現他在談專名的指稱的嚴格性時,他用 的顯然是前一個概念,而非後一個概念。他說的是,「這個東西」 可能如何如何;而非「兩個東西」可能是「同一個東西」。你也同 意這是他取消跨世界等同的辦法,那麼你似乎也只能同意這是他所 採取的概念。那麼,在這個前提下,「本質」至少不會是他的理論 「預設」(不必須)。 因此,即使他在討論到自然類詞的時候,確實透過本質來說明指稱 的嚴格性,依然不改變他在處理專名的時候不必然需要本質來處理 專名的指稱的嚴格性。 因此可以討論的是,到底他為什麼會在兩種脈絡下有兩種解釋?我 們應該為了讓Kripke的理論具有一致性,而同意其實他在處理專名 時也隱含了本質的概念在指稱的嚴格性中?還是為了節省理論的負 擔而認為他不應該在討論自然類詞的時候加入本質論? 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當然要討論的是,本質論是否是他的理論必 然的預設,然後才有可能討論他可不可能拋棄本質論來保有原先的 嚴格指稱詞理論。 回到你最初提的例子:我在講電話時我娘親問我在跟誰說話,我說 :「是妖西!」娘親回頭做自己的事,十分鐘後又看我在講電話, 問:「你又在跟誰講電話?」,我答:「同一個人啦!」 我的第二個答案是否「傳達」了第一個答案所傳達的訊息? 首先,我不太明白「傳達」到底可以怎麼理解,是否只要聽的人能 夠從某個命題判斷出另一個命題,就表示表達前一個命題的語句事 實上也能夠傳達另一個命題的訊息? 舉例,我說:「妖西很聰明!」,我娘親立刻覺得:「嗯,妖西是 個好人。」那我的「妖西很聰明!」是否傳達了「妖西是個好人」 呢?我傾向於否定的答案。 另一個例子,我說:「妖西很高!」,我娘親立刻覺得:「那妖西 肯定不矮。」這是否說明了,「妖西很高」能夠傳達「妖西不矮」 的訊息?我的答案還是否定的。 所以,十分鐘後的「同一個人」是否傳達了十分鐘前的「是妖西」 這個訊息?我傾向於說「不是」。為什麼我可以確定我只要說「是 同一個人」,我娘親就能知道「是妖西」?這是因為我知道在這個 脈絡底下,十分鐘前的「是妖西」可以從十分鐘後的「同一個人」 中推論出來,如果脫離這個脈絡,或者換到別的脈絡,這個推論關 係(或者蘊含的關係)就不存在了。 當然,或許你所謂的「傳達」其實就只是在說這種「在脈絡中能夠 具備的推論關係」。那我同意,確實這個推論關係存在。 但,即使如此,這個脈絡中的推論關係有預設任何本質論嗎?我們 來進一步刻畫這個情境。我娘親完全不認識妖西,所以她在第一次 聽到我的答案時,她只會知道「有個叫妖西的傢伙在跟我兒子講電 話。」到她十分鐘後聽到「同一個人」的答案時,她會怎麼理解這 個語句?是「那個擁有十分鐘前跟我兒子講電話的傢伙所擁有的本 質的人現在還在跟我兒子講電話」?還是「那個十分鐘前跟我兒子 講電話的傢伙還在跟我兒子講電話」? 這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後者所要求的只有,無論那傢伙是什麼牛 鬼蛇神妖魔鬼怪,他是青蛙也好是天使也罷,只要那傢伙十分鐘前 在跟我兒子講電話,那十分鐘後在跟我兒子講電話的也是那傢伙。 在後一個情況下,我娘親只需要知道「有個不管是什麼的x,他十 分鐘前在跟我兒子講電話,他現在也在跟我兒子講電話。」 但是前者就不能只是一個隨隨便便的x,這個x必須擁有「妖西做 為妖西所不能沒有的屬性」。 這裡出現在「同一性」的判斷,但這裡真的必須牽涉到兩個東西而 不能只有一個東西嗎?例如談「A=A」,這裡確實有同一性的判 斷,但在這個判斷裡,我們是對兩個東西進行判斷,還是對一個東 西進行判斷?為什麼如果只有一個東西,我們就無法理解同一的概 念? 當我娘親問我第二次「是誰在跟我講電話?」時,她並不曉得跟我 講電話的是第二個人,或者是剛剛跟我講電話的人還在跟我說話, 如果是前者,那麼確實有兩個人,而且兩個人是不同一的,但在後 者的情況下,我娘親知道是「同一個人」之後,她並不是知道「十 分鐘前跟我講電話的人」和「十分鐘後的現在在跟我講電話的人」 是「兩個」具等同關係的人;而是更簡單的「一直都只有那一個人 在跟我講電話。」 但是「是妖西啦!」和「是同一個人啦!」確實如你所說的,是兩 個不同的命題,語意上來說是有差異;但差異不在對象的數量上。 以第一句來看,這是「一個情況」的判斷,「現在在跟我講電話」 這個情況可以而且只能用在一個對象「妖西」身上;而後一句則是 對「兩個情況」來進行判斷,即「十分鐘前在跟我講電話」和「十 分鐘後的現在在跟我講電話」這兩個情況,可以而且只能用在一個 對象「妖西」身上。 所以我娘甚至不用知道跟我講電話的是人不是,她完全不用知道, 並且也不用預設任何關於跟我講電話的對象的任何屬性,她只要知 道兩件事:一、「十分鐘前跟我講電話」可以用在「妖西」所指稱 的對象上;二、「十分鐘後的現在跟我講電話」也能用在「妖西」 所指稱的對象上。因此,這裡的同一性判斷不是判斷「兩個對象」 是否等同;而是判斷,「兩個情況」是否是發生在一個對象上。這 個判斷在缺少本質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嗎? 當然,我同意一點,當我說任何單純討論同一性的問題幾乎是沒有 意義的時候,這個說法確實是不恰當的。我必須同意關於你所說的 heavy question確實是有意義的。但這類形上學問題是否必須牽涉 到本質也是可以討論的。 我仍然要區分成在同一世界中的討論,以及在跨世界的脈絡下的討 論。 舉例來說,以「人」為例,我們會問什麼是「人的本質」?這個問 題如果放在同一世界的脈絡下來回答(例如放在現實世界的脈絡下 來回答),所謂的「本質」其實就是我們用來判斷什麼是人,與什 麼不是人的「判準」,例如,「二足」不會是一個恰當的判準,因 為斷腿或單腿的人也是「人」;但「擁有一個身體」似乎就會是一 個必要的條件,當然,究竟要擁有完整度多高的身體又會是另一個 問題。 然而,即使我們能夠對這個問題找到一個恰當的答案(找到一個判 準,容許我們百分之百地對一個個體是不是人做出正確的判斷), 假設我們發現「a、b、c」是做為現實世界中的「人」的充份且 必要條件,這也不足以推導出「在所有可能世界中,a、b、c都 是做為人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即使我們同意「人」是一個嚴格指 稱詞,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指涉到同一類對象,也不會得到這樣的 結論。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判斷在現實世界中做為「妖西」所指稱的對象 的,必須符合許多條件,其中當然包括了「在批踢踢的西哲板上與 以薩克討論嚴格指稱詞」這個條件。如果有任何一個個體,這個個 體從來沒有在批踢踢的西哲板上跟以薩克討論過嚴格指稱詞,這個 個體就絕對不可能是「妖西」在現實世界中所指涉的對象。這想必 是沒有問題的。但即使「妖西」是一個嚴格指稱詞,這也無法推導 出,因此「在所有可能世界中,『在批踢踢的西哲板上與以薩克討 論嚴格指稱詞』都是做為妖西的必要條件。」 簡單來說,現實世界中做為某物的必要條件,不一定是所有可能世 界中做為某物的必要條件。並且此命題即使在指稱該物的名詞是一 個嚴格指稱詞的前提下亦為真。 因此,我們確實可以談論在現實世界中,「水的物理結構必須是由 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原子所構成的分子組成的」,即使現實世界中 的水或許會混雜了別的物質,但只要不具有「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 原子所構成的分子」這個基本元素,該物質就一定不是水。但當問 題延伸到跨世界等同時,「由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原子構成的分子 組成」就不會是水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必須擁有的屬性。 也就是說,自然類詞或可在現實世界中有一個「本質」的判準,但 即使自然類詞是嚴格指稱詞,並且在現實世界中有一個「本質」的 判準,這也不足以推導出該「本質」在所有可能世界中亦如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2.48
IsaacStein:討論起來愈來愈累了。 orz 11/04 00:55
A1Yoshi:是啊.... 11/04 03:53
blindmelon:各位簡直是發文機器人了...一不留神就幾十篇出現... 11/04 13:56
A1Yoshi:只是在釐清而已啦~~ ^^;; 11/05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