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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之銘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你說「因為我們可以透過某種語意理論使這兩句話的語意不相同」,所以 : : 我才能夠讓這兩句話「不互相蘊含」,可是這是莫名其妙的評論。你告訴 : : 我哪一種語意理論可以讓「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這個形上學命 : : 題和「(主觀)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這個真值條件宣稱的 : : 命題「語意相同」? : 是的,我在推文中的回應確實莫名其妙,看了你這篇,我才發現。 : 但我真的找不到我的哪一句話有「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這樣的意思。 你沒有,這是我的意思。你說的是「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 你一再地在文章裡用「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來說明什麼叫做 「主觀宣稱」,而我告訴你的是,「我或妖西所認為的『主觀宣稱』其 實指的是『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的宣稱』。」 : 因為語句之為真或為假端看語句是否滿足該語句為真的條件,因此,你的「宣稱的 : 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我只能想到兩種恰當的理解:關於主體心靈狀態的宣稱 : 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或者宣稱的真值可以由主體的意願所決定。 首先,我的用法很明顯是前一種而不是你說的後一種;並且,後一種理 解根本不是對該語句的恰當理解,你如果要從「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 的心靈狀態」推到「宣稱的真值可以由主體的意願所決定」,你至少必 須先證明「主體的心靈狀態可以由主體的意願所決定」,但如果你要證 明這一點,你就必須先否定決定論。 如果做為一個暫時不想處理決定論或自由意志論這個形上學的衝突,做 為一個語意理論的恰當描述,我會傾向用前者,也就是「宣稱的真值決 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這樣的描述,這是因為這個描述是相容於自由意 志論,也相容於決定論,也就是說,無論自由意志論或決定論(或自由 意志與決定論的相容論)為真,都不會與我對「主觀宣稱的真值條件」 的主張衝突。 但如果你把這個描述加強成「宣稱的真值可以由主體的意願所決定」, 你的這個主張就必然預設了決定論為假,或者說,你的主張就至少預設 了自由意志的存在(因此無論採取自由意志論或相容論都可以,但你卻 否定了決定論)。有必要嗎?只是說一個「主觀宣稱」,有必要去處理 決定論為真或為假的問題嗎?(不要說你沒有要處理也沒有預設,這個 預設是你自己已經承認了的,下面就會看到!) : 若是前一種理解,那麼「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某類心靈狀態」和「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 : 體的某類心靈狀態」這兩個宣稱等價於說關於某類心靈狀態的宣稱是主觀宣稱。 「『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某類心靈狀態』和『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 某類心靈狀態』這兩個宣稱等價於說關於某類心靈狀態的宣稱是主觀宣 稱。」到底是什麼意思? 當我們說「『語句A』和『語句B』,這兩個宣稱等價於『語句C』」 時,我們有可能在說以下兩種意思: 一、「語句A和語句B」等價於「語句C」。 二、「語句A等價於語句C」和「語句B等價於語句C」。 一的意思是,兩語句的連言等價於第三個語句;二的意思是,兩語句各 自「都」與第三個語句等價。 但無論是一或二我都不同意。因為首先「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某類心靈 狀態」與「關於某類心靈狀態的宣稱是主觀宣稱」根本是不等價的,前 句說的是主體與自己的某類心靈狀態之間的關係,而後句在談的則是主 觀宣稱的性質,無論如何不可能是等價的,連真值條件都全不相干。因 此二的左邊的連言項為假,因此整個連言句為假。 再來,如果第一句與第三句不是等價的,那是不是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連 言,與第三句是等價的?依然不是!「關於某類心靈狀態的宣稱是主觀 宣稱」(這裡可能有筆誤,你想說的應該是「關於主體某類心靈狀態的 宣稱是主觀宣稱」吧?)只說明了「主觀宣稱是關於主體某類心靈狀態 的」,無論這個「被關於的主體的某類心靈狀態」是否是主體可以自己 決定的,都不影響「關於主體某類心靈狀態的宣稱是主觀宣稱」的真或 假。因此,如果「主體不能決定自己的任何心靈狀態」為真,則「主體 可以決定自己的某類心靈狀態」必須為假;但「關於主體某類心靈狀態 的宣稱是主觀宣稱」仍然可以為真。因此當第一句和第二句形成一個連 言時,這個連言與「主體不能決定自己的任何心靈狀態」衝突,但第三 句卻和「主體不能決定自己的任何心靈狀態」是相容的;因此第一句與 第二句的連言,無論如何都不會與第三句等價。 因此一也錯,二也錯,如果你沒有第三種解釋(而且我認為,一和二兩 種解釋已經窮盡了你那句話可能的詮釋),那麼你所說的「等價」根本 是不成立的。 : 如果是後一種理解,那麼「某類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只是在說某類宣稱 : 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意圖,而這就是我所謂的主觀宣稱的條件。我想你應該是在說後一種 : 理解吧,因此我將只針對後一種理解作回應,說明我並沒有混淆。 我真的很不知道你從哪裡讀到「我應該是在說後一種理解」?如果我前 面的文章沒有一直在表達,我認為「主體不可能任意地改變自己的任何 心靈狀態」的話,我到底是在反對你什麼? : 我的文章僅試圖說明,是否有哪些宣稱滿足我所謂主觀宣稱的條件。 : 某類宣稱滿足我所謂主觀宣稱的條件意謂該類宣稱的真假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 是的我同意,我同意「你所謂的主觀宣稱」即是「主觀宣稱的真假是隨 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的」。 不過首先,我覺得連你自己都不可能同意這個定義,因為你自己說了, 如果一個語意理論容許宣稱者在說出某句話的時候,無論如何都不可能 犯錯,這個語意理論是失敗的。 我們來看看你自己關於「主觀宣稱是什麼?」的語意理論長什麼樣:你 說「主觀宣稱的真假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的」,因此當一個言說者說 出一個「有意義」的「主觀宣稱」時,他是不可能犯錯的,因為只要他 任意地改變事實,就可以讓他的無論做出怎樣的宣稱都為真。因此對你 來說,如果一個語意理論認為「主觀宣稱的真假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 的」,這個語意理論勢必因為其讓言說者可以在進行主觀宣稱時對犯錯 免疫,因而是一個你認為失敗的語意理論,所以你怎麼可能主張一個你 都覺得是失敗的語意理論呢? 再者,即使不討論「主觀宣稱的真假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的」,會不 會使得一個支持這個對「主觀宣稱」的定義的語意理論成為一個失敗的 語意理論,你還是沒有跳脫我說的「混淆」。 因為我主張的主觀宣稱是:「其真值決定於言說者主體的心靈狀態」; 而你總是說,主觀宣稱是:「其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的」,你卻 一再地把我對主觀宣稱的定義理解成你自己對主觀宣稱的定義,但這兩 種定義卻一點也不是等價的。(我在上面已經解釋過了,要回就直接回 上面的說明吧!) : 而我認為關於主體信念與目的的陳述確實滿足我所謂主觀陳述的條件,因此我需要作的是 : 證明關於自我信念以及目的的宣稱滿足主觀宣稱的條件。而不是你指派給我的那個證明。 請問我指派給你的證明是什麼?我好像從來沒有指派任何證明給你,我 只是根據你的主張,來說明要滿足你的主張,你必須先證明一些前件, 而你的主張是「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和「宣稱的真值決定於 主體的心靈狀態」是「相互蘊含」的。 : 主體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相信某個命題,或者說,主體有能力可以改變自己的信念 : 集合:這是在說如果主體的所有信念可以作為一個集合,那麼主體可以決定這個信念集合 : 的成員,換言之,對於任何宣稱,主體可以決定要相信該宣稱的肯定,或否定。雖然有 : 人認為,我們要不要相信某個宣稱,必須遵從某些規範,因此,主體對於自己的信念似 : 乎沒有多大的自主權,但這些規範就只是規範,我們不必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儘管 : 我們可以針對主體為何擁有某個個別的信念給予一個因果解釋,但這並不意味,主體真 : 的沒有能力決定自己要相信什麼,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甚至這些改變根本不需要 : 理由。換言之,我可以藉由改變自己的信念集合,來改變關於某個信念的宣稱的真假 : (例如當我說:「我相信阿扁是台南人」,這句話的真假當然端看"阿扁是台南人"是不 : 是在你的信念集合當中,但你可以決定"阿扁是台南人"屬不屬於你的信念集) : 因此,關於信念的宣稱是主觀判斷。 所以你也同意,由於「我們不必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所以「儘管 我們可以針對主體為何擁有某個信念給予一個因果解釋,但這並不意味 ,主體真的沒有能力決定自己要相信什麼,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 也就是說,你必須先否定「自然主義」(我在想,這裡的自然主義指的 是因果決定論嗎?),才能夠主張「主體有能力決定或改變自己要相信 什麼」。所以我說,你要能夠做該宣稱,就必須先證明決定論(或你用 的「自然主義」)為假,否則你不能排除「主體沒有能力決定或改變自 己要相信什麼」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儘管「我們沒有必要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但不表示我 們就「不能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可是一旦我們「是一個自然主義 的信奉者」(雖然沒必要,但我還是可以當吧?),我們就不會同意你 主張的「主體有能力決定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因此你不能僅只是 主張「我們『沒有必要』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你還「必須」證明 「我們『有必要不』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你才可以宣稱「主體有 能力決定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 並且,即使我們確實「不做為自然主義的信奉者」,「主體有能力決定 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到底是什麼意思還是不清楚的,它可能有以下 兩種意思: 一、主體的意願可以影響「主體決定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但不能   充份地決定「主體決定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 二、主體的意願可以充份地決定「主體決定或改變自己要相信什麼」。 如果你主張「關於主體心靈狀態的宣稱,其真值決定於主體的意願」, 你就必須先證明二是真的;但你說的是「我們可以針對主體為何擁有某 個信念給予一個因果解釋」,因此,你的宣稱的強度只有到達一,而還 不到二的程度。當然,你如果要說「主體的意願本身就是因果解釋當中 的『原因』」,那你確實可以主張到二的強度,但你後面也說了:主體 對於自己要相信什麼的「改變根本不需要理由」,因此你否認了「主體 的意願做為因果解釋」的可能性。因此你還是只有到一的強度。既然如 此,以你目前的論證,仍無法證明「關於主體心靈狀態的宣稱,其真值 決定於主體的意願。」 : : 當然,或許你的意思其實只是「在面對同一個對象時,主體或可擁有這種 : : 心理狀態與之對應,但也可以擁有另一種心理狀態來與之對應。」但即使 : : 主體確實有這種能力,我們們不能排除主體的心理狀態不全然都是因為主 : : 體的意願而改變的。既然主體是進行了「兩次」的判斷,在這兩次的判斷 : : 間就有可能存在許多主觀和客觀條件上的差異,這些差異都使得主體進行 : : 判斷的根據有所不同,因此可能主體並沒有「改變」他的判斷,而是其它 : : 條件的差異「改變」了主體的判斷。你如果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你就不 : : 能排除「關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陳述的真值可能是隨著主體以外的條件而 : : 改變的」,如果你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則從你的前件到後件的「充份條 : : 件」的關係就不攻自破。因為這個可能性,使得「前句真且後句假」的連 : : 言並非不可能(即,主體固然有能力改變自己的心理狀態,但關於主體心 : : 理狀態的陳述的真值仍可能不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因此要建立起從前 : : 件到後件的充份條件的關係,你必須先證明「主體所有心理狀態的改變都 : : 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的」。 : 你所謂的"不隨"似乎是在說儘管主體沒有去變動信念集合,但信念集合的成員卻因為某 : 些因素而改變了,而關於該信念的宣稱的真值也因此而變動。儘管有這種情況發生, : 關於主體信念的宣稱依然是主觀判斷,因為我所說的主觀宣稱的條件是:該宣稱的真假 : 會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也就是說,只要主體改變心意,該宣稱的真假就會隨之改變,那 : 麼該宣稱就是主觀宣稱。當主體的心意沒變動時,該宣稱的真假因其他因素改變,並不妨 : 礙其為主觀宣稱。 我的問題顯然不是關於「主體的心意沒變動時,該宣稱的真假因其他因素而改 變,則該宣稱不是一個主觀宣稱」。我的問題是關於「主體的心意沒變動時, 該宣稱的真假因其他因素而改變,則『〔主體有能力改變自己的心靈狀態〕是 〔關於主體心靈狀態的宣稱之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的〕(這個後件 是你自己在2670篇的推文裡說的,你說「關於這一類心理狀態的陳述的真值就 隨著主體的意願而改」,並且也說「如果關於某類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是 隨主體的意願而變」)的充份條件』是假的」。 雖然我反對你對「主觀宣稱」所設定的(充份)條件,但是我並沒有想要透過 這個例外來證明你的設定是假的呀! : 在這個同時,我並未宣稱所有關於主體的心靈狀態的宣稱都是主觀的, : 我僅認為關於主體的信念以及目的的宣稱是主觀的。所以你指派給我的工作對於我要證 : 成自己的論點並非必要。 你完全搞錯了我的目的,你甚至也搞錯自己的論點了! 你在前面的論點是「『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和『(主觀)宣稱之真 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互為充要條件(相互蘊含)。」 後來你把這個雙條件句改寫成「『主體可以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和『關於主 體的心靈狀態的宣稱之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互為充要條件。」 顯然你在證明的過程度改變了自己的論點,因此即使你可以證明後一個條件句 為真,你依然無法證明前一個條件句為真;若你無法證明前一個條件句為真, 你就無法證明我說你混淆的兩個語句是「相互蘊含」的。 因此,如果你覺得證明了後一句條件句,就等於證明了前一句條件句,你就等 於是在說「主觀宣稱都是關於主體的心靈狀態的宣稱」,但這是需要證明的, 所以我就要求你證明這一點。 因此,第一,我指派給你的工作(這真的是「指派」?)是要你「證明『所有 主觀宣稱都是關於主體心靈狀態的宣稱』」,而不是要你「證明『所有關於主 體心靈狀態的宣稱都是主觀宣稱』」。基於這點,你根本搞錯了我要你證明的 事情。 第二,你的論點當然有很多,但是我在這裡所談的,是你關於「『主體有能力 決定自己的心靈狀態』是『主觀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的充份條 件」這個論點(因為你認為這兩句話互為充要條件)。這個論點,和你對「主 觀宣稱」所下的定義是「兩個不同的論點」。 所以你搞錯了我說你要證明的事,你也搞錯了我質疑你的哪一個論點,你當然 會認為我的攻擊不影響你的論點;因為我的攻擊要反對的是你的論點A而不是 論點B,而不會被我的攻擊所影響的是你的論點B而不是論點A。 : 至於「關於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 : 改變」與「主體有能力改變自己的心理狀態」為什麼是相互蘊含的,我現在說給你聽: : 假定我們都接受符應理論,意即認為對有真假可言的語句來說,該語句為真若且維若 : 該語句說到世界的某個樣態,且還說對了。 : 又假定上述兩句有真假可言,且假定「關於於主體的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是隨主體 : 的意願而改變」為真,換句話說,關於主體的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確實隨主體的 : 意願而改變。而關於主體的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何時為真?若以信念這類心理狀態 : 為例,關於主體信念的宣稱為真當且僅當主體的信念集合中真的有該宣稱所言的信念。 : 又我們已假定關於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確實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這形同說 : 主體的信念集合的成員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如果主體的信念集合的成員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 : 那不就是說主體有能力改變自己的信念嗎?如果主體確實有能力改變自己的信念,那麼 : 「主體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某類理狀態」這句話是真的。如果我從假定「關於於主體的某類 : 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為真,藉由上述推論導出「主體有能力 : 改變自己的某類心理狀態」為真,那麼雙條件中的一個方向已被解決。 根.本.沒.有.解.決。 「如果主體的信念集合的成員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這不就是說主體有能力改 變自己的信念嗎?」 這當然不能「就是說」過去啊! 我說過了,你必須先證明「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相容論」為假,你才有可能說 過去。否則根據「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相容論」,主體的所有信念都是被主體 的基因、環境、後天教養……所決定的,因此主體「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的信 念;「但」,即使主體的所有信念都是被主體的內、外在條件所決定的,主體 擁有某信念「仍可以」是主體所「意願」的。 因此在「自由主義與決定論的相容論」為真的前提下,即使「主體的信念集合 的成員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這仍不等於「主體有能力改變自己的信念」, 因為「主體的意願」並不是由「主體」所決定的,而是由其它條件所決定的, 因此當「主體的意願改變」時,「主體的信念」就會隨之改變,但「主體的意 願是否改變」,卻不是「主體有能力決定」的事。 況且,你到這裡依然是基於你在這篇文章最開始時對我的嚴重誤解,才會認為 自己已經解決了這個雙條件句。 因為我從來就不認為我自己說的「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意義 等同於你幫我說的「宣稱的真值可以決定於主體的意願」。「意願」是「心靈 狀態」的一種,但並非所有的心靈狀態都是意願! 所以即使我說「宣稱的真值決定於主體的心靈狀態」,那麼「宣稱的真值確實 『可能』決定於主體的意願」,但「宣稱的真值卻『不總是』決定於主體的意 願」。 : 同樣假定上述兩句有真假可言,且假定「主體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某類理狀態」為真,那麼 : 主體確實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某類心理狀態。我們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某類心裡狀態當且僅當 : 我們可以決定該類心理狀態所成的集合的成員。而關於主體該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假又 : 決定於該宣稱所言的狀態是否屬於主體的該類心理狀態所成的集合。換言之,我們有能力 : 決定關於主體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假。因此,「關於於主體的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 : 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為真。如此,雙條件句的兩個方向都解決了。而我的這個說 : 明跟你所提的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相容論似乎沒關係,因為這單純就是語意的推論。 還.是.沒.有.解.決。 請你分清楚,「關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 的」,跟「關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會』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完 全是兩回事! 你從「主體有能力決定自己的心理狀態」至多只能證明「關於主體的心理狀態 的宣稱的真值『會』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而不能證明「關於主體的心理狀 態的宣稱的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 你再回頭看一下我寫過的文字好嗎?你如果只有主張「主體有能力決定自己的 (某類)心理狀態」,而不是「主體的該類心理狀態『總是』由主體的意願所 決定的」,你就只能推出「關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會』隨主體的 意願而改變」,而不能推出「關於主體的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值『是』隨主體 的意願而改變」! 而為什麼呢?理由我前面都講過了!「主體有能力做A」,不等於,也不蘊含 「A總是主體做的」,因此你只能從「主體有能力做A」推出「A『會』是主 體做的」,而不能推出「A『是』主體做的」。這很簡單易懂吧? 所以你如果只說,「主體有能力決定自己的心理狀態」,你仍不能排除「某些 心理狀態不受主體的決定」,因此你就不能排除「『關於主體心理狀態的宣稱 〔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為假」的情況,因此你就不能排除「前件真且後 件假」的情況,因此你的條件句就不成立! 這樣可以理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1.241
somedoubt:你的文字太有魅力了,我差點就要被你說服了,尤其是在 12/02 03:23
somedoubt:三更半夜,快要掛點的狀態下,我想我得先去睡了,明日在 12/02 03:24
somedoubt:回你了。當然到了明天我可能還是會對著你的文章感到驚嘆 12/02 03:25
somedoubt:而無法下筆。 12/02 03:26
A1Yoshi:我也覺得很讚。不過你還是要下筆啦。 12/02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