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ldeye (ㄎㄎ)》之銘言:
: 然而,西哲版版主既然舉出了理由來說明為何規定「禁止第二人稱」,
: 該理由是否有道理為何不能檢討??
雖然推論有點問題,不過說得很好。有時候是該檢討規定。只是現
在該檢討規定與否,或許可以看看新規定試行情況再說?
: 另外,「題外話」寫成「提外話」確實是錯別字。
: 不過,「板主」寫成「版主」就不會是個錯別字了。
: 詳見教育部國語辭典:http://0rz.tw/b43us
錯字歸錯字,別字歸別字。請見國語辭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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