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分析與歐陸
時間Tue Dec 25 01:18:16 2007
※ 引述《romacapri (romacapri)》之銘言:
: 在此,我們來考察,在將「語言」化約成最完美的「邏輯結構」,會犧牲
: 掉哪些東西。以下只是我想得到的列舉。
: (1)語感的微妙變化。
: (A)在詩中,變動任何一個字,對整句或作品整體的「感覺」,都是有
: 微變化與牽動的。例如,「星星」、「星晨」、「非太陽的恆星」都是
: 指涉於同一個實在,但在詩中,就會有語感的微妙變化。多一個字、少
: 一個字、換個詞,對整體來說,都是有牽動的。你們所瞧不起的文學或
: 文學性哲學,正是在於這種小細節的講究。這也是一種真理觀。微妙感
: 受性差異之精準的真理觀。而分哲語言觀則抹殺掉了這種「微妙變化」
: 背後所意味著的那種「語言本質之一」的東西,成為為了實現符應論實
: 在論真理底下的犧牲品。問:這種「微妙變化」背後所意味的,究竟是
: 「什麼」?為什麼會有這種語言「現象」、而這現象,又是分哲本身,
: 所不探討的呢?
我不敢說分析哲學家針對語言所做的研究窮盡了語言語詞的所有面向,不過
,有空的話,建議你可以讀這本導論書,相信你會發現你這段話說的太急躁
了些:
Philosophy of Language -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by William Lycan
Routledge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s to Philosophy; Published by
Routledge
(補充一段:特別是此書的第三部分,討論到speech acts(一種最簡單的講
法是:說話是一種行動,比方說命令句「拿杯茶給我」,第四部分則討論到
隱喻/ 比喻(metaphor),雖然作者俏皮地將該部分取名為"The Dark Side"
--這標題本身就是metaphor....:P)
還有,我不知道有誰瞧不起文學,但我想我沒有。我最多只是希望能夠不要
對文學和哲學不做任何區分。我甚至也沒有瞧不起所謂的文學性哲學,我至
少不認為它們該消失,雖然,在我眼裡,那的確是比較不成熟的哲學,或,
比較不成熟的一種處理、談論哲學問題的方式(style)。
然後讓我問你一個問題好了:我想我們都可以同意,一個詞、一個句子、一
個段落、一篇文章,當它被寫下或被讀出時,於聽者,甚至包括說話(撰文
者)會產生許多微妙的感覺、聯想和理解。
問題是,我們又要用什麼樣的語言去談論、分析這一個事實(或現象)?
是要用一樣會讓所有參與討論、研究的人產生一大堆微妙感覺的語言來談論
和分析呢,還是用比較不微妙、聯想比較少、理解比較直接的語言去談論和
分析?
比方說這個問題:那些微妙感、聯想以及理解發生的機制是什麼?
我問你,我們該使用什麼樣的語言去回答這問題,去呈現這問題的答案?是
用一樣微妙的、引人無限聯想的語言,還是比較直接的、歧義小的,清楚明
白簡單的語言?
: 這種將語句化約成邏輯形式所造成的與直觀事實矛盾、不相干的違合荒謬
: 感、違反感覺,是在做抹殺掉你對詞語感覺的能力的訓練。因為那對分哲
: 定義下的釐清、清晰、精確、符應實在的真理觀是有害的,因此,它要讓
: 你成為一個對字沒感覺、當一個不會有多餘感覺的人。一個只看得到邏輯
: 形式的人。
我如果告訴你,至少在BBS 上,我判斷一篇文有沒道理、有沒邏輯的第一個
判準經常僅只是我的直覺感覺,這會不會讓你驚訝?
我在第一時間的判斷所依憑的,恰好正是你說的「違合荒謬感」。
我不否認你說的某些部分。我還沒有完全忘記剛學邏輯時,看到許多結論時
的詭異感、違合感。其中一個,我相信多數人跟我一樣,第一次看到時都覺
得奇怪:
「如果陳水扁是女人,那麼亞理司多德是牛津大學教授。」這句話的真值為
真。
更讓我在一開始難以接受的是,不只如此,而是所有前提為假的條件句,整
句真值都為真。
不過呢,幾乎所有的邏輯教科書都會多多少少針對這件事提供解釋。雖然解
釋的對象不是那違合感本身,而是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應該將前提為假的條
件句的真值判斷為真。
分析哲學總的來說並不排持直覺或感覺。很多論證訴諸的便是直覺,而這很
類似你說的違合感那一類的主觀/ 直覺感受。
不過分析哲學家同時也很小心很謹慎地看待這玩意兒。違合感這種東西,先
不論其它,至少理性主義給我們的啟示是:它並不總是可靠的。它可以是起
點,是動機,但也就是這樣而已。畢竟,你感覺到違合,別人不一定啊。
針對邏輯,邏輯學家會清楚地告訴你:有效的論證和此論證的說服力無關。
一篇文章有沒有說服力原則上是心理學問題。在此你說的違合感,原則上是
心理現象,和說服力關係還比較大一些。
最後,我重述/ 翻譯一段哲學論文寫作書上的段落做為結束:
什麼是好的論證?好的論證是cogent。什麼是cogent?幾個要件:
valid, sound,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its structure and content is
recognizable
最後一項嚴格說來和邏輯沒關係。是不是很清楚很容易可以認出該論證的結
構和內容基本上是認知問題,是心理學問題。
翻譯重述自:
Philosophical Writing - An Introduction
by A. P. Martinich
Blackwell Publishing
(我個人十分推薦這本(分析)哲學寫作指導書,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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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Yoshi 來自: 84.9.46.237 (12/2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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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risnight:推薦這篇文章 12/25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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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kase:比較不成熟的是什麼?印地安語還是愛斯基摩語? 12/25 21:12
→ romacapri:thankx a lot. (我正需要這種書目推薦 xd 12/26 15:03
→ romacapri:另外, 語感微妙差異本身所意味的, 是我自己想出來的. 12/26 15:04
→ romacapri:順入這點思考, 覺得很有意思. 連我自己都想不透. 12/26 15:04
→ romacapri:另外, 昨晚看維後期的"哲學研究", 覺得極有意思 12/26 15:35
→ romacapri:轉向在討論語言現象. 但我仍並不喜歡上日常語言學派, .. 12/26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