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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引述《roockie (Magnifizenz)》之銘言: : : 新聞,而父母留下來的遺書常常寫著:「為了孩子好,我只好帶他先 : : 走了。」這樣的情況中,我們會說他帶小孩自殺有道德價值嗎?我想 : : 一般人都不會這樣覺得。 : 不知道我們還是不是在談康德倫理學的脈絡? : 如果是的話,我想先問清楚一個問題,這裡的「為了孩子好」,到底是怎 : 麼算的叫做為他「好」?如果只是某種效益式的「好」的考量,而且甚至 : 是忽略孩子本身的意願的考量,我懷疑康德會不會同意這種動機也能稱做 : 「善」的動機。 : 如果康德根本不會同意那算是善的動機,似乎就沒有「善的動機導致不具 : 道德價值的行為」的問題。 「為了孩子好」的確內容空泛。不知道改寫成這樣是否能 避免你這裡的這個問題: 「我應該使孩子不活在痛苦的環境中。」 不過這是道德祈使句就是了。改寫成動機的話,也許可以是 這樣: 「意使孩子遠離(飢餓的)痛苦。」 這意志、動機似乎是善的,而且內容具體多了。 我的看法是傾向認為,rookie舉的例子是某種衝突的例子: 沒錯,父母有義務使孩子遠離飢餓的痛苦。問題似乎不大。 但也沒錯,人有義務避免剝奪他人的生命。這問題也不大。 可是,無論是理解成兩種動機合力促成殺了孩子這行為,或 說這行為依據、遵照兩個CI而表現,都是某種衝突。 也因此,我下一個問題是:康德怎麼處理這種衝突的情況? 我的想法是,針對第一個CI(應該遠離飢餓痛苦),有很多 種行為可以選擇。而這些行為選項之中有的好、有的壞。而 判斷好壞的依據,則是「違反越少其它CI,叫越好」。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
IsaacStein:"為了孩子好"對康德而言是imperfect duty 01/31 21:08
IsaacStein:"避免剝奪他人生命"則是perfect duty 01/31 21:09
IsaacStein:所以我想在這裡應該不到衝突的程度. 01/31 21:09
A1Yoshi:啊....又多一種區分了。唉。 01/31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