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Lu0606 (...)》之銘言:
: 通常一個事物,它的存在(existence)與本質(essence)都會具備;
: 然而有沒有
: 1.有存在卻不具備本質;或者
: 2.有本質卻不具備存在 的事物呢?
: 懇請哲學先進們提示這兩種類型的例子好嗎,感謝囉......
以我的想法來說的話,如果把你說的essence解釋成某種性質,
這性質會使東西等於它自己(舉例來說鍵盤有某性質K使得鍵盤之所以是鍵盤),
那看來1不成立,不具備本質的東西是什麼?
因為它缺乏本質,所以它不會等於它自己...這看起來似乎矛盾了.
如果把不具備本質的東西的本質解釋成"不具備本質"...這看起來更詭異了.
2的話...,現任法國國王算嗎?
不過,我上面所講的,是在真的有本質這種東西的前提下所說的.
你也可以認為沒有本質這種東西...看你的前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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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freeman shall be taken,imprisoned, or in any other way destroyed,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peers."
—The Magna Car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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