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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之銘言: : 如果語句的真值條件已經固定,但語句的真值對宣稱者來說卻是任意的, : 會是什麼情況?不就是宣稱者能按其意願的改變事實,使得語句的真假 : 能隨其心意而變動嗎? 宣稱者當然無法「任意」改變事實,宣稱者會有什麼樣的感受不一定完全 決定於宣稱者的自由意志。但該宣稱的真值卻只能決定於宣稱者的主觀感 受則是不可否定的。 : 有的,舉凡對於自我的信念或目的的宣稱,其真值對宣稱者來說是任意的。 : 例如,"我相信阿扁是台南人"這個宣稱,其真值對宣稱者來說就是任意的, : 因為他可以任意改變自己的信念。(雖然我們都會說信念要遵從理性規範,要 : 貼近事實,但規範是一回事,要不要遵從規範又是一回事);同理,"我決定 : 明天要好好唸書",或者"我要把報告打完"這類表明自己的目的或決定的宣稱, : 其真值對宣稱者來說也是任意的。 這類陳述的真值對宣稱者而言不是「任意的」吧? 如果你明天其實不要好好唸書,你在說「我明天要好好唸書」的時候,這 句話怎麼可能是宣稱者要它真它就真呢?我如果擁有某信念,我就不可能 同時沒有該信念,所以當我宣稱「我相信阿扁是台南人」時,我如果確實 擁有「阿扁是台南人」的信念,我的宣稱就是真的,如果我沒有該信念, 我的宣稱就是假的。 你把「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和「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 狀態」兩件事情給弄混淆了。 : 但是"我覺得這幅畫好美",或"我看到有人站在101的頂樓"這類表達自我的經驗 : 或感受的宣稱,在語意固定的情況下,其真值能任意於宣稱者嗎?有看到就是有看到, : 也不會因為你說沒看到那個經驗就消失了。主體有什麼感受或經驗,似乎對主體來說, : 並非那麼任意,因為經驗的內容還受因果律的控制。你當然可以選擇轉頭不看,或刻意 : 改變自己的品味,但是當別人問你:「你有沒有看到有人站在101的頂樓?」如果你已經意 : 識到這個經驗,"我看到有人站在101的頂樓"這句話的真值不會因為你後來轉頭不看就可 : 以被改變。至於自我的審美感受或許可以藉由刻意的改變品味而有所變動,但品味的改變 : 對於主體而言似乎並不那麼任意,所以表達自我審美感受的宣稱的真值,對於宣稱者來說 : 應該也不是任意的,基於這點,我說表達自我感受的審美判斷是客觀的。 : 簡單來說,我所說的主客觀區分約略與主體的主動能力與被動能力相關。 我相信很少會有人宣稱「我看見某物在某處」這種宣稱是「主觀宣稱」, 你要舉的例子應該是「我有某物在某處的視覺經驗內容」,這樣的宣稱說 它是一個主觀宣稱還比較合理一點。 你對「主觀判斷」跟「客觀判斷」的描述和分別所提的理由其實根本沒有 差別。你說「我明天要好好唸書」是一個主觀判斷,因為主體可以「任意 地」改變自己的決定;然而「我覺得這幅畫很美」則是一個客觀判斷,因 為主體「不能」任意地改變自己的美感體驗。 這是合理的嗎? 如果我真的可以任意地改變自己的決定(而不管我究竟擁有哪些其它的信 念,不管我的個性如何,不管我的生活處境)?如果這是真的,那麼為什 麼我不能任意地改變自己的美感體驗(而不管我究竟擁有哪些其它的信念 ,不管我的個性如何,不管我的生活處境)? 你以為主/客觀區分是透過主體的「主動/被動」能力來區分的,可是你 卻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情,你幾乎不可能找到任何單純的主動或被動的能 力,即便是最簡單的視覺反應你都無法忽略主體對視覺經驗的主動建構, 你必定是在一定的脈絡和預設下才可能擁有你的經驗內容。你可以看得到 一個「人」,你就必定對「人」這種「物種」的分類有某些主動的建構。 因此回到妖西對主/客觀的區分,以認識論上的主體是否具有知識宣稱上 的最高權威為區分,當然是更符合日常語言使用,也更不會產生疑問的宣 稱。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你會認為這不是恰當的宣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1.241
somedoubt:你說我混淆的兩件事是相互蘊含的,又按照我的文意, 11/29 16:05
somedoubt:「我看見某物在某處」是一客觀判斷。 11/29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