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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找到了: 「借用康德的話說,我們是在探究:理解如何可能?這是一個先於主體性的一切理解 行為的問題,也是一個先於理解科學的、先於此科學之規範與規則的方法論行 為的問題。」 問題出在「理解」的歧義, Gadamer的確是在找理解的先驗基礎, 而這邊的理解是一般已經發生的理解活動, 而我一直將理解當作存有論上的面向。 不過我可以說,存有論的理解具有有限的歷史性,這正是使得理解活動成為可能的條件。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cocoaii與boydlu兩位板友都提到 不認為高達美在替理解尋求先驗可能的條件 : 我終於拿到Truth and Method一書了>_< : 如果兩位版友看到Foreword to the Second Edition, xxx 第四行 : 高達美說 It asks (to put it in Kantian terms): how is understanding possible. : It指的就是他詮釋學上的探究 這是在問 理解如何可能 : 另, boydlu提到了Emilio Betti的評論 : 但我之前說b版友 大部份都說對了 只是漏了高達美自己的回應 : 在xxxi第二段 高達美說 : At any rate,the purpose of my investigation is not to offer : a general theory of interpretation and a differential account of : its methods (which Emilio Betti has done so well) but to discover : what is common to all modes of understanding... : 意思是說 他的詮釋學探究根本無意去提出詮釋方法論(方法論Betti已經做得很好了) : 他是要尋求所有理解模式的共通點 : 所以根本沒有像Betti所說的混淆法權問題與事實問題 : Betti之所以認為高達美有所混淆 是因為Betti認為詮釋學任務在於提供方法 : 既然要提供方法 詮釋學不是要告訴我們事實上 我們是如何理解的(事實問題) : 而是要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如何理解(法權問題) : 但從高達美的角度而言 Betti是曲解了他的詮釋學任務 才會認為他有此混淆 : 事實上 高達美的詮釋學任務 從來不在於提出方法論 : 而是在提出一套本體論上的詮釋學 闡明理解的本性 (或說理解如何可能). : boydlu板友或許是被一些二手資料誤導?不妨有空可以回到以上原典的段落去看 : anyway...以上是我的回應..hope it helps!:) : ※ 引述《boydlu (boydlu)》之銘言: : : 我也認為高達美並不是在替理解尋求其可能性條件(如同康德為當時的自然 : : 科學所做的一般)而是敘述一件事情:亦即當我們說我們理解了某事 : : 那到底意味著什麼? 當我們在理解著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 : 當然循著高達美一貫的看法 上述問題是在人是有限的歷史存有者及處境 : : 存有者的前提下來說明的 所以不純然是先驗的 所以Emilio Betti才會說高達美 : : 在真理與方法中搞混了法權問題(先驗哲學)和事實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