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禁用第二人稱不過就是種寫作練習,就像投稿期刊也要看人家規定什麼樣
的格式一樣。不喜歡那種規定就不要投那種期刊,不會有人阻止。同樣,
喜歡在這裡賺批幣,那就接受這裡的規定,不然就接受退稿刪文的結果;
不喜歡新規定,也可以去其他板面抒發感想。
板、版之別也只是錯別字使用上的問題,板主自己「題外話」都寫錯字,
不妨有點雅量容忍一下這些無礙溝通的 Nice Derangement。
都幾十歲人了,還玩這種「男生愛女生」的把戲欺負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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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入討論,難保不是因為整個討論串都是無聊的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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