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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這裡會因為看太快而產生這種誤解,也不是難以理解的事。 : somedoubt只想說一件事,就是我的陳述與康德的第二表述 : 是不相容的。 : 為什麼不相容?因為康德的第二表述不知怎麼地就被推出了 : 「道德義務都是手段」這樣的結論,而somedoubt認為我的 : 陳述則會推出「道德義務都不是手段」的結論,所以兩者是 : 不相容的。 : 而我要說的是,我的陳述畢竟只是「一定言令式必須以自身 : 為目的」。而第二表述說的是「道德令定必須要求理性存有 : 者不只是目的,而必須同時是目的」。 都說不用回那麼長囉~ 我只想知道康德原本第二表述怎麼說。 不過,如果你很在意你怎麼說,比較不在意康德怎麼說,那也沒關係。 如果你真的沒有時間回去看你在 2854 寫些什麼,那也沒關係。我貼給 你看: : 第二表述是:無論做什麼事,都不可以僅將理性存有者視為手段, : 而不同時視為目的自身。 這一句話,看起來是康德講的原文(儘管字句上有些出入,但意思上大 概沒錯)。 :) : 我的陳述是:若一令式之約束力來自於自身,則該令式不會因其它 : 令式之無效而無效。 : 這個陳述所表達的是,一個道德令式必須要求我們做增益、不損害 : 、保存該令式自身之目的性之行為。由於目的和手段並不衝突,否 : 則第二表述不會說「不可以僅將理性存有者視為手段,而不同時視 : 為目的自身」,因為如果手段和目的是衝突的,即,如果手段都不 : 是目的,而目的也都不是手段,第二表述應該是「不可將理性存有 : 者視為手段,而不視為目的」。 : 第二表述即容許了一事A同時為手段和目的的可能性,因此即使所 : 有道德令式都是手段,也不妨所有道德令式同時是目的,也就不妨 : 我的陳述與康德的第二表述同時為真,也就不衝突,所以不會有你 : 說的「道德義務就都不是道德義務了」這種奇怪的結論。 重點來囉~ 上面這段話裡頭那句紅色的話,請問跟康德的原意是不是 一樣啊? 如果是,那請告訴我康德在哪裡的原文提到。如果不是,那也沒關係。 我只不過是就教於你,不用火氣那麼大,也不用解釋那麼多。 你對 somedoubt 的反駁,如果扣除掉這一段能不能成功?如果不能夠解 決這個等同關係是否成立,我實在找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支持你最後的 結論。 -- 另外,你也不用太急著告狀,說我不提理由。我跟你不一樣,想的速度 跟打字速度都慢,要說明理由要多點時間。有耐心是項美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216.16
IsaacStein:所以「不必多費脣舌」並不是你拒絕後續討論的意思? 01/24 01:46
IsaacStein:這個誤會大了,真是很抱歉。 01/24 01:47
IsaacStein:還有「底下也不用繼續推了」原來也不是拒絕提供理由的 01/24 01:47
IsaacStein:意思,對於這點誤解,我也必須道歉。 01/24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