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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medoubt:能被正確理由說服比較重要。 12/26 12:12 如果我們希望自由的討論出什麼是正確 然後你又要把接受正確的東西當作是一種前提義務 這不是很奇怪嗎 → somedoubt:岐義程度大的歧見程度小叫做鄉愿。 12/26 12:16 這並不會 我認為你會有這樣的疑慮 是因為你停留在理論層次在空想這個問題 抽象的東西並不會造成理解上的重大分歧 或者說 事實上的重大分歧並不總是肇因於語言的歧義大 例如 受相同學術訓練的人 他們對於一個抽象名詞的直覺反應可能很接近 極權國家中,人民接受相同的資訊,人們對於一事件的共識程度也很高 而且事實上明顯高於多元的民主政體 這代表什麼 代表我們事實上有其他的管道可以消解歧義的問題 不會憑空隨便下判斷 一旦有共識,內容上不會真的差很多,這種共識不會鄉愿 → juotung:你這個會回到老問題︰正確與否誰說了算? 12/26 12:23 → somedoubt:誰說的對跟大家都對可不一樣啊。 12/26 12:26 → juotung:我的想法是, 我們事實上只知道自己被說服 12/26 12:29 → juotung:但不會知道使我們被說服的東西是否正確 12/26 12:29 → somedoubt:兩回事,被一個無效推論說服跟被一個含有假前提的有效 12/26 12:33 → somedoubt:推論說服是可區辨的。你覺得哪一種比較不可取? 12/26 12:34 → juotung:有趣的是, 你就是不會被無效推論說服 12/26 12:36 → juotung:所以你永遠分不清你是因為被說服所以認為他有效 12/26 12:37 → juotung:還是因為他有效所以被說服 12/26 12:37 → juotung:有效跟說服力 根本是同一回事 無法區分 12/26 12:38 → juotung:(對一個言說者而言) → somedoubt:不好意思,有效推論是指前提皆真時結論必真的推論。 12/26 12:39 → somedoubt:如果你是法律從業者,建議你修一下基礎邏輯。 12/26 12:40 我的論點是 邏輯上有效,只是我發現我事實上曾被說服的方式之一 邏輯上無效的論證,事實上並不一定不能夠說服我 我跟你的差異就在於 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可取的 我不會設定邏輯上的有效論證作為探求知識的前提 或許 你把邏輯當作知識的唯一來源甚至是知識本身? 不知道我有沒有理解錯 → juotung:你說的我知道 我是說這個邏輯規則被你接受 這件事 12/26 12:42 → somedoubt:這件事如何?難道你無法辨識出前提皆真結論必真的推論? 12/26 12:43 → juotung:我不是法律從業者 是音樂老師 我的基礎邏輯素養不會比你差 12/26 12:44 → somedoubt:哪個邏輯規則被我接受?上述原則不是所謂邏輯規則。 12/26 12:44 → juotung:我會辨識 我現在說的是 我不懂我為何可以辨識 何以被說服 12/26 12:45 → somedoubt:嗯,我衷心的希望你具備足夠的邏輯 → somedoubt:你為何可以辨識跟你為何認為僅有效推論才是正當的推論是 12/26 12:46 → somedoubt:兩回事。我的立場是僅有效推論以及某些非演繹推論才能作 12/26 12:47 → somedoubt:為接受某一結論的理據。 12/26 12:49 恩 音樂只是我謀生的方法 我也受過基礎邏輯的訓練 說真的,嚴格說來我實在不覺得你提我是不是法律從業者這點 對於我的基礎邏輯能力有什麼正面的佐證 這個推論本身是無效的 非哲學專業 == 基礎邏輯不好 但是他會有說服力 我有時候也會這麼想、這樣去論證 我認為 邏輯說服我的原理和這邊這種程度的論證說服我的原理 是出於同源的 所以 我的思考方向才會設定為 那,事實上讓我覺得被說服的東西有那些 它們共通的特性結構是什麼 → juotung:我也說明我的想法 我認為你把進入的門檻設的太高了 12/26 12:49 → juotung:你把該是結論的東西 設定為前提 12/26 12:50 → somedoubt:進入什麼的門檻?哲學討論嗎? 12/26 12:50 → somedoubt:該是結論的東西是? 12/26 12:51 什麼東西正確 這應該是結論 但是你好像一開始就把他設定為前提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