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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risLu0606 (...)》之銘言: : 通常一個事物,它的存在(existence)與本質(essence)都會具備; : 然而有沒有 : 1.有存在卻不具備本質;或者 : 2.有本質卻不具備存在 的事物呢? : 懇請哲學先進們提示這兩種類型的例子好嗎,感謝囉...... 以我的想法來說的話,如果把你說的essence解釋成某種性質, 這性質會使東西等於它自己(舉例來說鍵盤有某性質K使得鍵盤之所以是鍵盤), 那看來1不成立,不具備本質的東西是什麼? 因為它缺乏本質,所以它不會等於它自己...這看起來似乎矛盾了. 如果把不具備本質的東西的本質解釋成"不具備本質"...這看起來更詭異了. 2的話...,現任法國國王算嗎? 不過,我上面所講的,是在真的有本質這種東西的前提下所說的. 你也可以認為沒有本質這種東西...看你的前提吧. -- -- "No freeman shall be taken,imprisoned, or in any other way destroyed,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peers." —The Magna Cart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0.30 ※ 編輯: AlfredEgo 來自: 218.165.120.30 (07/08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