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反駁你的主張
只是提供一下意見
※ 引述《jingway (jingway)》之銘言:
: 環境保護的最終目的其實是保護人類自己
: 因為若環境太過污染,人類自身的生存也會受影響,
你這邊的看法 還蠻類似康德的
康德認為我們對動物只具有間接 而非直接的義務
保護動物 並不是動物具有內在價值 值得保護
而是因為若不這麼做 會傷害了人性 完全是以人為本做思考
當然康德的看法是跟其目的王國中的契約有關
訂定契約的是做為理性存有者的人
契約所保障的權利 及要求的義務的對象也僅限於人
對康德來講 動物不具有理性 因此不是契約直接保護的對象
當然康德的想法很有爭議性
邊沁就認為重點不在於動物能不能像人一樣理性思考
而在於他們是不是可以像人一樣感覺痛苦與快樂
如果可以的話 就應該是道德保護的對象
: 所以人類才要保護環境
: 決非其他任何高貴的理由
或許這做為事實上的描述是對的
人完全是為了自己的生存 而保護環境
到就道德上而言 這不是保護環境的正確理由
如果有一天 地球上的所有人都將死去
環境保護對人的生存已不再重要
那人是否可以在他們死去之前 摧毀環境?
或許人實際上有可能這麼做 但人好像"不應該"這麼做吧
地球上沒有了人 花蟲鳥獸還是可以活的好好的呀.
所以人若僅僅是為了自己的生存而保護環境的話
那也未免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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