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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ockie (Magnifizenz)》之銘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所以這就是您最大的誤解,純粹從形式邏輯的觀點來分析原發問者的 : : 問題,確實如您所說的,無法單純將之視為條件句或其他的敘述句。 : : 但從日常語言的語意理解上(我好像已經提過了是不?),問句中的 : : 「憑什麼」通常預設或至少傾向否定的答案(修辭學上把這叫做詰問 : : 法)。 : 上面這一段純粹屬於你個人的主觀臆測。憑什麼這麼說呢?憑 : 的就是我們使用「憑什麼」的時候都是要求提供論據,如果受 : 質疑者拿得出來恰當的理由,我們就可能同意並接受這樣的說 : 法;相對地,如果受質疑者提不出恰當理由,那我們才會否定 : 受質疑者可能提出的某些前提。這才是日常語言使用的習慣。 我看不懂這段跟我說的有甚麼不同。或許你是被我不精準的用詞給誤導 了,你看見了「預設」兩個字,就覺得我以為的以「憑什麼」開頭的問 句不是一個單純的問題,而是一個「偽裝成問句的否定判斷」。 可是我一直都沒有如此說,我用的是「預設或至少傾向否定的答案」, 但提問者無論是否預設或傾向該否定答案,都無法排除他使用的是一個 問句,而疑問就是質疑的形式(是的,你也說了這是一種質疑)。 你當然可以說,回答質疑的方式應該要替被質疑的主題提出論據,問題 真的是如此嗎?這確實是回答問題的方式,但問題的解決不只有正面回 答一途,許多哲學家在做的事情是取消問題,你提了一個問題,但事實 上相同的問題其實發生在很多你絲毫不覺得有問題的事情上,那麼顯然 你的問題要嘛就不必問,要嘛就是確實有問題,但不是你說的那樣。 所以,當原PO問:「如果沒有真正的美,我們憑什麼談論美?」我說, 「事實上沒有真正的大,我們還是很順利地談論大。」目的是什麼?如 果原PO會因此認為,對,因為沒有真正的大,所以我們如何談論大也是 個應該探究的問題,好,那我們來探究這個問題。可是如果原PO並不認 為我們應該探究大是如何談論的這個問題,那表示他原本關於美的問題 顯然不夠準確,也就是說,僅僅因為「沒有真正的美」,並不是導致「 對美的談論提出質疑」的充份理由,那麼真正的理由是什麼,就會是原 PO應該要澄清的事情。 : 你所以為「憑什麼」只是通常預設或傾向否定答案的想法,事 : 實上是一種個人的情緒反應。情緒反應也沒什麼不好,人本來 : 在脆弱的一面受到刺激時就是可能會有過激反應。但是看在明 : 理的人眼中,大概都會同意這不是討論哲學問題的最好方式。 : 說得清楚些,如果今天人家原問是要請教哲學問題,你只依藉 : 自己的好惡來作回應,並且當作最佳標準,明白人都看得出來 : 這不過是小丑跳梁。 這是情緒反應? http://163.26.20.2/tkt056/rhetoric/note4.htm 你先看看設問法裡的詰問法是什麼意思吧。我是一點也不覺得這種使用 有什麼不理性或情緒的成份在,我覺得這只是你個人對多數日常用語的 豐富的歧義性有著主觀的負面偏見罷了,並沒有表達什麼真理。 : : 當然,如果要把文中的「憑什麼」單純理解成「憑藉著什麼」也不是 : : 不可以,但這種理解有違日常語言的使用習慣。 : : 但無論是用前一種理解或是後一種理解。我都無法理解的是,您究竟 : : 是從我哪一段文字讀出「我以為原發問者對『美』的存在與否做出過 : : 判斷」?這是您對我在這個討論串的第一篇回應中最主要的批評,可 : : 是我問了幾次,您的批評究竟是根據哪些文字?是否有恰當的依據? : : 或者只是一個超級大誤讀?您好像一直都在回避這個問題似的。不曉 : : 得這次會不會願意回答一下? : 如果你肯靜下心來仔細看清楚我的文章,你應該能夠發現其實 : 你所說的誤解一直在你不在我。 :) : 我從來沒說你對原發問者對於美的存在做出判斷,只是一再說 : 明原發問者的問題是: 你沒有? : 至於是不是有美的存在,原文中並沒有肯定或否定的看法。或 : 許發文前可以先看清楚原文,以免發生誤會? 上面這兩行是你自己在清醒理智的狀況下寫的吧?你能不能解釋一下這 兩行字是什麼意思? 我以為你的意思是,你想要告訴我,我誤解了原文的意思,以至於我的 回應方向偏掉了,你希望我能看清楚原文倒底表達了什麼,原文並沒有 對「美是否存在」提出肯定或否定的看法。 你當然「沒有說」我認為原文對美的存在與否有肯定或否定的看法,可 是你一面叫我不要誤解原文的意思,一面又跟我強調原文「其實」沒有 那個意思。我不明白如果你不是在說,「我認為原文有你說沒有的那個 意思」,你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請問你想要表達什麼? : 1. Is there something beautiful in itself? : 2. If not, then by what virtue can we talk about beauty? : 自始至終,我只關心原發問者的問題是否有了恰當的回應與對 : 待,就像之前 A1yoshi 板友曾經提過「問題導向」一樣:問題 : 是什麼?怎麼解決?這是頗具價值的討論方向。你一直陷在自 : 己的想像中,卻不真正去看待原作者的問題究竟是什麼,還拚 : 命要說你自己沒有對原發問者對美是否存在做出判斷,跟我的 : 文章所說根本是天差地遠的兩回事,甚至用這點來說我耍無賴 : 或是誤讀、迴避,這種惱羞成怒的心態我大概可以了解,但是 : 我沒有必要幫你解決。 : 套句羅素的話,我說的可能有冒犯之處,但我看不出有什麼根 : 據可以這樣看待。 針對第二個問題,我的回答一直都是"even if statement 1. is not the case, it is still no problem for us to talk about beauty at all." 你如果認為我的回答並沒有回應到任何問題,你的意思是:一、這並不是 在對任何問題進行回答;還是二、我的回答不是這樣的。 如果是一的話,你認為取消問題不能解決問題嗎?如果是的話,你的想法 還滿大膽的。不過大膽不是壞事,其實常常是好事,不過你需要好的理由 才能夠支持你的大膽。 如果是二的話,我不曉得那你覺得我的回答是什麼意思呢? : : 所以,「關於審美」應該怎麼談?任何談論只要不提及「美」或「審 : : 美」這些概念,就「無關於審美」嗎?那麼當維根斯坦在談論語言的 : : 時候,扯一大堆「下棋」的事情,您難道要覺得瞠目結舌嗎? : 我可以合理相信你絕對是誤解了維根斯坦。維根斯坦在談到語 : 言時,是將語言視為一種遊戲。什麼是遊戲呢?就像下棋一樣 : 有一定的規則。不可能我說我們現在來玩個遊戲,你問我這遊 : 戲怎麼玩,我卻說沒有規則,隨便玩。這樣的遊戲沒法進行, : 即使是最簡單的剪刀石頭布或是紅綠燈,都有一定的簡單規則 : 可供遵循。 : 同樣地,參與語言活動的人,就是在進行一場遊戲。維根斯坦 : 提下棋來當作例子,是因為他已明白說了語言是種遊戲,跟下 : 棋一樣有規則可循。自始至終,他都在處理語言的遊戲規則問 : 題。 : 相反地,這個討論串除了少數幾篇確實有回答原作者所考慮的 : 問題之外,有太多都是跟核心問題無關的內容。你現在拿這個 : 討論串跟維根斯坦舉例相比,實在是不倫不類,充其量只能說 : 是拿來嚼嚼舌根,混淆視聽。 有趣,真的很有趣。你相信我誤解了維根斯坦;不過我覺得更合理的解釋 應該是你誤解我了。 維根斯坦認為語言是類似遊戲的活動,遵循一些行為規則來產生互動。因 此以「下棋」為類比。 我認為美感判斷是一種主觀的比較判斷,沒有任何客觀事實能夠充份地決 定一個感覺主體的美感判斷會是如何,只有感覺主體本身可以決定;而其 它諸如大小/長短/冷熱……等判斷也是同類判斷,所以用這些感覺判斷 為類比。 這是一模一樣的形式吧?還是你要說大小判斷跟美醜判斷是自明地不能類 比的兩種判斷?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當然只能隨你。 : : 審美既然是一種主體活動,而原發問者也確實從主/客觀的區分來切 : : 入他關於美學或審美的「問題」,那麼任何人只要也從主/客觀的區 : : 分來切入他的回答,怎麼能說不切合原問題的題旨? : : 在我看來,您的什麼及時雨和水上樂園的類比確實荒堂得緊,即使我 : : 拿大小的感覺來類比美醜的感覺有些個不倫不類,比起您這裡想設刺 : : 卻又抓不著重點的荒謬來說,我倒還有點不會比您更糟的自信。在您 : : 急著想些指桑罵槐的方法以前,倒是先認真地想想看為什麼您一定要 : : 堅持主客觀的問題與美學問題是不相干的,否則該瞠目結舌的恐怕不 : : 是您。 : 我必須重申的是,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主客觀問題與美學不相 : 干,這點無疑是你基於某些偏見的誤解。 : 如同我前面所說,原作者的問題包括兩個題目,一個是有無客 : 觀美,一個是如果沒有客觀美,該怎麼談美。在這裡頭並沒有 : 否定主客觀分析的意思。你一直堅持要談比較性的概念如何由 : 主客觀區分開始討論也無妨,但那跟原作者的任何問題都沒有 : 關係。 : 說得清楚些,今天我們的問題不是問「比較概念如何討論」, : 而是「美如何討論」。扯一堆大小、冷熱、長短什麼的,卻不 : 討論「美如何討論」這問題,在我看來不會有什麼建樹。 所以你從來沒有看懂我在寫什麼,才會寫出這段文字。 我不在乎你認為我的重點是不是在「比較概念如何討論」,反正我的文章 讀者要如何詮釋是他家的事。 但即使我的重點真的在於「比較概念如何討論」,那也是因為我已經在第 一篇回應裡就明白說過了,美醜的概念和比較概念的使用具有相同形式, 因此如果比較概念的談論不用被質疑,美醜概念的談論也就不用被質疑。 沒有建樹?是你沒看懂吧? : 當然,你前文(#2579)有說: : 「不過誤解本來就很容易在討論當中發生,即使是期刊上一來 : 一往的學術論文也有可能發生,那麼在電子佈告欄上的討論區 : 做嚴格的避免誤解的要求,我想其實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 既然你不認為這裡需要嚴格避免誤解,那我想有心討論這個問 : 題的明白人也會同意不用在意你的任何言論了。 對於你會做出這種怪異的理解我感到非常遺憾。討論請看脈絡,由其當你 自己就身處在脈絡之中時。你對我的要求是:「在『回應以前』,請先避 免誤解。」而我認為這種對「避免誤解」的要求嚴格到要在回應以前就完 全避免掉,確實是矯往過正的要求。畢竟語詞從來就不可能有什麼嚴格精 確的定義,可別說通篇文章經常會有不同詮釋的可能。既然如此,要求回 應以前就該避免掉所有誤解,顯然是荒謬的。 但我有說過「任何對於避免誤解的要求都是矯往過正的」嗎?這顯然又只 是你個人片面的「誤解」罷了。並且,即使我認為要求避免任何事前的誤 解都是矯往過正的,我還是認為當誤解產生時有必要解釋清楚。所以實在 搞不懂你到底怎麼會讀成那種詭異的意思。 : : 所以,第一個問題:黑格爾要如何把相對性的基準停留在社會文化或 : : 時代,而不讓相對性再往下延伸到個體?第二個問題:黑格爾要如何 : : 說明客觀標準是我們順利談論某事物的必要條件?(畢竟如果談論美 : : 的可能性,並不要求美具有客觀性,那麼我們就不必替美找到任何客 : : 觀標準,而只需要去找尋使得主觀感受也能進入具公共性的語言領域 : : 的理由即可) : : 當然,以上的質疑和提問都是一個「對美學並不熟知」的人提出的, : : 縱使我不算是「對美學沒有絲毫理解」,但仍可能達不到您認定的可 : : 以談論美學問題的「資格」,所以您要不予理會我也能夠理解。 : 你看看,其實你可以提出不錯的問題嘛! :D : 針對你的問題一,我的答案是在黑格爾看來,精神的發展只有 : 到客觀精神(社會、國家、文化、倫理等)之後才會有藝術美 : 出現,而這從精神的辯證發展來看,也就是說美的判斷不得不 : 跨出個體之外。個體的相對性就其為相對性,只能在個體之外 : 而不能僅限制在個體本身,這一點是自明的。不僅如此,個體 : 在群體中沒認識到自己其實受了群體的限制,就好像我們現在 : 沒辦法想像在西元 2136 年的時裝標準,只能夠就現在談怎樣 : 是美一樣,我們也不能夠想像現在的火星人所認為的美是怎麼 : 樣。 : 單單只是任意地選擇兩個個別時代、文化、社會、國家的個體 : 來比較什麼是美、什麼是宗教、什麼是哲學,就黑格爾來看, : 是不明白精神發展的整體過程所導致的誤會。 個體之間的差異性必須跳脫至個體以外才能發現,我可以同意這是自明的 判斷,但這無法排除個體的獨立性,如果不能宣稱「個體不可能獨立於群 體而有自己的個性」,那就無法證明美感判斷必然要求群體的存在。 於是你說,黑格爾認為「個體其實受了群體的限制」。但個體即使必然受 到群體的限制,也無法說明群體的個性是優先於個體的個性,因為反過來 說我們也同樣可以說「群體的個性必然受到個體所建構」。 而且事實上,更符合直覺的想法應該是個體的個性優先於群體。為什麼? 因為「沒有個體的群體」是個不一致的概念;但「沒有群體的個體」則是 一個邏輯上可能的概念。因此,至少在概念上「個體的存在」優先於「群 體的存在」。那麼,即使我們都同意「當眾多個體聚集為一個群體時,個 體的個性必然受限於群體」,仍然無法宣稱「當不存在群體而只有一個個 體時,該個體不可能有個性」。 既然如此,美感是否真如黑格爾認為的必須預設一個群體的存在就會是一 個大問題。(我想這問題類似於維根斯坦所堅稱的私有語言不可能存在, 是否美感也是一種必然要求公共性的判斷?) : 第二個問題,或許是由於對黑格爾還不了解。在他《精神現象 : 學》一開始就講以什麼來作為衡量尺度的問題。建議你可以看 : 看黑格爾的說明,或許能夠有助釐清你的問題。 我必須說明一點,要閱讀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對我來說並不符合成本 效益。在討論問題的時候我願意儘量陳述清楚我所理解的某種論點的理由 和論證,因為想要參與或至少想要大致理解相關討論的人並不都有時間去 閱讀大量的經典著作。所以妖西或盲瓜(可以如此冒昧翻譯這位朋友的帳 號嗎?)在提出一些意識科學的觀點時不會只是丟幾個reference要板友 自己去讀,讀完就不會有問題了,而是初步闡述某種觀點,由感興趣的人 再提出更多問題來使討論持續下去。 我確實對黑格爾不了解,所以我好奇你有沒有可能初步地解釋一下他所認 為的「衡量的尺度」為什麼能夠解決「客觀標準是我們進行任何談論的必 要條件」?這是一個證明還是一個斷言?畢竟在常識中有太多進行主觀談 論的實際例子,妖西舉的「我剛才爽到了」即是一例(即使沒有達到生理 上的器官高潮,做完愛的男或女還是可以「很爽」),請問是什麼樣的客 觀標準或「衡量尺度」,使我們可能進行「做愛很爽」的談論? : 以上兩點簡單回答,請各位不吝指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55
A1Yoshi:我完全同意。我第一眼就看到你想取消問題了。真奇怪。 11/27 05:28
A1Yoshi:關於個體群體我有不同的看法。不過另起標題回。 11/27 05:35
A1Yoshi:這不同,我其實應該老早意識到才對。你是個體主義者。 11/27 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