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 我覺得 我還沒被問到以前 不具有98735x1=98735的信念,
: : 因為我從來沒想過98735x1等於多少
: : 信念像是一種dispositional state 只有在恰當的情境下 會成形
: : 所以 沒被問到以前 似乎的確是不具有98735x1=98735的知識
: 你這可能說不通歐。我們泡咖啡用的方塊糖有某種dispositional property,
: 即,遇到水會溶解 - 這一種傾向性質。
: 這些糖不需要真的溶到水裡面才會擁有該性質。它平躺在方糖盒裡的時候就有
: 那性質了。
: 所以,如果你把信念狀態視為是一種傾向狀態的話,應該更能接受無意識的信
: 念這種說法。
的確我有許多信念 平常是意識不到的 只有在被觸發的時候 才會意識到
要是你不問我 明朝第一個皇帝是誰 我平常不會想到 明朝第一個皇帝是朱元璋
所以信念是一種具有傾向性的mental state, 它本身就具有性質 使得它在受到刺激時
會展現出來 或許概略上來說 與方塊糖可溶於水的性質差異不大
至於有沒有無意識的信念
看起來是有的 它們被儲存在我們的腦中 只要有適當的刺激 就會被喚起
但是就98765x1=98765而言 我過去從沒做過這個演算 也根本沒有這個信念
就算有無意識的信念 98765x1=98765 也不是我腦中無意識的信念其中一個
: : 但 我回答了以後 一般來說 會認為我的確知道93785x1=98735 (亂猜猜中的機率太小了)
: : 但是 如果你問我怎麼知道93785x1=93785的 我可能提不出證據
: : 但是我的確知道這個答案
: : 外在論者認為 只要我計算能力很好 我還是可以被認為具有知識
: : 但內在論者認為 如果我提不出證據證明我真的知道的話 我就不能說我真的知道
: : 我的直覺在此似乎比較偏向外在論 我會說 我仍具有知識 即便我提不出證據證明
: 是啊,注意歐,是「你」提不出證據證明但「你」還是可以說「你」知道。
: 而這包括了,你並不知道其實你使用的是可靠的方法,你的計算能力很好。
: 拉回來,那麼到底「你」用什麼來支持、來證明、來說服別人與自己,說你
: 「知道」93785x1=98735?
外在論者訴諸的直覺是 知道是知道 不用說服別人 才算知道
就自己而言 似乎也不用說服 我就是知道98735x1=98735
反而是不相信我知道的人 要來說服我 為啥我不能算是知道
如果訴諸kk原則 就是在乞求論點 因為現在質疑的正是kk原則
: 在這過程中,你不可以偷渡方法可靠或你有過人計算能力進來歐。因為,你
: 不知道這些。也許另一個人,另一個第三者知道這些,並且可以依此說你知
: 道,替「你」辯護。但在他出現,告訴大家以及你,你其實是透過可靠的方
: 法、你計算能力過人....等云云「之前」,在你知道這些之前,你用什麼來
: 說服自己與其它人說你「知道」?
: 或者更進一步。假設這世界上除了你以外都是笨蛋,或者,根本就只有你一
: 個人。也就是說,不可能出現一個人告訴你你用的方法是可靠的、你有過人
: 的計算能力,且,你也的確不知道這些事。
: 這時候,外星人降臨並且丟給你該數學問題。你答了,且答案的確是正確的。
: 然後接下來外星人問你:你怎麼知道的? 你答:靠腰,我就是知道,但我
: 不知道我為什麼知道。
: 再接下來,外星人問你:陳水扁有沒有翅膀? 你答:有啊!
: 外星人再問:你怎麼知道的? 你答:靠腰,我就是知道。
這大概不是對外在論的反例 外在論也認為知識的必要條件是justified true belief
很顯然 陳水扁有翅綁 不是一個true belief
外在論與內在論的不同點在於 對於justification的要求
內在論者 要求知識主體一定要知道 為啥他知道才行 也就是kk原則
外在論者 認為知識主體不必要這麼做 只要他獲得知識的途徑是可靠的就好了
像是 我知道我眼前這個蘋果是紅色的 只要我的感官經驗可靠 我不是色盲 即便我不確定
我的感官經驗可不可靠 我也不確定我有沒有色盲 但是我還是知道這個蘋果是紅色的
如果一定要確定我的感官經驗很可靠 我沒有色盲 blahblabhblah..才能算是我有知識
那外在論者 會說 這對知識的要求太高了 很容易流於懷疑論的主張 也就是沒有人具
有知識
: 以上不是結構清楚的論證,不過基本上就是歸謬。顯然,結論是荒謬的。
: 我還是原本的問題:在完全不知道自己知道S的前提下,你如何可以說「你
: 知道S」?
: 我傾向認為,一個人如果完全無法說明,或,知道他自己知道S,那麼他其
: 實並不知道S。kk principle是知識的必要條件。即使你說方法可靠,若對
: 擁有該知識的主體來說,他不知道他知道S是透過可靠的方法,他就根本不
: 擁有該知識。
: 如果反對這樣的條件,那麼,似乎就有可能會導出我上頭那樣荒謬的結論。
: : 或許chicken sexer的例子 能更好說明外在論
: : chicken sexer的工作是會下蛋的雞與不會下蛋的雞
: : 他可以知道某隻雞是下蛋雞 即便他說不出他是怎麼區分下蛋雞與非下蛋雞的
: 等一下歐,我們在談知識,基本上談的都是propositional knowledge,但,
: 「分辨下蛋雞與非下蛋雞」這種能力,若看做是種知識也是種skillful knowledge。
: 如果這例子可以成功替外在論辯護並攻倒內在論,那不用下蛋雞分辨工,光騎
: 腳踏車的例子就行了。我們也許都會騎,但我們顯然不都具有「說明我們是怎
: 麼騎、說明我們怎麼會騎」的能力。
: 如果把問題轉成這樣:該sexer是否擁有關於「下蛋雞與非下蛋雞的差別」的
: 命題知識? 答案是:他顯然沒有囉~
: 誰擁有這知識?生物學家、畜牧學家。
的確有know that與know how的區別
但是chicken sexer宣稱的是 他知道這是隻下蛋雞 這是know that而非know how
他或許是從雞的外觀 從雞的氣味等等去做區分的 假設這些是很可靠的區分下蛋
雞與非下蛋雞的判準 而且 他說的那隻雞的確是隻下蛋雞時 那麼即便他自己不知道
自己是靠啥去做區分的 或是他自己並不知道這區分方法很可靠 但是 似乎我們
還是會把知識歸屬給他.
先降子吧
其它的有空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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