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我為何嘗試回文。睡不著?
※ 引述《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之銘言:
(刪掉一些)
: 翻譯的好壞且先不談,我自己的習慣是attribute=屬性,property=特性,quality=質。
: 不過既然這個題目中的property翻成屬性,為了翻譯的一致,
: 下文我提到的屬性都是指property。
: 首先,由於「關係」和「屬性」都是西方傳統形而上學的術語,
: 所以我假設這個題目是要在形而上學的脈絡底下談的。
先說,這是幾十年前的事,會記不清楚。
提供一個起點,作為參考,也許一點用都沒有,也許/應該可以,有多個切入點。
我老師的討論,形上課裡的,大標題是你下面講到的universals。(我是老外,中文
術語是不懂的)。
切入點是liebnez的某主旨,忘了叫啥,什麼principle of indiscernables' identity
之類的。
如你下面說,(屬性來自essence,property/attribute follows from essence),
亞里是多得的essense是定義為看不到的,屬性如顏色,說看不到很怪嘛,所以,說
是"來自",follows from。
二者,esence,property/attribute,之分就最重要的來說,就這個,看不到/看得到。
當然,看不見所以說不出essence是啥,但屬性看得見,(說顏色看不見很怪嘛),那就
用談屬性來解決essence不能用說的這個問題,來把東西歸類。所以,如你下面有提,
property;共有者,屬同類,這種說法。
從亞里到來不納斯,其一脈,可以很簡略的這樣說,(刪去很多關卡)。一樣東西是那樣
東西是因為那樣的essence。屬性來自本質(property follows from essence),最少,
就可以用個modus tolens類的証,來進行把東西歸類這動作。
而本質是所謂intrinsic,一可能是,property也是。知道property有些啥,就知道是在
討論的是什麼東西。不同property的組合,是分類東西的指南,如,有雞雞的人是男人。
(當然不是,但不是問題。你也會問,"有陽具"算得上是個屬性嗎?為何不可?屬性不一
定是底層原屬性如顏色形狀重量啊。)
來不納斯問,分別不同東西,如,最少數兩個:分別兩個不同的東西是靠所謂intrisic
屬性之類的東西嗎?
老師說明方法,拿著兩張稿紙。問,二者有何不同的屬性,使我們不叫這張做那張,不
叫那張做這張:the problem of individuation。
顏色一樣形狀一樣重量一樣....唯一能分別二者是其位置。這例裡的所謂individuating
property,是位置。這是我老師認為liebnez要說的重點。
二十世紀愛因斯坦相對論,拋棄牛津絕對位置。(其實牛津也不太喜歡自己對絕對座標的
想法,我聽說,Baas Van Frassen有這樣的想法。)
兩個稿紙,這張不是那張,因為這張在那張的左邊。那張不是這張,因為那張在這張的右
邊。我們能這樣搞清楚二者不同,是因為我們在這二張紙的前面或后面,懂得前后對換
位置對稱....
但,位置這種相對性,不能再約減。位置,不能只有一樣東西來建立,這是位置叫做關係
的最重要原因。(若把位置寫作一個現代羅輯愛的語言原子atom,是這樣叫嗎?須要兩個
個別代表符號,individual variable如xy,而表達位置會是,如,Rxy,xRy...)
不能再約減,老師的例是個想像例:若宇宙中只有三樣東西,我和a和b。我可以有Rab
這種想法。按哲學習慣,把我除去,人都說想像Rab是ok的。試想像只有a;在一個只有
一件東西的宇宙裡,individuation這種問題是不會出現或有任何意義。
若universal,是用來individuate的"工具",那位置,是universal。(一件東西的屬性,
不一定對把它分類這動作有任何幫助啊,就更不用說對individuation有幫助啦;
monotonicity之類的理由。)
(打岔)
你下面有說到,Lxy,和Px是相同。well,重寫一下,照我的故事,只有兩件東西的
宇宙,(就當把我刪去並不是問題),L=旁邊,P到底要寫成為"x旁邊"還是"y旁邊"?
無論你如何寫,你都得,(我老師的底牌啦),承認不是問題,若你承認亞里的intrinsic
essence,所以,來自其本質的屬性,是使某件東西被叫那件東西的東東。因為會有一
個你說不出其屬性的東西,或你所說是無意義的,所以說了等於沒說。
試一下
當你寫 P=x旁邊,Py當它不是問題,x呢?你該寫什麼屬性?又定個Q嗎?
(打岔完)。
用位置,這種關係,重點是,在individuation的問題上,老師說,是個不能再約化的
屬性。也許,關係性屬性,這個比較重要。(individuating property可以是個組合嘛。
只有比蘋果紅的紅,但又比百酒來淺的紅,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紅;這個關係,比
紅不紅,也許真的能幫助分別出"原廠"毛澤東胸章,但不是個有哲學趣味的重要。)
你可想像,所說的位置,是指空間關係,愛因斯坦來,空間關係和時間關係分不開。
universal原本的概念就是不被時空映響啊,essence也是無時空性的。
以上,我想,是把關係當屬性這討論的一個切入點吧,希望有用。這個切入點會引出些
啥問題,就不講下去了。但有下面談到倒退,可是有些意見。(往下看。)
(我必須先說,下面有些我看不懂,也沒有打算去把它搞個清楚。)
(刪掉許多)
: 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把關係當作一種屬性」..._| ̄|○
: 翻遍哲學史筆記,勉強找到了一個或許稱得上相關的論證:
: F. H. Bradley的「外在關係的無限倒退」論證。
: 這個論證和亞里士多德的「第三人」(tritos anthropos)問題有異曲同工之妙,
(第三人論,不是柏拉圖phaedrus嗎?是亞里?我記錯?不重要。)
: 不同的是Bradley用這個論證支持個體事物的一元論(只有一個個體事物存在),
一元論,是monism嗎?一元論不是指只有一種物質存在嗎?為何是只有一個個體事物存
在?看不懂。
: 而亞里士多德則是用這個論證否認形相(form)具有獨立於個別事物的自體存在性。
我以為第三人是用來形相form是個無用的東西,不能解決人想用它去解決的問題,而已。
為何是否認form有獨立於個別事物的自體存在性?有講到那麼多?我記不起來。還是
我少了讀了些什麼?
請你往下看
: 兩人的論證都不適合直接套用在這個題目,所以我稍微改寫了一點,
: 但我想原理還是差不多的。
: 這個論證的結論是:每個事物都在無限多個「關係」之中。
: 論證如下:
: 1.假設兩個事物x和y有關係R,我們將此記為R=(x,y)。
: 2.我們可以提出第二個關係R*,用來表示R和x和y之間的關係。記為R*=(R=(x,y))。
: 3.我們可以提出第三個關係R**,用來表示R*和R和x和y之間的關係。
: 記為R**=(R*=(R=(x,y)))。
: 4.顯然這個序列可以繼續下去,乃至於無限。
: 5.事物x在R、R*、R**...這些關係之中,因此,x在無限多個關係之中。
: 6.x可以是任何事物,故每個事物都在無限多個關係之中。
: 現在我們「把關係當作一種屬性」,既然「每個事物都在無限多個關係之中」
: 這也就意味著「每個事物都有無限多個屬性」。
: 我想困難點大概在,呃,我們從沒聽過有什麼東西能具有無限多個屬性,
以上,為什麼以上是個問題?為什麼是個困難?
你那個是什麼論証?你說有R*就有R*嗎?
更者,你用一串=號,你用的=是什麼意思?一般的=嗎?
那麼,你之所謂無限,其實不就=xRy?有什麼問題?
由來無限是個問題都是因為是個惡性倒退,你這種無限的良性(更無必要)擴張,不是哲
學問題,也許是個科學研究問題之類。
不過,就我所知,universal是啥這個討論,真的有扯上x元論的討論。你那個Bradley
的參考,搞不好很有用。
(一件東西的位置寫得完嗎?寫不完如何individuate它?當然不用寫得完啦,
individuation是個有點無聊的問題。但是個傳統哲學問題。)
也是我老師的話,到今天,幾十年后,我還記得,因為我是個一元論者,(monist),
而他是個物理學生,卻倒是認為,realism,要承認有位置這個東西,要承認有這種關
係,這到底是要人如何面對x元宇宙,是個傳統/二十世紀形上問題。他說:
若世界的底線構思是物質,一元論只能有一類物質,若一元論是對的,那物質就是位置。
("物質"是形上術語用法,不是物理粒子之類的用法;substance/matter。)
: 除了史賓諾莎的上帝以外...
: 所以,不能把關係當作一種屬性。
: 我自己對這個論證心虛得很,
: 我必須承認我對「無限多個屬性」這種概念一無所知,
: 更遑論要判斷「沒有事物會具有無限多個屬性」這句話是真是假...
: 不過好歹這也是個嘗試,或許能拿點同情分數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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