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medoubt:okok~就這樣吧~我知道你要說的了。 08/30 14:23
※ 引述《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之銘言:
: 我來幫你重組好了。
: Isaac:我反對義務的免除這種想法!!
: somedoubt:為什麼?
: Isaac:因為我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外一個人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主體性」!!
: somedoubt:為什麼你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外一個人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主體性」?
: Isaac:因為這種決定在我看來就是暴力的基礎,我想不通有誰可以決定另外一個人的
: 道德主體性是更高還是更低的,而不造成對他人的權利的侵犯。
: 那兩個因為後面接的語句不都是要作為因為之前那句話的理由嗎?
: 還是你的因為不是這麼用的?如果你是這麼用的,那我上一篇哪裡寫錯?
好累喔。
我反對義務的免除這種想法,因為我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外一個人
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主體性」(moral agency),因為這種決定在
我看來就是暴力的基礎,我想不通有誰可以決定另外一個人的道德主
體性是更高還是更低的,而不造成對他人的權利的侵犯。
我在寫這段的時候,可沒有你在中間插科打諢地問一些辭不答義的問
題呢。所以你把你那些辭不答義的問題安插進去之後,好像我寫的這
個段落就變成「三個段落」,可是它只是「一個」喔!
我說「因為我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外一個人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
主體性』(moral agency)」,確實是我「反對義務的免除這種想法
」的理由。
但我也說過了:
你截取的是「我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外一個人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
主體性』」,然而這一句的完整意義必須要連接到此段的最後一句話:
「我想不通有誰可以決定另外一個人的道德主體性是更高還是更低的,
而不造成對他人的權利的侵犯。」
所以「因為我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外一個人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
主體性』(moral agency)」只是「半句話」,這半句話本身沒有表
達什麼完整的意思,因為完整的意思是:「我反對從根本上去決定另
一個人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主體性』(moral agency)的高低」。
所以「因為這種決定在我看來就是暴力的基礎,我想不通有誰可以決
定另外一個人的道德主體性是更高還是更低的,而不造成對他人的權
利的侵犯。」不是用來回答「為什麼我反對從根本上決定另外一個人
的能力或人格或『道德主體性』?」這個問題。而也是用來回答「為
為什麼我反對義務的免除這種想法?」
所以,我兩個因為都只是為了說明第一句話的理由,而不是第一個因
用來說明第一句話的理由,而第二個因為是用來說明第一個因為的理
由。
而是,我的第二個因為,是用來解釋第一個因為的詳細意思。這是我
第三次說這件事。
: 我不過就是在指出你的理由關係不成立。
我不過就是在說你說的那個不成立的理由關係,我從來沒有說過啊。 @@
有這麼難以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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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遜提起屠龍刀,恨恨的道:
「還是讓你到龍宮中去,屠你媽的龍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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