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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變成像方法論的討論。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不過在科學哲學中相較之下決定burden of proof在誰身上相對容易, 看誰的宣稱超出經驗更多,誰就有責任提出證明。 畢竟在這還有個經驗作為基準點。 例如,反實在論者說科學理論是經驗上適切的, 實在論者宣稱科學理論不只如此,還是真的。 但經驗上我們只觀察到科學理論能成功解釋和偶爾成功預測, 離「是真的」仍有一段距離。 實在論者得提出更多的論證才能證成立場。 我總覺得論證像是一種說服術, (當然,除此之外論證還能擔負使論點清晰化的任務) 無法一劍任你闖江湖,有時面對僵屍鬼怪時,得祭出符咒心經。 面對不同立場的對象A,尋求共同前提P1, 面對B時,則尋求P2, 是否有終極的P(全部人都接受)可以導出所欲的結論?我懷疑,保守點說是非常少有。 所以我們不會在談倫理學時,提倡得先解決外在世界懷疑論的問題才能續談, 因為連外在世界都不見得存在,要如何談下去? 繼續回到科學哲學的例子, 實在論者說:「對科學能成功解釋和預測的最佳解釋, 就是理論真的是、真的是、…真的是真的, 不然科學的成功若只是個機率如此渺小的巧合並不合理。」 這的確十分符合直覺,一個真的理論蘊含成功解釋和預測。 偏偏反實在論者認為將理論為真看作解釋和預測成功的最佳解釋, 這本身就預設實在論者的立場,因而犯了循環謬誤。 雙方仍舊酣戰。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各說各話很難在論點的爭執上有效被排除, : 所以分析哲學一方面頗為依賴常識或直覺的判斷, : 但另外一方面也經常自我檢討直覺或常識的有效性。 : 因此在這個例子裡面, : 究竟我們即使找到一個符合道德直覺得假言祈使句, : 並以此做為反例來質疑康德式的道德理論時, : 確實無法排除康德主義者(姑且稱之)堅持, : 那些被日常的道德直覺認同的假言祈使句根本不是道德命題, : 而這樣也確實就變成是各說各話。 : 然而既然是各說各話,burden of proof就很難判定, : 在分析哲學的論辯中經常有一個判斷的常規, : (說它是常規,即表示這依然沒有絕對的效力) : 就是,當提出論點企圖反駁常識或直覺的一方, : 有義務要證明常識或直覺的為什麼是無效的, : 而且這個要求通常是比較嚴格的, : 例如必須證明如果常識或直覺為真, : 則會違反其它常識或直覺,或甚至導致自我矛盾的結果, : 如果這點可以被證成,則支持常識或直覺的一方則有義務回應。 : 畢竟,要一個有效論證成為一個健全論證, : 唯一的方法就是證明前提的真, : 而證明前提的真如果還要依賴其它前提, : 則論證只會陷入無限後退, : 因此,除了提出絕對自明的真理做為前提(對我來說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之外, : 就只能訴諸共識,也就是雙方皆承認的前提, : 而通常,這就是直覺或常識, : 要提出違反直覺或常識的觀點,就要提供恰當的理由。 : 這是我的想法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