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 我想我的確忽略了"permissible"這一種情況,而根據原波原文,他想說的應該
: : 也是這一種,故他說「道德上無關對錯的行為」。不過這引出了我的一個問題:
: : 一個行為是可做的(或被允許可做的,也就是permissible),與道德關係何在?
: : 這種行為既不是道德上好的善的,也不是壞的惡的,不是嗎?我想是因為這樣所
: : 以你討論到排中律。所以讓我這問題在此打住,進入你的正文。
: 「S吃三明治」是一個無關道德上對錯的行為嗎?道德上的對錯與道德上的
: 善惡又是總可以相對應到的概念嗎?
「S吃三明治」我想當然是吧。我的意思是說,取這句話的最小(窄)意義,
這句話只是描述了一個主體表現了某行為。就行為描述意義來看,與描述物理
現象的句子是差不多的。
但「S可以吃三明治」或「S吃三明治是被允許的」就不是了,因為它可以化
約到「「並非S應該吃三明治」&「並非S不應該吃三明治」」這句子上頭。
「S吃三明治」無法化約到(只)包含應然的命題。
: 仔細一點談的話,S吃三明治是怎麼吃的?S是搶別人的三明治吃?還是乖
: 乖自己買三明治來吃?如果是前者,則S吃三明治是道德上錯的,如果是後
: 者,那S的錢是自己用正當手法賺來的?還是S用搶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法
: 賺來的?如果是後者,則S吃三明治也是錯的,但如果是前者,則S吃三明
: 治就會是「道德上對」的事情。
即使是「S搶別人的三明治吃」,這句話亦只是描述一個情況而已。「S應該
、不應該、可以搶別人的三明治吃」才是與道德有關的命題(或語句)。
換一種方式說,一個(可能)存在(已發生或未發生)的事件、事態是一回事
,這樣的事件、事態或行為是對或錯或可以做(可以發生)是另一回事。一個
事件事態要發生、要存在,不仰賴它是對或錯。
有點像你說的,「應該」是用來描述命題的。
: 那麼你要說它不是道德上好的善的,也不是壞的惡的,或許可以這麼說,但
: 要說它是「道德上無關對錯的行為」,這不免有點奇怪。
「道德上無關對錯」這不是我說的,是原波說的。就字面上我想可以啦,無關
對錯,因為該行為是可以做。
另外,我前文有提及,所有的行為都與道德有關--意思是說,都一定屬於對、
錯或可以這三類其中之一。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若這三者的選言沒有窮盡
所有的行為,那麼之前的討論結果可能就不是那樣了。
: : 「S可以做X」iff「「並非S應該做X」&「並非S不應該做X」」
: : 也就是你說的「既非應該,亦非不應該」
: 這裡有另一個問題。
: 我說「S可以做X」排除「S不應該做X」,而「『S應該做X』的否定」
: 沒有排除「S不應該做X」,所以「S可以做X」與「『S應該做X』的否
: 定」兩句在邏輯上不等值。
: 但我沒有說的是「S可以做X」排除了「S應該做X」,因為事實上,「S
: 應該做X」蘊含了「S可以做X」,故「S可以做X」不可能排除「S應該
: 做X」。
有道理。
: 所以,「『S可以做X』iff『並非S應該做X』&『並非S不應該做X』」
: 這句並不正確。
: 「S可以做X」iff「並非S不應該做X」。
^
不
: 令 OA:it is obligatory that A.
: PA:it is permissible that A.
: FA:it is forbidden that A.
: 則,PA = ~O~A,FA = O~A,故PA = ~FA而非PA = ~OA & ~FA。
: 同樣的關係在必然性的邏輯關係裡也是一樣,可能性不排除必然是,但排除
: 必然不;相反的,可能不則排除必然是,但不排除必然不。
OK. 有道理。而關於「做X」的否定可能有的問題,我想可以這樣解決。
這裡的否定要理解成「不去做X」,而這「不去做」本身是一種「做」,一種
動作,只是可能外顯上與「X沒有被做」一樣,但意涵不同。這裡的否定,並
非我前篇文所談的「排除」,「做X」所描述的行為,集合上的排除。
不去做會導致沒做,但兩者不大一樣。前者預設了某種主體能動(agency),
後者則只是純粹狀態描述(某事沒有發生、沒被做)。
: : 是A(某句子)描述了某(一類)情況,那麼,非A,基本上只是一種排除,排除
: : 了A,而同時與所以A以外的情況相容。相容在此的意思就是說,所有A以外的情
: : 況都可以使得「非A」為真。
: 如果你是這麼理解「非A」的話,會產生一個問題:A和非A不必矛盾!
: 為什麼這麼說?
: 令A:「陳水扁在2004年當選台灣總統」;令B:「呂秀蓮在2004當當選台
: 灣副總統」。
: 根據你的說法:「非A只是一種排除,排除了A,而同時與所有A以外的情
: 況相容。相容在此的意思就是說,所以A以外的情況都可以使得『非A』為
: 真。」
: 那麼,B當然是一種A以外的情況,所以B使「非A」為真,但A與B並不
: 必然衝突或矛盾,故A與非A也不必然衝突或矛盾。
大致來說,是啊。
: 所以你在說「非A」時,你用的「非」不是「否定A為真」,而是「不用來
: 描述A」的意思,這就是我說的,你說的「(並)非」已經脫離了「否定」
: 這個用法的意思。
嗯....後頭會說。
: 如果你的該句為真。
: 1. PA ←→ ~OA & ~FA P
: 2. PA ─→ ~OA & ~FA 1, Simp.
: 3. ~PA v (~OA & ~FA) 2, Impl.
: 4. (~PA v ~OA) & (~PA v ~FA) 3, Dist.
: 5. (PA ─→ ~OA) & (PA ─→ ~FA) 4, Impl.
: 6. PA ─→ ~OA 5, Simp.
: 7. OA ─→ ~PA 6, Contra.
: 最後一個命題表達的是什麼?是「若A是應該的,則A是不可以的」,這似
: 乎是一個明顯的矛盾。一件應該的事怎麼可能同時又是不可以的事?而這種
: 情形在必然性當中一樣發生,如果「◇A iff ~□A & ~□~A」,則「□A →
: ~◇A」就會為真,但這也是一個矛盾。
: 所以「可能」不排除「必然是」,同理「可以」不排除「應該」。
這裡我同意。
: : 否定的對象,也就是到底是什麼被否定(排除)掉,並不清楚,第二,要不就是做
: : 最直覺的理解,你否定的是整個句子。但排除「S吃了荷包蛋」所描述的情況,以
: : 外的所有情況有無數多。
: 這裡我認為你的問題還是跟前面一樣,你把「並非」當成「不描述」,而非
: 「否定其真值」的意義在做用。
與其說不描述,比較貼切的講法或許是「沒有描述到」(在我們這個世界所發
生的某特定事態)。
: 很簡單就可以區分兩者的差別:排除「S吃了荷包蛋』所描述的情況以外的
: 所有無數多的情況當中,並不是每一種都否定了「S吃了荷包蛋」為真。
的確,排除「S吃了荷包蛋』所描述的情況以外的所有無數多的情況當中,並
不是每一種都否定了「S吃了荷包蛋」為真。而我對你這段話的理解是:
其它無數種情況,即使是真的(在我們這世界發生),其中多半還是無法告訴
我們,在這個世界有發生S吃了荷包蛋這件事,或這類的事。在這意義下我同
意你說「並不是每一種都否定」。在此我把「否定」理解成證明(某事不存在
)。
「S吃了荷包蛋」這句話描述到的是一堆元素事態,這些事態,分佈在不同的
可能世界,甚至同一個世界的不同時間點。
我想了想,問題在這兒:
當我們說A&~A是矛盾句,兩者不可同真同假,意思到底是什麼?
我想眼前關鍵還是會在~A的意思到底是什麼?
一般來說,"~"所否定(排除)的不是A所描述的對象的範圍,而是A與世界
的關係。如果A正確的描述了世界,與世界有著這樣的關係,那麼~A否定的
是A與世界有這樣的關係。
這裡很有趣。這意味著,當我們說"A"的時候,其實我們同時(意圖)宣稱了
A與世界之間有著正確的關係。事實上很多哲學家也注意到這一點,並且講明
說就是這樣。當我說A,我意思是A是真的。也因此,~A否定的是A與世界
有這樣的關係。在此,否定一樣還是某種排除的意涵:排除了語句與世界「有
」(或沒有)某種關係。
而我上頭的想法基本上把語句與世界的關係視為是描述性的。意思是說,一個
語句本身就有某意思,描述了某一組可能的事態。至於真或假,那只是再進一
步看該組事態中是否有事態的確在我們這個世界裡發生。
在這樣的解讀下,A&~A的確仍舊是互斥的,簡單說就是,A所描述到的事
態集合與非A所描述到的事態集合沒有交集。但在這樣的解讀下,A&~A的
確可以同真--兩句各自所描述的事態集合中,都有事態發生在我們這個世界。
問題還是在於你到底怎麼看待那個"~"。否定,到底否定的是「什麼」?
採取不同的解讀,會得到不同的結果。
: 假設S吃了荷包蛋以外,S也吃了熱狗,那麼「S吃了荷包蛋」為真,「S
: 吃了熱狗」也為真。所以在你對「並非」的詮釋底下,雖然「S吃了熱狗」
: 並不否定「S吃了荷包蛋」為真,但「S吃了熱狗」卻可以是「並非『S吃
: 了荷包蛋』」的意思。
: 因此,既然你對「並非」的使用已經脫離了「否定其真值」的意思,而僅停
: 留在「不用來描述該事態」,那麼當你用後一個意思來理解許多其實使用了
: 前一個意思的語句時,當然會產生許多問題。
大致同意。
: : 這樣看的話,「S吃荷包蛋是可允許的」並不會等於「並非S吃荷包蛋--不是義務」
: : ,因為「W說謊」也是「S吃荷包蛋」這句話所描述的情況以外的可能情況之一。
: : W說謊是"not A"的一種可能情況。
: 而這就是其中的問題之一。
這應該不是「問題」啦。這已經是結果了。問題是到底否定可以或應該做怎樣的解讀。
: : 問題可以很簡單。如果說A是一個命題,那麼它就有一個真假值。而對A的否定,
: : 整個否定句的真假值就一定反過來。
: 我同意你在這裡宣稱的「否定」的定義,但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它跟你在前
: 面所用的「並非」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同意。
: 「S吃了熱狗」(被吃的東西不是荷包蛋)不一定跟「S吃了荷包蛋」的真
: 假值反過來,對吧?
以上都同意,故刪之。
: : 順道一提,其實這句話在中文裡根本就不等價。因為句中的「那」會變成重點。因
: : 此聽到的人可能回應:喔?不是這一朵啊,那是哪一朵花(是紅色的)?
: : 所以否定的其實是「那個」,既不是花也不是顏色更不是什麼抽象的關係。
: 所以我認為你應該要把「與A(某命題)無關的其它命題」,和「與A(某
: 命題)真假值反過來的其它命題」兩者分清楚,因為這兩者意義不相同,你
: 不能混著用。
這個就不一定了。我覺得是否定的意義本身造成的問題。否定的確就是種排除,
但問題是,到底是「什麼」被排除?真假值?其它?
在二值的前提下,真被排除當然就只剩下假。所以也是種排除。
: : 是啊。但「應該」、「不應該」、「可以(做)」、「是」、「不是」,既不是宣
: : 稱也不是事態,哪有真假可言?
: 看不懂。 @@
我的意思是說,一個命題一定有真假值,在這意義下排中。而上述那些不是命題。
但你所謂有些情況並不排中,意思是指某連言擺在一起不矛盾。
: : 事實上還有其它種。我是衝著你說的:
: : 行動主體和某行為之間必須要存在一種關係,叫做「物理上的可做」,上頭所述的
: : 三種與道德有關的關係才可能存在。
: 什麼是「物理上不可做」的?例如(不曉得你有沒有看過這個漫畫或電影)
: 用死亡筆記本來殺人用以私自懲罰罪犯?
: 我們應該都會同意,用死亡筆記本殺人是物理上不可能的事情,物理定律不
: 容許我們僅在筆記本上寫下另一個人的名字就殺死它。但我們依然可以談論
: 這樣一種幻想出來的做為(用死亡筆記本殺人),即使是物理上不可做的,
: 但它在道德上究竟是對還是錯的行為。
: 我看不出來何以「物理上可做」是與道德產生關係的必要條件。
真的嗎?重點是在殺人,還是在用死亡筆記本?
即使重點在死亡筆記本,真的進入道德判斷過程所必須的,有可能是違反物理
定律的特性嗎?
比方說,用死亡筆記本殺人不道德,因為被殺的人和殺人的人距離很遠,被殺
的人連辯駁的機會也沒有。這是死亡筆記本所延伸而出的特性,但這特性本身
是在我們這樣的物理世界下可能的。
我覺得你舉死亡筆記本是在偷渡。
你應該舉這樣的例子:
有一個外星球上頭的人要生小孩需要湊足三種性別。
請問,在這樣的星球上,地球上的劈腿不道德是否可以套在那兒?
你覺得可以嗎?
另外,不要跟我說這依舊遵守物理律。在此我的物理律可以定義的廣一些,包
含生物定律。劈腿有錯,如果有的話,一個要件是人是只能也必須靠兩性才能
生殖的動物。
如果說你對上述外星人道德問題的直覺是:那兒沒有道德問題,我想,人類的
這種生物性限制會是人類有這類道德問題的基本原因(條件)之一。外星人沒
有那樣的限制,所以沒有相映的道德問題。
我這樣的推論稍嫌草率,畢竟我沒深談劈腿到底錯在哪兒、劈腿是什麼,但引
直覺為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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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2.12.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