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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怎麼這一點好像很難達成理解? : 我並未因為相容,即認為相干,否則我這一整篇豈不都是廢話? : 只強調相容,那是在somedoubt宣稱我的陳述與康德的第二表述 : 互相衝突,而做的回應,即,並不衝突。 : 也就是,相干的部分我在別的地方有說;而現在談相容,是因為 : 別人對我提出不相容的質疑所做的回應。這樣說,你能理解這個 : 區分了嗎? really? 那真是非常抱歉,我一定是忽略了。你能提醒我一下你是在 哪篇的正文或推文中說了嗎? : : 我相信你一定仔細讀過 realove 板友的回應,他的原話說的是: : : 「CI有許多特性,其中一個特性是具有"客觀的必然性"(objective : : necessity)意思是說,祈使句本身的應然拘訴力不建立在行為者主 : : 觀的目的或欲望之上。」 : 不曉得你有沒有回頭看過整個討論串的起源? : 我回應的是realove的這段文字: : 而我的回應是: : : 其實我比較傾向於避免使用「行為者的目的」來界定CI和HI之間的 : : 差異。 : 我既未宣稱realove認為康德僅以約束力是否來自主觀欲望來區 : 分CI和HI之間的差異,而僅是針對他用來回應妖西的文字,提 : 出我個人的意見,就是,我會「傾向避免」使用「行為者目的」 : 或「主觀欲望」來做CI與HI之間的區分。 : 即使只是簡單以此為區分我也認為並不恰當,因為這麼說確實過 : 度簡化。 : 這樣的宣稱,如何能說打稻草人?甚至連「打」都算不上吧? 突然想到一件事。最近有個新聞,美國出了個在內褲上加個「集屁袋」 的新產品。當新聞說「集屁袋」有許多特性,其中之一是「集屁」時, 我身旁的同學說:「我傾向避免用『集』這個字,因為這字實在太過簡 化。」這跟集屁袋的集屁或許相容,但是不是在詮釋集屁袋的集屁,或 許尚待商榷。 realove 的原話提到定言令式包括第一表述,而且因為 A1Yoshi 只抓了 康德三個表述中的第一個,所以他先針對這個來談。可是你要講什麼呢? 我左思右想,只能猜測你想講的是光靠第一個表述不夠。可是這真的是 realove 的問題嗎?你也說不是。那麼是康德的問題嗎?康德自己也認 為定言令式必須要有包含目的原則的表述。那你是要說 CI 到底是什麼 嗎? 但是那個問題,不是 A1Yoshi 原本的問題嗎? @@a 你對 realove 的批評,只是顯示出 A1Yoshi 只以第一表述來理解康德 的定言令式這種對康德的見解有所闕漏。那... 你為什麼會對著 realove 跟 somedoubt 批評,不直接指出 A1Yoshi 的問題呢?我有點搞不懂, 為什麼要這樣拐著彎? 這樣一說破,我必須承認我說前一篇說你打稻草人說得不對,因為你打 的其實是 A1Yoshi,不是稻草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