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ithking:維根斯坦的《哲學探討》有對這個問題作出說明。 11/26 23:48
我覺得呢
除了常識之外 還有"共識"這種東西
自然語言是充滿歧義的
所以很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常識
因此 在哲學討論的時候最好可以建立共識
這個共識有時候並非是一種社會契約性的
而是在討論的當下所建立的(possibly new)定義
我覺得呢
新語言與新的文化結構不斷地生成
所以呢 可能難以有一權威性的機構來不斷的維持此供離系統
op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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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mypage/weihan1117
※ 引述《gloomybeer (悲慘的啤酒)》之銘言:
: 修改一下
: 就亞里斯多德的本質定義法中的五謂來說
: 在定義的過程中,謂詞是否面臨需要被定義的問題?
: 例如:
: 人類=理性之動物
: 當中理性與動物難道不是需要被定義的辭彙?
: "有人"主張只需要用常識來理解"理性"與"動物",那麼這個"常識"又是誰決定的?
: 難道可以依靠語言的社會契約性來解決此問題?
: 如果"理性"與"動物" 乃簡單明瞭的辭彙,那麼簡單明瞭的判斷標準又為何?
: 這又衍生出另一個問題
: 在有助於學術交流方便性的前提下
: 是否有一個權威的國際性的機構審查核定公理(axioms)系統?
: 或者我們能夠任意詮釋邏輯或定義法?
: 如果論證有效,且有益於幫助我們釐清該定義法或邏輯
: 例如追加本質定義法的注意事項
: 如:禁止使用艱澀難懂的辭彙
: 我不太會用中文的名詞子句...
: 你要知道,台灣有些教授心眼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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