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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能得將原本文章討論的「人的存有」置換成Dasein, 這樣做有兩個目的, 一是Dasein的提出部分原因就是為了避免「人」這個語詞所帶來的既有印象, 二是從Dasein這個字的字根字源分析更能進入現象學裡頭。 有時候我們會有疑惑是因為還沒進入某個世界裡頭,例如當某人問「點有沒有重量?」, 明顯地他(或她)不瞭解數學的點,一旦他(或她)瞭解數學,這問題自然消解無蹤。 現象學作為生存上最接近、思考上最遙遠的一門學問,對我們現今是難以進入的。 你所謂的得知真理後,才知道方法。這種談法按照現在一般的說法也能成立, 我們會說實驗步驟是到得出可重複的現象才宣告確定。 而按照Gadamer的說法,在得知真理前,我們總是先前理解著「它」。 從雙向來看,這都不是所要論及的要點。 存有論上,Dasein的存有方式是最本源的,因而是不可推衍的。 通常會認為最本源的應該只有單層次, Heidegger卻告訴我們Dasein的存有方式有不同層次而同本源的展現 (情態性、理解、言說都同本源)。 這種談法不是說某物展現了某些行為, 假如展現就是它的存有方式、存有方式就在展現之中呢? 換Gadamer的談法也行,他說藝術品就在表現之中, 的確藝術品需要物性(畫布、CD), 但藝術的存有方式是否因而等同於物?所以才說人就在理解著。 「客觀真理」問題或許有趣,對現象學而言卻不是個真正的問題。 很多其他領域的人很喜歡問「客不客觀」或「客觀性何在」, 但現象學(詮釋學亦然)從來就不是談二元論的學問,也不是企圖黏合主客觀的學問, 基本上問主客觀的問題,等於是對現象的「炸裂」,裂了之後才想盡辦法彌補。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 推 IsaacStein:沒有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那有沒有不獨立於詮釋者 12/07 16:28 : : → IsaacStein:的客觀真理? 12/07 16:28 : ya...我覺得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 關於主客觀的分野 一向都是許多人對高達美詮釋學的批判 : 高達美認為 所有事物的意義或真理 都是透過詮釋而來 : 沒有詮釋 就沒有真理(這也是為啥說 沒有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 : 真理是靠著詮釋者與文本共同完成的 : 而並不是說有個封存於文本的客觀意義 等著詮釋者去發現 : 在詮釋經驗當中 我們總是帶著我們的偏見(prejudice) 去與文本展開對話 : 但文本無言 如何說話呢 高達美認為 事實上 文本會衝擊著我們的偏見 : 當我們固執於自己的偏見之際 就不可能真正的理解 此時文本就對著詮釋者 : 訴說它的意義 唯有當詮釋者仔細聆聽之時 他才能夠真正瞭解文本的意義 : okay以上只是補充說明 為何沒有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 : 但是有沒有不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呢? : ㄟ 這也是一個困擾我的問題 或許有其它板友可補充 : 我知道高達美很不喜歡用主客觀的二分法 因為對他而言 : 在詮釋經驗當中 詮釋者與詮釋對象並不是主客對立 這在審美經驗做為一種 : 詮釋經驗時 他說的最明顯 : 他反對康德席勒美學之中 所做的一種美感區分(aesthetic : distinction) 在此區分底下 人從他現實的歷史處境中抽離(abstract) 做為一種 : 純粹的意識(pure consciousness) : 去接收藝術品所傳達的美感性質(aesthetic qualities) 此區分預設了 藝術品有 : 封存於自身的客觀意義等待詮釋者去挖掘 人乃是認識的主體 而藝術品乃是認識 : 的客體 主與客乃是處於一種對立的狀態 : 但高達美認為 美感區分是不成立的 人無法從他的歷史處境抽離 也不可能成為 : 一種純粹的意識 在審美的詮釋經驗當中 並沒有主體與客體的對立 詮釋者與藝術品 : 乃是參與在一場遊戲(play)當中 意義或真理是因為有詮釋者與藝術品的共同參與 : 而產生的 : 此意義或真理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 well...高達美認為既然在詮釋經驗當中 主客的對立 : 已經消融 這時說它是主觀或客觀的 似乎都是有些任意的 : anyway,這種說法接不接受 可以再談,以上僅僅就我所知道的高達美發表一些個人意見 : 另外 也或許有板友可補充為啥高達美不認為 : 他的立場會流於一種相對主義? ※ 編輯: COCOAII 來自: 140.114.118.138 (12/0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