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xide (Liquid Pig)》之銘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例如,槍會殺人?那高樓會誘人跳樓嗎?
: 這個我不確定,有些人可能真的這樣想吧?!
: 捷運站跳軌事件發生好幾次,
: 在還沒有捷運前很多人都想不到會這樣。
有人也可能會覺得世界不存在,一切都是幻覺,這當然也不可能被任何人
確定。
: : 無論我們說槍和殺人之間的關係是否有「主動」參與與否的問題,
: : 你要說「人」不是唯一的行動者,而非人(或非意向性存有)的物
: : 也可能在某種意義下「採取行動」,或「進行影響」,這我都完全
: : 不否認也不反對。
: : 我的真正的問題是,無論是槍殺人還是人殺人,你怎麼去排除掉主
: : 客體的區分呢?就算是槍殺人,槍還是「殺人」這個事件中的「主
: : 體」呀!
: : 就算在所有互動的情況裡,互動的雙方都互有主被動的情況,這頂
: : 多就是說,主客體的位置是流變的,卻不等於排除或「不需要」預
: : 設主客體的區分。
: 「槍殺人」這句話的主詞是「槍」我相當同意,畢竟中文書寫已受到西文影響頗深。
在中文書寫受到西文影響以前,難道沒有主/客之區分?
這讓我想到某篇關於中國哲學的美國論文寫說,中國古代沒有「是」的概
念,只有「可」的概念。他想說明,在受到西文影響以前,中國人只有實
踐意義上的肯定或否定,而沒有事實意義上的肯定或否定。
我不是研究中國文學的,也不是字源學專家,這當然不是沒有可能,不過
就是覺得有點荒謬罷了。
: 槍殺人這件事的主體/主角也的確可能是槍,如果我們不需要考慮
: 全國步槍學會,軍火工業,槍枝販賣商,青少年次文化,美國精神等等。
: 我可以在不先指認誰是主體誰是客體的情況下試著理解這個事件的發生,
: 如果需要譴責誰的話,也許最後再說誰是主角,誰是配角。
所以我想你還是誤會了我說的「事先預設」是什麼意思,好比妖西說的,
不是只有明明白白地說出「主體/客體」這些字,才叫做有動用到這些概
念,容下詳述。
: 至於我需不需要先預設主客體的區分,我不知道,Descartes 建議我要,
: Kant 建議我要,A1Yoshi 說這相當基礎,
: 但我也好奇主客體區分的誕生過程,預設了,好像就沒有什麼過程好說了。
是啊,所以我從來不談這個「過程」。
: : 而且到最後你依然只是在談「主客體的區分不重要」,卻沒有舉出
: : 「主客體的區分產生阻礙」的情況耶。
: 我並不是覺得主客體的區分不重要,
「也許有些人區別主客體,用意不是在區變誰主動誰被動,而是為了要
解決意向性的問題。但在這個槍擊例子裡,「意圖」可能不是非常重
要,因為雖然在法院審判有無意圖會很重要,然而那個青少年畢竟已
經自殺了。」
以上四行是你上一篇文章的其中一小段,我說的「不重要」是從這裡面節
錄出來的。當然,你說的是「意圖」不重要,而不是「主客體區分」不重
要,可是我左看右看,總覺得你是把「意圖」視為「主客體區分」之下的
產物,因此,「意圖」如果不重要,那「主客體區分」想來也不重要。
不過如果我左看右看還是看錯了,那真的很抱歉。
: 而是覺得不一定要先預設主客體區分,並且我很難在一開始就說誰是主體誰是客體。
: 否則,
: 1. 像這個例子一開始重要的問題,「為什麼會發生高中青少年槍擊事件」
: 就會在需不需要預設主客體,以及誰是主體這些疑問中被擱置下來。
「需不需要預設主客體」其實從一開始就不是我的問題。
而是任何談論(畢竟很難反駁「理解」或「思考」必須預設語言)都是在
主客體的架構底下進行的。所以我會在某一篇文章裡說我問錯問題,不應
該用「預設」。
否則真的就會變成「為什麼會發生高中青少年槍擊事件」是重要的問題,
所以「不需要」預設「自我是存在的」這種幾乎荒謬的結論。
要討論「為什麼會發生高中青少年槍擊事件」當然不需要預設自我的存在
與否,但是「自我的存在」是使這個談論之所以可以進行的基本脈絡(否
則是誰在談這個問題?)。
所以,你要不要區分主客體是一回事,你能不能排除主客體的區分架構是
另外一回事,「排除」不只是「擱置」,因此不是「不需要」,而是「不
能有」。你當然「不需要」在這個話題裡面「談到」主客體,但是你可能
讓這個話題不具有「主客體」的「形式」嗎?
所以「事先預設」,不是真的要在談論的最開始,先做好誰是主體而誰是
客體的區分,然後才開始討論其它的事情。不是你非得實際上說到「主客
體」這些字詞,你才有動用這些概念。所以「事先預設」的真正意思,是
你的思維是在這種架構下進行的。
所以你當然必須「事先預設」形式邏輯做為推論的基礎,你才可能開始討
論這個「為什麼會發生高中青少年槍擊事件」的問題,可是你根本可以在
討論這個問題的同時,不說出任何與形式邏輯有關的任何語詞,這表示你
可以「不用預設」形式邏輯做為推論的基礎嗎?我想不是吧。
: 2. 如果主客體的區分可以在歷史/行動/negotiations的過程中創造出來,
: 主客體的預先區分可能會造成這種主體生成或客體生成的研究,
: 在方法上造成阻礙。
看不懂 @@
: : 另外,講一點不切合題旨的,要說槍會殺人,我當然同意,但其實
: : 就像「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只要有心,什麼東西不能
: : 殺人呢?
: :)
其實我預期獲得的反應不是只有一個微笑。畢竟對我來說,這句話其實蠻
嚴肅的,「只要有心」,什麼東西都能拿來殺人,重要的問題是,「要有
『心』」,槍為什麼能殺人?因為有個想殺人的心。取消了「意向性」或
「主體性」,只剩下純粹的事實現象時,就無所謂「殺人」,因為把「殺
人」視為一種「行動」的思維或談論的背後,已經預設了它是一種具有意
向性的行為。
「條子打人」這句話無論如何都是在談,「打人」是條子有意所為的事,
這也是為什麼如果那個「被指控打人的條子」如果「無意」打人,而只是
因為在做其它事情而不小心讓自己的拳頭很用力地碰在某人的臉上,這個
條子就會說「沒有沒有!我沒有打人!」他沒有很用力地把自己的拳頭碰
在另一個人的臉上嗎?有,當然有。可是他有打人嗎?如果他沒有心,那
他就沒有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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