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atwall (pat)》之銘言:
: 分當商品來賣,應是不無根據的。
: 第一次在哲學版發言,請大家指教。
我自己的看法是,他那樣做不妥當。他應該捐血。
理由:
一、沒有可被接受的無限上綱式「個體身體自主權」這種東西。個體身體自主
權不是可跨脈絡、不是和任何其它(人)權利衝突時皆可勝出的人權。
眼前的情況,他並不會因為捐血而危及自己的性命,但,他若不捐卻會危
及他人的生命,而且,這一點很重要,他知道眼前是這種情況。不知道不
為與知道不為,是不同的。
二、買賣、互助與勒索的不同。眼前的狀況是勒索,不是買賣也不是互助。買
賣的基礎是「不買不賣(公平)的選擇空間的存在」;互助則是在脈絡內
,雙方基於善的、幫助對方動機的互動行為;勒索則是在對方別無選擇的
情況下,用只有你自己有,且別人非要你所有之物不可的前提下,所進行
的(強迫)交換行為。
不過我有想到一些麻煩的情況:
如果說今天需要被幫助的人住在地球另一端,而有幫助能力的人正好要聯考,
而需幫助者無法等幫助者考完,且幫助者也清楚知道這一切情況,這時怎辦?
我想到的解決辦法是:把血抽出來用快遞寄過去。至於誰付錢?幫助者若有錢
就自己付,若沒錢就對方付,若對方也沒錢就兩邊政府均分出錢。
而這似乎反映出我們一般在思考這種問題時的思考模式:
很像天平,一端是別人的利益,一端是自己的,且兩端的法碼總和一樣,故一
邊多,另一邊就會少。
法碼在此是廣義的個體利益,基本人權、私有財產權、個體身體自主權、金錢
、時間資源....等。
但我一直在想,很多道德兩難問題的根本或許就在這種天平思維上頭。
預設個體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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