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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其實一種比較白爛但簡單的回答方式是 : 因果關係的必然性 是概念上的必然性 : 沒有一個事件本身是原因 但卻不產生任何後果 : 如果一個事件是原因 它一定是某一事件(或其後果)的原因 : 同樣地 沒有一個事件本身是結果 但卻不具任何原因 : 如果一個事件是結果 它一定是某一事做為原因的結果 : 簡單來說 有因必有果 有果必有因 你這樣談是把所有可能為因或為果的事件看成一個整體在談了。也就是說, 在原因事件這集合裡的任一事件,都必然至少對映到在結果事件這集合裡的 某一事件(但,到底對映到哪個,你這兒的說法完全沒有談論到)。 換種方式說就是,你這裡談的是type type,而不是token token的關係。 但顯然O談的不是這麼廣義的因果必然性。照你這講法,根本無法告訴我AB CD四事件,誰是誰的因、誰是誰的果,你只能保證,如果這四者有任何一 個是因,那麼一定有某事件是果;如果這四個有任何一個是果,那麼一定對 映某一個因。 這樣的必然性太弱了。 : 以上說法的例外在於 上帝(本身是結果 也是其它事件的原因 但沒有更終究的原因來解釋 : 上帝存在) 但這似乎只會讓我們去懷疑上帝存不存在 而不太會去懷疑以上的說法 : 要否認以上說法 就像你以下所說的 根本就不承認因果關係(用量子力學去說) 怎麼會呢....你的講法只談到做為原因或做為結果的事件而已,但這不表示 所有的事件都一定要不在原因事件那集合裡就在結果事件那集合裡啊。 上帝是一個例子,但搞不好在宇宙某處就有一個事件,像孫悟空從石頭裡蹦 出來一樣,沒有原因,且,也沒有後續的結果。 我還想到另外一個例子:現象經驗。根據伴隨現象論者的說法,現象經驗是 沒有因果效力的事件或現象。 : 不過 嚴格講起來 也沒有否定以上的說法 : 以上的說法是 "如果你承認有因果關係 且因果兩者間有必然性的話 那因與果間的必然性 : 是一種概念上的必然性" 當我們說A開車把B撞死的時候,A開車和B死這兩件事之間的因果必然關 連只是概念上的? 所以,我只知道B被撞死,我就可以推出A開車?或反過來? : 因此 否定因果關係存在 不會否定掉以上的說法 真的嗎?那你所謂的概念上的必然性,這概念的外延或指涉對象是什麼?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