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hyang ()》之銘言:
: : 甲君是在一個有支票制度的國家
: : 乙君則是在沒有支票制度的國家
: : 那麼我們大概會認為
: : 只有甲君才有開支票的行為(action)
: : 乙君就沒有開支票的行為(action) 他只有在支票本上畫記號的行動(act)
: 這難道不是action嗎?
yes,good question 我在潑文時也想到了:)
乙君沒有開支票的action
但在支票本上畫記號的行動(act)是不是畫記號的action
要看他在支票本上畫記號時 是否有意向性
如果他是想畫上記號 或是他相信他應該畫上記號
那你可以說他畫記號的行動(act) 是畫記號的action,
但由於 在他國家中 沒有支票制度 他也不知道支票或支票本是啥東東
他還是沒有開支票的action
而如果他畫上記號是他手抽筋 拿著筆在支票本上抖了一陣 畫出些記號
那他就只有畫記號的行動(act) 而沒有畫記號的action
當然在此情境下 也沒有開支票的action
: : 換句話說 要有開支票這類的行為 似乎必須預設有支票制度這種social convention存在
: Ok,當我們看到某個bodily movement,對此作解釋,
: 這時區分action和act有什麼意義或目的呢?
區分act與action 通常是基於實務上道德責任歸屬的考量
很粗略很粗略來說 人要為自己的action負責 因為那出於他的意向性
然而對於act 卻沒有責任
如果有人綁把刀在你手上 然後架著你的手(假設你極力抵抗也無效)
刺向一個醉倒的人的心臟
造成他的死亡
我們大概不會覺得你有道德責任 為什麼?
因為你沒有要殺死他的意向性 你並沒有殺人的action 雖然你有殺人的act
當然以上所說 都是很粗略很粗略的來說 或許會有一些反例
不過 先講到這裡吧~:) 有人提反例的話 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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