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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esting article..:) ※ 引述《greatwall (pat)》之銘言: : 呂姓男子不願助人的行為是否有道德上的瑕疵?我想在哲學版 : 上以倫理學的角度來討論: : 我要先聲明我並不想認定呂姓男子是對是錯,純粹想以不同觀點解讀 : 他的行為在倫理學上的意義。以下我列出對他的正、反面看法: : 首先是對呂姓男子的「辯護」: : I. 以康德的道德原則而言,呂姓男子不算違反道德,但因為他願意 : 提供血液救人的行為是有條件的,唯有以金錢交易的前提下才答應 : 付諸行動,如此行為雖然在結果上是善的,卻因為動機具有強烈的 : 工具性,故以康德的倫理學來看,這不算善行。要注意的是,非出 : 於善意志的行為並不等同於非道德,頂多是不遵守「無上律令」罷了。 1. 緊急救援對康德而言是義務 而非超義務 其實呂先生已經違反了康德的道德原則 2 在此情境下 不捐血的行為在結果上很難說是善的 捐血在此情境下比不捐更能促進好的結果(救人一命) 3.你後面那一段 大致上說的沒錯 從康德倫理學的角度來看 不捐血在此情境下之所以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 並不是因為 呂先生不具有善意志 (對康德而言 不出於善意志的行為 仍然可以是道德上正確的 例如為了 自我利益而公平交易的生意人 所以一個行為的道德正誤似乎於是否出於善意志無關) 但你現在意思是說 呂先生不捐血的行為雖非出於善意志 但仍是合乎道德的 只是不符合無上律令的要求 但問題是: 不符合無上律令要求的行為怎會是合乎道德的呢? : II. 以「身體自主權」的角度觀之:呂姓男子(以下簡稱「呂男」)若是 : 基於「個人有絕對自主性」的觀點來看待自己的身體,認為社會大眾 : 以「集體主義」譴責他不肯「拔一毛以利天下」,是一種「多數暴力」 : 的話,那他的行為在身體自主權的論述下是站得住腳的。假定呂男奉行 : 「身體自主權」的話(當然他是不是這樣我不知道,我只是「假定」他 : 運用這種原則),那他在「實務上」會出現兩種可能的作法: : 其一,他無條件捐血,即使捐的量超過他能承受的標準。因為就算捐出 : 危及生命的血量,也是出於他自主的決定,他對自己負責,別人無權干 : 涉。(當然別人看到他用近乎「自殺」的方式救人,也應該有道德上的 : 義務去阻止,不過這是岔題,不做討論。) : 其二,呂男「有條件」賣血,因為他認為血是身體的一部份,其他人不 : 能用社會輿論壓力強制他捐血,即使他提供自身的血變成一種「商品」。 : 儘管如此,張姓婦人(即開刀者)也可以拒買這商品,使得呂男欲想的 : 交易行為失敗。 你現在意思大概是說 要是身體自主權的理由 在其一的案例中 可以證成他捨己救人的話 在其二的案例中 也就可以證成 他不捐血 嗯嗯 這個觀點挺有意思的 值得再好好研究一下 讓我想到女性主義支持墮胎權的一個理由 就是維護女性對身體的自主權.. : III. 以「道德情境主義」來看:呂男對捐血救人一事不作為,也許只是 : 「偶然事件」,不代表我們可以用此單一事件去推論:只要有人需要 : 此罕見血型的血袋時,呂男必定袖手旁觀。須知,他的不作為並非具 : 有「重複性」,並不是只要有同樣情況發生,他必然表現相同行為。 : 我們甚至可以說,他可能在某個情境下,比如在路上經過某個捐血站 : 時,忽然產生想捐血的衝動,於是捲起袖子捐了五百CC。更可能由 : 於他看到捐血站的醫護人員是正妹,想藉故搭訕要電話,於是就慷慨 : 捐血。 : 職是之故,對於呂男而言,生活中會做出捐血行為的可能性有千百種, : 他遇到A情況時會無條件捐,卻也許在B情況不捐,而在C情況中附 : 帶條件(如金錢交易)才提供血液……等等,因此情境有無限種組合, : 我們只能說根據這一次新聞報導,呂男恰好遇到他不想捐血的情境,但 : 不能斷言他是冷血動物,無道德意識。 但你這邊說的似乎不能證成呂男不捐血的行為 強姦也可以是你說的偶然事件 不見得一個人看到所有女生都想強姦 但這不代表 他強姦了甲女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 : 再來是對呂男的「批判」: : IV. 以「理性抉擇」的理論來看:在經濟學上有一個「理性抉擇」的理論, : 大意是說人作為一個理性主體,會做出利益取捨的行為,通常是希望 : 能達到利益最佳化的結果。在這前提之下,人會做出「偏向利己」, : 或同時「利己亦利他」的行為(純粹利他的情況很少)。有人可能說 : 呂男採取「以血換錢」的決定是出於自利,所以他也算是做出一種理 : 性的盤算;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因為呂男的自利是一種「虛假理性」。 : 怎麼說呢?我們必須以更長的「時間軸」來審視:呂男若僅從「當下」 : 的短暫時空觀採取行動,反而是不理性的,儘管他可以趁人之危撈一 : 筆錢;但拉長時間軸之後,他其實忽略了「風險因素」,亦即他沒考 : 慮到自己也是屬於罕見血型,一旦以後發生意外或生病時亟需用血,他 : 也非常可能需要張姓婦人捐血給他。現在的他不知道,或是拒絕承認他 : 與那些具有相同特殊血型的「他者」是「命運共同體」,他們的生命其 : 實是相互依存的(雖然此種共同體的交互關係很薄弱,但只要其中的一 : 個人有生命危險,就會連帶影響其他人的生命長久與否。只是因為他們 : 在地理上分散各處,彼此的連帶感被空間稀釋掉了,不過這不會完全瓦 : 解他們之間若有似無的依存關係)。長遠來看,呂男身為此命運共同體 : 的一份子,只因貪圖一時利益,卻可能葬送他與這共同體的依存關係, : 這是非常不理性的。 嗯 這一點大致上我還蠻認同的.. 不過 呂男或許還額外考慮到一些因素: 如果我捐了 那別人是否在我有需要時 同樣地會捐血給我? (畢竟 這是說不一定的) 如果我不捐 那別人是否在我有需要時 一定不會捐血給我? (似乎 也是說不一定的) 如果就客觀經驗事實來看的話 以上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那呂男選擇不捐 或許沒有那麼不理性? 所以感覺上呂男應該捐血 但他選擇不捐似乎不能夠說他不理性? (這讓我想到道德利己主義的問題 是不是一個理性的利己主義者 一定會遵守道德規範?) : V. 助人行為的「商品化」:這個論點我比較不那麼確定,但認為有必要 : 提出。也許有人會說呂男憑自己的個人意志是無法將賣的血變成商品 : 的,理由是他雖然做為血液的提供者,卻無法找到買貨的消費者(因為 : 張姓婦人拒絕交易),既然交易關係不存在,他的血液只是一袋「紅色 : 的有機體」,無商品價值。但我要反駁的是,張姓婦人不買,不代表其 : 他有相同血型的人就不需要,因此他的一袋血其實有潛在的消費者,即 : 是它有潛在的商品價值,會在未來實現。那麼我們說呂男把身體的一部 : 分當商品來賣,應是不無根據的。 助人商品化大概沒那麼糟糕 理髮師也是把剪髮行為商品化了 好像沒啥不對 現在具道德爭議的或許是 身體器官的商品化 但一般來說 也要區分是什麼樣的器官 是可再生 還是不可再生的器官 不可再生器官商品化 有可能會侵害到人權與造成社會不公 畢竟 若市場機制允許器官的公開買賣 那窮人活不下去時 不能偷不能搶 只好出賣器官 社會對窮人可能會造成一種制度性的剝削 可再生器官商品化 可能也有相類似的問題 不過因為它可再生(如血液) 不會妨礙人體正常運作 其爭議或許沒那麼大 (有人知道臺灣法律允許賣血行為嗎? 臍帶血呢 也可賣嗎? 精子呢 也可賣嗎?) anyway,我認為這是個有趣而複雜的議題 不是三言兩語可以交代清楚滴 或許其它板友會補充.:) : 第一次在哲學版發言,請大家指教。 welco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0.203.242.72 ※ 編輯: realove 來自: 150.203.242.72 (01/29 08:05) ※ 編輯: realove 來自: 150.203.242.72 (01/29 08:10)
IsaacStein:我想他是筆誤,他要寫的應該不是"不遵守無上律令",而是 01/29 14:07
IsaacStein:"遵守的不是無上律令" 01/29 14:07
realove:嗯 不過感覺上即便換成這種講法 還是怪怪滴..@@ 01/29 14:51
A1Yoshi:怪在哪兒?我針對那句話,看法和Isaac一樣。 01/29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